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小饭馆[美食]: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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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得爽到灵魂升天?

    他意犹未尽的吮着刚刚扎透炸鸡的木签。

    就那么两小块,还没仔细品味就没了。

    再看金远,仿佛知道吕文斌的打算,嘴巴飞快地咀嚼着,连一旁的酱汁都来不及蘸,炸鸡块就已经塞进了嘴巴里。反正炸鸡本身已经极有滋味。

    “远哥,有酱汁你怎么不说一声?我一直把你当亲哥,你自己吃蘸酱汁的炸鸡不告诉哥们也不要紧,反正我也不会因为这种小事记恨你……”

    吕文斌扑上来抱住金远,实则把手悄悄伸向炸鸡盒子。

    金远啪得一声把吕文斌的手拍开,全身上下都写着抗拒:“你尽管记恨我!我根本没有你这个兄弟!”

    吕文斌哀求:“让我吃一块蘸过酱汁的就行!我吃不到今天晚上都睡不着觉!”

    金远突然说:“那你为什么不自己去南来饭馆买一份炸鸡吃。”

    吕文斌的动作一下子停住了。

    “对啊。”

    “哈哈,”他得意地笑起来,“我都糊涂了,炸鸡当然是在南来饭馆买的,你能买我也可以买。哈哈哈哈!我走了,金远,你一会儿要是求我,我肯定也分给你,毕竟我一直把你当弟弟看。”

    说完,吕文斌去拿装晶核的袋子。

    就在这时,宿舍的门突然被敲响了,门没关,来人把门推开一个缝,通知道:“五分钟后开会。”

    一股奇香从窄窄的门缝里飘出来,来人耸了耸鼻子,“什么味道?”

    五分钟……开会……来不及了……

    在吕文斌眼中,南来饭馆和闪着金光的炸鸡离自己越来越远,随后像阳光下的肥皂泡那样消失不见,而金远手里剩下的几块炸鸡却离自己越来越近,触手可及。

    吕文斌大叫:“远哥,你是我亲哥,再给我一块吧!”

    第22章 洋葱酸奶油酱 一半是惊艳,一半是火热……

    增加炸鸡这道菜品和烤串是一个思路, 香味比较霸道的食物,自带一种灵魂深处的召唤,对人的诱惑力更大。

    工人们就算原本没有吃小吃的打算, 闻到烧烤的香气, 脚步就不自觉地挪到了摊前排队。一个人在宿舍吃炸鸡, 一群人闻着味都要流口水, 要问炸鸡到哪里买?当然是南来饭馆。

    南荼发现大家虽然都知道南来饭馆,敢进来吃饭的却不多。难道是把这里当成龙潭虎穴了?那就不能怪她用点猛料。

    等被引诱踏入了南来饭馆, 还怕没有下一次?

    想到做炸鸡的点子也不是凭空产生的,南荼最近在家里收拾东西的时候,翻出了一本自己当年学厨用的本子, 随手翻开一页,里面是关于如何把炸鸡做的酥脆多汁的技巧, 还有各种密密麻麻的实验数据。

    这些数据背后还藏着一个故事。

    当年南荼学习南元海的手艺,已经颇有成效,简单的家常菜做的有模有样。南元海见她对厨艺感兴趣,觉得当个兴趣爱好培养也不错, 也省得将来他不在了, 南荼再也吃不到好吃的家常菜, 亏待了自己的嘴巴。

    谁知道学着学着, 南荼竟然发出豪言壮语,说自己要壮大南来饭馆。南元海吓坏了, 他可没打算让南荼将来真的做个厨子!可南荼明显在兴头上, 强行劝阻只怕会适得其反, 于是南元海打定主意,要在合适的时机给南荼泼一盆凉水。

    正巧当年炸鸡风靡一时,南荼就说自己要学做炸鸡。

    南元海觉得机会来了, 故作苦恼地说自己没研究过怎么制作炸鸡,手里没有现成的食谱。不过既然南荼感兴趣,不如他布置作业给她,南荼自己研究各种配比,看看怎样做出来的炸鸡最好吃。自己摸索出来的体会更深刻,这道菜就算是学会了。

    南荼正是最有冲劲的年纪,当然一口答应。

    然后她就收到了南元海的两个做好炸鸡的关键问题:

    1、炸鸡的面糊,用面粉、玉米淀粉、土豆淀粉、红薯淀粉哪个更合适?还是要混合某两种?或是要添加其他材料?

    2、炸鸡的肉要足够鲜嫩多汁才好吃,有什么方法能提高肉质的软嫩程度?

    炸鸡的制作流程已经是菜肴中比较简单的,其中也能挑出数个难点,就以这面糊为例,各种淀粉总要试过一次吧?挑选两种淀粉混合,又有多种组合。面糊加蛋也是常见搭配,甚至严格起来,鸡蛋还能分成全蛋、蛋白和蛋黄,更别说各种淀粉之间的比例也有说法。

    南元海打的好算盘,等南荼挨个试过去,一次又一次重复做炸鸡单调的流程,努力区分不同用料之间的那点微小的差异,经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耐心耗尽,很可能就对当厨子这件事厌倦了。

    到时候他再安慰她,说自己在后厨也是这样琢磨菜品,甚至比这还麻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都是这样过来的,而且也不是一种菜品,而是许许多多不同的种类,南荼听了一定知难而退。

    谁知道过了一个月,南荼兴致勃勃地拿着她列出了几十种实验数据的本子来找南元海。

    “直接裹粉炸,玉米淀粉的表现最好,轻薄、酥脆,有一种轻盈的蓬松感,土豆淀粉就要厚重很多,炸出来颜色发白,口感也不佳。红薯淀粉的面糊炸过以后很韧,一点儿也不脆,而且吸水性强,很快就潮乎乎的。至于面粉,优于土豆和红薯淀粉,但没有玉米淀粉脆,而且久放也会软掉。”

    南元海听了两眼一黑,恨不得拔腿就逃。

    南荼追着他,语速飞快:“爷爷等一下,我才刚开了个头……但是我发现纯玉米淀粉的面糊太薄了,锁不住肉汁。而且因为太酥松了,没有外面的

    炸鸡那种咔嚓咔嚓的脆响,所以我想用玉米淀粉和其他混合,首先想到的就是低筋面粉……”

    像个小喇叭一样围着南元海转了半天,南荼总算口播完了自己这篇美食实验论文。

    “两种材料混合都尝试过后,我又试了试三种材料混合的,意外发现有一种比例,能让面糊处于一个厚薄适中,酥脆均衡的点上。”

    南荼的小脸上洋溢着胜利者的光彩:“土豆淀粉、面粉和玉米淀粉以5:4:1的比例混合!”

    “加蛋的我也试过了,只要裹蛋液都会让面糊变厚,如果有客人偏爱厚一点、有存在感、有蛋香的面糊,也可以在现成的配方里加蛋液。”南荼补充道,“不过大家都说我现在的配方已经很好了!”

    南元海一脸复杂的看着南荼,心里百感交集。

    这场考核最后的结果是,南荼非但没有受挫,反而觉得做菜实在是太有意思了,连做个炸鸡都有这么多门道。完全不是有些人想象中的那样把食物拼凑到一起,加热煮熟再稍稍调味儿而已。

    这根本就是一门关于刀工、火候、调味和灵感的艺术。

    这件事还有另一个意外的收获,南来饭馆那条街上跟南荼一起玩的孩子,因为最近炸鸡吃的太多,脸都圆了一圈。

    ————

    翻出自己曾经的本子后,南荼就想在南来饭馆加上炸鸡这道小吃。配方都是现成的,过程由她来把关,哪怕交给员工来做,炸鸡的酥脆和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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