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不败仙婿: 第两百零七章 古木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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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峰刚才已经动用为数不多的真元,帮林晓晓祛除困乏,这奢侈到不行,但凡修炼术法的人,轻易不会这么做。
    要被林峰的师傅云霞仙子知道了,肯定觉得林峰是在暴殄天物,作为宠妹狂魔,林峰才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当呢。
    当然,心里也默默发誓,学校外的宾馆,也就住这一次了,以后,谁爱住谁住,林峰是打死也不住了第二百零七章哪来的仇
    林晓晓终归是起床了,去洗刷的时候,还以为起码要有黑眼圈或者眼睛里有血色,结果,什么都没有,心里奇怪到不行。
    更意外的是,林晓晓感觉整个人都有些容光焕发,难不成还得多熬点夜?
    “哥,哥,我是不是更好看了?”
    “你不一直都这么好看么?”
    林晓晓心中一甜,吐吐舌头,俏皮可爱。
    “哥,你现在也变得好油嘴滑舌了。”
    “没,我只是说实话。”
    “我感觉熬夜还挺好呢,昨晚睡的很不好,没想到,还觉得很有精神,看来,以后我得多熬点夜。”
    林峰无语问苍天,敢情因为刚刚给林晓晓祛除了一下困乏,还给晓晓造成错觉了,你说这事整的,找谁说理去呢。
    “熬夜肯定伤身体,我刚才就觉得吧,你皮肤比平常稍暗一点,就是没好意思说,所以啊,以后千万别熬夜了,知道吗?”
    林峰信口就胡说,问题是林峰敢说,林晓晓就敢信。
    “是吗?你别说,这么看,皮肤是不好了呢,以后还是不熬夜了。”
    主要是对林峰太过信任,说什么,林晓晓就信什么,明明容光焕发,还觉得皮肤暗淡,这是真的好哄。
    林峰松口气,带着林晓晓去吃了个早饭。
    “哥,你给我去上课吧?”
    “这怎么行。”林峰瞬间拒绝。
    “有什么不行的啊,今天我们是上两个班的合堂,有时候上一个学期,老师都不一定认的每个同学呢,大学和高中又不一样,教室和老师都不固定,只有辅导员固定呢。”
    “我今天就一节课,上完之后,我正好陪你逛逛。如果你不去,那我就翘课,还没有大学生不翘课的呢。”
    林峰再次被拿捏的一点脾气都没有,心里也有点想去看看大学生上课是什么样子,便答应了下来。
    平洲大学占地很大,校园里面的绿化很不错,风景秀美,可惜现在是通天,景色还打了不少的折扣。
    来来往往,能够看到不少朝气蓬勃的学生,有的怔拿着课本,急匆匆的往教学楼赶。
    跟着林晓晓到了教室,发现已经坐了不少人,果然和晓晓说的一样,根本就不固定位置。
    两个人特意挑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来,还是有人和林晓晓打招呼:
    “晓晓,这帅哥是谁啊?”
    “我男朋友。”
    “哇,怪不得那么多追你的人,你都不行动,敢情早就有男朋友了,还是个帅哥呢。”
    “帅哥,留给联系方式呗?”
    “去去去,名草已有主,谢绝来松土。”
    林晓晓和那些同学随意的说着调侃的话,林峰现在也不能去拆林晓晓的台,那就先假扮着吧。
    不过,上了大学之后,感觉林晓晓开朗了很多,林峰心里很是欣慰。
    时间不久后,老师来了,学校里渐渐安静下来。
    林峰看了下,有不少人都在那偷偷玩手机,有的还在睡觉。
    平洲大学还是不错的大学,现在大一的学生就已经发展成这个样子,让林峰也是吃了一惊,不过,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生活方式,也算是正常,林峰当然不至于闲的蛋疼和林晓晓探讨这些事儿。
    只要林晓晓好好的,林峰懒得管其他人怎么样好不好。
    说是一节课,实际上是一个半小时的大节,只是中间休息了十五分钟。
    也没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等到今天的课程完成后,林晓晓又让同寝室的同学把课本给捎回去,带着林峰就向外面走去。
    “哥,今天已经没事了,走吧,我带你去校园里逛逛。”
    “中午的时候,正好去我们学校食堂吃个饭,这里的饭菜都很不错,我勤工俭学的地方,在图书馆那边,不过,我今天请假了,可以好好陪着你。”
    林峰微微皱了下眉头,开口道:
    “不是说不让你在勤工俭学了么?安心学习就行,钱的方面,有我呢。”
    “哥,你来了之后也看到了,大学的课程,相对轻松很多,就算不勤工俭学,也有很多空闲的时间呢,我又不会耽误学习,没事儿。”
    毫不忌讳的挽着林峰的胳膊,林晓晓继续说道:
    “还有啊,如果不考研的话,以后就要步入社会工作了,现在提前熟悉下一些工作,积累经验,不也挺好的么?”
    林峰想了想,感觉妹子说的有道理,声音缓和了下来。
    “你也长大了,自己觉得合适就行,不过,以后别累着就好。还有,如果你想继续考研,或者读硕士博士什么的,就尽管去读,你像咱们临安市的一个女医生,叫陆涵雯,当初是本硕博八年连读,还出国留学,回来后的起点不一样。”
    “再说吧,现在才大一,我还么没想好呢。”
    兄妹两人说着话,迎面走来几个人,林峰瞬间停下了脚步。
    林晓晓的注意力一直集中在林峰身上,此时还有些奇怪。
    “哥,怎么了?”
    感觉林峰有点不对劲,林晓晓顺着林峰的目光向前看去,怔了下,迎面走来的几个人,林晓晓认识,最前面的那个,穿着一身名牌,嘴里嚼着口香糖的,正是古木森。
    在古木森身边,个头接近一米九,脸上还有青春豆的男子,叫闫汉文,两个人死党,至于身后三四个人,也经常跟两个人混在一起,就像是小跟班一样。
    林峰的脸色特别阴沉,眼神中的戾气,连林晓晓都能够感觉的到。
    “哥,你这是做什么?”
    “那就是古木森吧?”
    “是,是古木森。”
    林晓晓应了一声,心里特别奇怪,从林峰刚才突然停下脚步的反应来看,好似他一眼就认出了古木森,而且眼神中的戾气,就像是两个人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一样。
    这到底怎么回事?
    林晓晓从小和林峰一起长大,当初来上大学,林峰为了省车票,都没有来平洲送林晓晓,明明是第一次来这里,那和古木森之间,哪来的仇,哪来的恨。
    林峰呼出一口气,神色渐渐恢复了正常。
    有时候,以为前世一些记忆的影响,林峰也会表现出异常,虽然心里恨不得直接弄死古木森,可是,现在所有的事情还没发生,林峰那么做,肯定不合适。
    最重要的,妹妹林晓晓还在这上学,林峰不想给林晓晓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只是,林峰暂时压住了心中的愤怒,但看古木森那欠儿欠的模样,明显是奔着林峰和林晓晓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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