大唐种田指南: 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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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章/2022.6.10

    青天白日的,那鬼在光下也未行走多久,很快就化作一缕烟消散了,也不知是超度还是找地儿躲光。

    高长松问他几句,见那鬼都不理睬自己,也就算了,净尘问他看见什么,他都一五一十说了,净尘听后道:“恐有什么冤情。”

    高长松点头道:“我也觉得如此。

    本在他怀中呼呼大睡的白仙听二者说话,探出脑袋,睡眼惺忪的,豆豆眼都不复原本黑亮,仿佛在问“发生什么事了”。

    高长松本想把他的小脑袋摁回去,却错手摁到了刺上,当即“噢”一声叫了,差点从马背上跳起来。

    白仙吓死了,睡意直接消散了,连忙道:“抱歉抱歉,啊呸呸呸呸呸呸呸。”开始疯狂吐吐沫。

    高长松:“倒、倒也不必如此。”

    此地水草丰满,自然的馈赠颇多,高长松随便套了只兔子。他最近给练出来了,眼疾手快,捉兔抓鱼小菜一碟。

    随后又在落脚处支起火堆,高长松与净尘是修行之人,晚上都是不睡的,打坐打坐一晚上就过去了,第二日醒来,精神饱满,腰不酸腿不痛的。

    高长松:哎,都打坐了,睡哪儿又有何区别呢?

    于是他们常常栖木而坐,除非下雨,都不用找洞穴的。乌思藏这雨少,不必多担心。

    高长松逮兔子时净尘在采野菜,这儿气候好,地上野菜一茬一茬地长。他今天采了一大把蕨菜。

    蕨菜是唐代常见的野菜,穷苦人家会挖蕨菜去市场上叫卖挣钱,此菜出现在高长松桌上的频率,跟现代的青菜、白菜差不多。

    净尘就溪水将菜洗了,这时高长松正用小刀艰难给兔子剥皮。

    经过这段时间的锤炼,他的野外生存技能得到了根本性的提升,敏锐甚至从6提升到了7,否则他根本插不到鱼。

    高长松先将血淋淋的兔子开膛破肚,再将血水冲洗干净,他也没倒多少调味料,只用粗盐抹了抹,就用尖锐的树枝将兔子穿起来放火堆旁烤,至于蕨菜则进大铁锅,加盐跟水煮,又将厚实的蒸饼撕成小块扔进去,最后加一勺豆瓣酱,齐活!

    谈不上多美味,却也是一顿热乎乎的,能对付的饭菜了。

    高长松跟净尘稀里哗啦地吃完了,期间白仙独自觅食,他最近吃得好,高长松的香美味得不行,此外他上回忍不住吃了一条咯吱咯吱爆汁的小虫子,食完都要哭了。

    白仙:哎,好美味哦,不行,再来一口……

    于家村那的虫子不够肥美,再加上成日里香火跟供奉不断,不需他自己找吃的,可捡起老本行后,他发现了肥虫的妙处。

    他们聚精会神进晚食时,一双眼自上而下、幽幽地盯着他们看。

    净尘是第一个发现的,他抬头看上首的树杈丫,也不知见了什么,只朝那块微点头,又吃自己的蕨菜蒸饼汤了。

    净尘幸福地叹了口气:好好吃哦。

    如果没有高长松,他就要过上啃干粮与野果的日子了,他出远门从来不会背锅!

    其次有反应的是白仙,他忽然浑身一耸,似遇见了天敌,先缩起柔软的腹部,随后警惕地探头探脑。

    白仙:鬼鬼祟祟.jpg

    高长松挺注意白仙的,他看白仙神色不对,开慧眼环顾四周,如开热成像一般。

    高长松:咦?

    他敏锐捕捉到脑袋上的一团灵气,凝实极了,细看去,竟是只与树杈丫融为一体的猫。

    高长松:!!

    不能呼吸了!

    这猫生得一席灰棕色皮毛,黑斑点不规则地遍布在他的身上,远看去像一只小豹子。

    高长松是个庸俗的毛茸茸爱好者,若不是想“这怕不是只猫妖”,他都敢主动去捞猫。

    那小猫咪感受到高长松露骨的眼神,终于退却了,只听见“刷刷”两声便不见了踪影。

    高长松:是狸奴哎。

    白仙:好害怕哦。

    净尘:好吃好吃。

    ……

    次日傍晚前,高长松与净尘终到黑风山附近,本想在野外宿一晚,却看见了富丽堂皇的观音禅院。净尘是个好和尚,看见禅院总要去拜一拜佛祖,又拿出他的钵,欲化缘两顿饭。

    历朝历代寺院皆不征赋税,那多出来的粮食有些“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味儿,四面八方而来的云游和尚若化缘求一碗饭吃,禅院都不可推拒,此外赈灾济贫他们也得冲在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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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黑风山还是观音禅院都令高长松耳熟,等看见戴猫眼石毗方帽、穿一领锦绒褊衫的金池长老时,他终于明白自己在哪。

    高长松:呔,这不是金池长老吗?!

    他看86版西游记的记忆都被唤醒了!

    金池长老对无利益冲突的人都很和蔼,知净尘就是那远近闻名的妙僧,要去长安参加水陆法会后一张老脸笑得满是褶子,给他与高长松安排了上好的房间。

    看那金箔包边,高长松感叹:这和尚跟和尚也是不同的,太有钱了叭!

    在此豪华套间中,想不一夜好梦都难,可高长松没想到的是,他竟也遇上了西游中常见的托梦。

    这梦境游魂竟是前两天所见老丈,高长松一看他,便想起他口中的“袈裟、袈裟”,以为他是诉冤来了。

    却不曾想他讲述另一故事。

    他自述姓张,乃是西番哈密国的手艺人,世代以做袈裟为生。他生前曾织出一件金丝、银线、蚕丝交织而成的袈裟,四角上有夜明珠,攒顶间一颗祖母绿,比起观音赐唐僧的锦襕袈裟,也就差镶嵌定风珠等仙家的异宝,说是人间界手艺的集大成者也不为过。

    听闻此袈裟面世后,轰动了西番哈密国,高僧无不来求此大衣,张匠却如老牛般倔,非要寻得一名六尘不染的法师,才愿送上这袈裟。

    高长松听他絮絮叨叨地说,表情变成了“==”,哎,不是不能理解匠人的坚持,可怎样的和尚才叫六尘不染呢。

    哪想得这老丈竟自我反思起来,叹息道:“当时真年轻气盛,眼下想想,我又何德何能评出大师们的高低?”

    “眼下我虽想通了,可我那狸奴却未想明白。”

    高长松:狸奴?你这话锋也转得太急了。

    原来这张匠一心织出珍宝,已心无旁骛到了无妻无子的境地,生前只养只狸奴,一是为看家护院,捉啃织物的老鼠,二则是排遣寂寞。

    他一说起狸奴,形容词都变多了,说他“状似乌云豹,身手矫健,又是个爱报恩的,想当年他不过是随手喂了饥肠辘辘的狸奴,哪想得第二日他竟叼着死老鼠来送人”,一来二去之下,这一人一猫也混熟了,他干脆收养了对方。

    “我亡后才知那狸奴不一般,想来也是,谁家狸能活二十余年。”

    他絮絮叨叨说:“我当年亡故后深感生前之事未完,徘徊于此不愿离开,竟引得黑白无常来捆我,就我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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