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种田指南: 第106章 第一百零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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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长松熟啊!他虽是乌斯藏人,但说起唐的政治经济文化头头是道,用现在的话说,那就是个唐国通,而且蹴鞠是他特意准备过的。

    “唐国的蹴鞠竞技赛跟大安不同,分单球门与双球门。”眼下的比赛就是单球门比赛,大安也不知出于何种缘故,把双球门的赛制给取消了。其实要高长松说,他是更喜欢双球门的,那跟后世的足球赛特别像。

    而且唐代还有女子蹴鞠,武则天在的时候就组了一支皇家女子蹴鞠队,跟吐蕃以及大内禁中的男子蹴鞠足球队同台竞技。

    仔细想想,这是不是古代版本的世界杯?

    他说的时候还穿插点评一下场上的局势,就跟高长松说得一样,钟离珺是打竞技赛的,脚下盘球功夫特别好,假动作做得人一愣一愣的,而且他踢球比较直白,就是冲着球门去的。

    孔吉呢,因为这儿的风俗更加重视表演,虽然漂亮,但踢得有点花哨,无谓的动作也有一点多,钟离珺不跟他客气,夺走球就一脚飞踹,轰隆隆就打进网里。

    群众中爆发出猛的一声“好!”口哨声、鼓掌声,什么都有。

    被率先打入一球,孔吉其实就落败了,但跟钟离珺踢了一会儿,这傲娇的孔雀也踢出了血性,当时就战意浓厚跟钟离珺说:“再来!”

    哎,又暂时忘记让他心头一动的高长松了。

    这两人有来有往踢了大半个时辰,直到各家炊烟起,有小郎君小娘子受到父母之委托开始喊人回家吃饭才作罢。

    孔吉这时单方面对钟离珺有些惺惺相惜了,他这只孔雀眼睛长在翎羽上,是很难看上什么人的,尤其实在自己族里,要不然也不会爱在心头难开口了,此时他咳嗽一声,问钟离珺:“我知有家店不错。”

    其实还有一句“可要一同小酌一杯”,只可惜被他吞进肚子里了。

    如果是说庞的,钟离珺不一定会理会,说起不错的店,效果甚佳,他驻足扭头认真道:“你且说说什么店,我看是否去过。”

    孔吉傲气地表示:“这乃是我翼族常去的私房店,寻常人不一定听说过。”

    说叫季家菜云云。

    钟离珺一听,果然是自己不曾去过的,可因孔吉看着像吃遍天下名菜的大家公子,像是个舌头叼的,而且自己对翼族的菜色颇有兴趣,便答应了,又说:“你且稍等,我去招呼个朋友。”

    这时孔吉才忽然想起高长松,他心中略有些紧张,又有些小欣喜,便难得没用下巴磕看人,只等钟离珺招呼。

    那里高长松使劲浑身解数,将牛相士说高兴了,此外还有先前跟他一唱一和点评场上局势的一位大叔,说看一场球就引为知己那也是有点夸张的,但也交了名不错的小友。这时候的人还是比较豪爽的,也说要拉着高长松继续攀谈。

    看见钟离珺往高长松这里来了,那名健谈的大叔笑道:“难怪如此侃侃而谈,你们竟是相识的。”

    高长松嘿嘿笑道:“我若不挺他,那怎堪为友?”

    钟离珺来找高长松,说孔吉要带他们去吃一家私房菜,高长松道:“这感情好,我与这两位大叔也很谈得来,正说要去喝上一杯。”又问他们道,“可同去否?”

    人族大叔说:“能与这二位善蹴鞠的道友认得,我高兴还来不及。”当然是同去了。

    牛相士这个人看上去有点老实巴交的,不是特别善于交际,但他人看上去特别慈祥,就像是邻家老爷爷,总是笑眯眯地看着你,他心喜蹴鞠,也喜欢听高长松这样能说会道的年轻人说话,当然是答应的,只是……

    “孔道友爱去的店,”他在说这话的时候又捋捋胡子,高长松看他,总觉得牛相士是不是话里有话,他下一秒又表示,“那定然是要去见识的。”

    孔

    吉五官多灵敏,听见这话,他还是很满意的,你看,这不是对他品味的肯定吗?于是他提前作为东道主颔首道:“定不会叫人失望。”

    高长松走在路上琢磨了一会儿,倒是有了点想法。

    已知,孔雀为杂食性鸟类。

    那么他爱吃的……

    高长松:。

    ……

    “招牌菜,南部十八怪,请用~”伴随着店小二清亮的吆喝声,直让高长松嘴角抽搐的大菜亮相,这十八怪不用说,自是南部的十八种虫,软体的、硬壳的、地里爬的、天上飞的比比皆是。虫子爬都是油里滚过,一个个金黄金黄的,如果换成其他肉,高长松肯定有食欲,但是奇形怪状的虫子……

    他看在场人表情,牛相士还是乐呵呵的,只夹其他菜吃,孔雀是杂食动物,因此桌上还有豆、麦高粱各色瓜果蔬菜并牧草,牧草是灵草,此时看着像一盘野菜,牛相士吃得津津有味。

    高长松不动神色打量在场人,那人族修士,他名为齐书均,人似中年儒雅文士,高长松唤其为齐叔。

    他的表情诧异了一瞬,是真的只有一瞬间,随后便笑呵呵的,还是该怎么吃就怎么吃,直说这家好。

    高长松又瞥钟离珺,倒是他,打量那南部十八怪半天,表情还是很淡定的。

    孔吉用眼角的余光看高长松,他打量高长松,跟后者打量在场人差不多。孔吉跟非翼族人吃饭还是不多的,谁叫孔雀一族性子普遍高傲,有外族有人的不算太多,再者杂食动物中将虫子视为食材的并不占少数,故他也没意识到这对部分人族的视觉冲击。

    再说钟离珺,他恐也不用做什么心理建设,刚才那番打量或许是在想先吃哪一只,眼瞅着他夹起不知是知了还是蝗虫的,先不沾酱,直接丢进嘴里。

    咯吱咯吱,实在是嘎嘣脆!

    高长松:看来他对美食是一视同仁的。

    转回自己,高长松不免想到了《礼记》,无论是《礼记》《周礼》还是《尔雅》中都曾记录过,先人曾将蚁、蜂、蝉三种昆虫加工后先给皇上,做祭祀与宴饮上的一道美餐,从这角度来说,吃昆虫的传统是古来有之的。

    就他这么出神的一会儿功夫,钟离珺又夹了一筷子,只是这回,他吃的是软体的,吃完后他就像是动漫中被美食俘虏的角色,不说爆衫,但也突出了一连串的赞美之语,什么“肉嫩多汁”“表皮酥脆”,那叫一个滔滔不绝。

    高长松是那种伸手不打笑脸人的,讲究和气生财,或许一开始孔吉对自己有点意见,可现在,明显他跟钟离珺惺惺相惜,否则也不会摆这桌酒菜,一想到他是发自内心将自己觉着好吃的食物分享给他们,高长松就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吃上一口的。

    而且……

    他吞咽一口口水,给自己鼓劲,不就是炸知了炸蝉蛹嘛?还有人专门旅游的时候去吃,他就当自己体验一下当地民风民俗了!

    他心一横,以壮士扼腕之心态来了一只,结果不用说,能被老饕钟离珺夸赞的,定是鲜美无比,高长松哑然道:“实在美味。”

    齐叔看他们这样唏嘘不已,说:“这新鲜物件还是得你们年轻人吃,我这般年岁了,也不多做尝试。”又跟做东的孔吉举杯赔不是,“我许是吃不惯着物的,孔郎好心,我自罚三杯。”

    牛相士就更光棍了,直道:“我这族群本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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