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薄情: 第37章 海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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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玄英身为侯府公子,赴过的大宴、小宴不计其数:阁老的寿席,国公府的喜酒,晚辈的百日,老师友人的家宴,乃至皇帝的宴席也没少吃……但这绝对是他吃过最荒唐的一顿饭。

    虽然在吴百户看来,这真的太正常了。

    试想想,他和汪百户一起宴请京中的大人,席面价值三两银子,是县城酒楼最奢华的席面了,鸡鸭鱼肉,海参鲍鱼,该有的都有。

    酒就不必说了,上好的金华酒,陪客也不用提,他和汪百户就是最大的官,给足了面子。

    那么,再搞个当红的姐儿,唱唱曲,喂喂酒,不过分吧?

    他很诚心啊!

    香姐儿是县城最红的□□,普通的捕头书吏只能摸摸手,连嘴都亲不上。只有他或者县丞老爷,方才能一亲芳泽。

    可谢玄英完全不这么想。

    他才入席,筷子刚拿到手,就见一个穿红衫子的女人走了进来。最初,他还以为是丫鬟,虽然看不上,可叫丫头伺候男客也属常见,忍了没有作声。

    然后,这个女人就贴到他身上来了。

    “大人。”香姐儿本以为要伺候的是个五大三粗的莽汉,谁知道抬起头,看到的竟是比她还美数百倍的大美人,当即就愣住了。

    “嗯”愣归愣,不耽误她习惯性绽开笑脸,发出无意义的鼻音,这是惯常应付局面的手段,同时,脑筋快速转动,思考着状况:看这衣着打扮,哪怕是江南买的料子,价格也不便宜,必是富家公子,姓吴的倒是没骗老娘,确实是贵人。

    “见过公子。”香姐儿又想,这男人美是美,岁数却不大,指不定还没尝过女人的滋味,倘若今夜伺候得好,捞到几十两银子,老娘就能赎身嫁人去了。

    一念及此,眼睛放光,拿出十二万分的本事,娇怯福身:“请大人怜……”

    话没说完,就见一个小厮侧身上前,死死拉住她的胳膊。

    “姑娘自重。”香姐儿梳着姑娘家的发髻,谢玄英以为是吴百户的养女,姑且留几分面子,只皱眉斥责。

    吴百户大乐,笑说:“什么姑娘,这是咱们这儿最红的姐儿,香姐儿,还不向大人行礼?”

    汪百户嘴巴慢,只好苦着脸,像跟班似的重复:“这可是京城来的贵人,小心伺候着。”

    “是,奴奴给大人请安。”香姐儿斜着身子,侧脸朝他媚笑,身段玲珑有致。

    谢玄英面色大变,顿时抽出佩剑。

    寒光闪闪的剑尖对准女人纤瘦的脖颈,往前轻轻一送,便能了结她的性命。而香姐儿意识到了这点,顿时脸色煞白,浑身颤抖。

    “大人。”她双腿发软,狼狈地瘫软在地,惊恐地落泪,“大人饶命。”

    这么一哭,妓子的俗媚尽去,露出原本的音色,稚嫩青春,不超过十五岁。在正经人家,兴许犹未出阁。

    谢玄英阖阖眼,忍住怒火,不与弱女子逞凶:“滚。”

    香姐儿如蒙大赦,提起裙子,逃也似的滚了,心里不住念佛:谢天谢地,谢谢佛祖观音菩萨,信女一定吃斋三日,天天上香磕头。

    吴百户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

    他见谢玄英如此不给脸,难免有些气闷,强笑道:“大人……啊!”

    凄厉的惨叫,吓得汪百户一个哆嗦。他定睛看去,剑刃上一缕鲜血淌下,而吴百户的手掌掉在地上,指头还蜷曲着会动呢。

    “大、大人?”汪百户傻了,赶紧也跪下。

    “你是不是以为我不敢杀你?”谢玄英冷笑,“拿妓子辱我,我倒要看看,谁会为你出头。”

    吴百户天生欺软怕硬。谢玄英对他客气,他当是离不得自己,忍不住拿捏起架子来,可他一发怒,二话不说砍掉他一只手,又全然强硬不起来,膝盖骨都碎了。

    “大人饶命。”吴百户捂住断腕,磕头求饶,“卑职不是有意的,卑职、卑职罪该万死。”

    谢玄英懒得再同他们虚与委蛇,淡淡道:“你既然握不住刀剑,明天就不用跟我去了——汪百户。”

    “卑职在。”汪百户声调颤抖。

    “你的手,握得住剑吗?”他垂下眼睑,注视着缩头缩脑的百户,“杀得了倭寇吗?”

    汪百户哪里敢说“不”,且他早就看不惯吴百户,现在能有机会把他踩下去,自然求之不得。

    “当然。”他说话利索起来,“卑职一定尽心竭力,为大人办妥此事。”

    “很好。”

    嗖,佩剑回鞘。

    谢玄英大步离开了宴厅。

    --

    夜色渐浓,程丹若亲自盯着晏鸿之吃了药,又去客房检查了伤患,确定无人病情恶化,这才换了张妈妈,回屋歇息。

    草草洗漱擦身,她躺在客栈的木板床上,却一时失了睡意。

    没想到,时隔数年,又一次杀人了。

    算算,昨天死在她手上的倭寇,已经是她杀掉的第四个人。

    而她第一次杀人,是八岁,第二次,十岁,这是第三次,十五岁。

    曾经的她固执地以为,医生的刀,应该救死扶伤,怎么可以杀人呢?但穿越到古代才明白,刀对着病人,是救人,对着敌人,是救自己。

    古代的人命不值钱,尤其在战时,我不杀人,人要杀我。

    她清楚地记得,那一天,她跟着母亲坐驴车,去外公家里探亲。结果路上遇到了瓦剌。

    他们只有两个人,不知道打哪儿来的,看见驴车上摆着给娘家的布匹和面粉,当即便动了手。

    母亲死死抱住她,试图讨价还价:“东西你们拿走,放我们一条生路。”

    但瓦剌说:“男人杀死,女人带走。”

    北地艰苦,他们需要抢女人生孩子,只要能生,他们统统都要。小孩子也是,不管是谁生的,看见就抢走,养着养着,就是自己家的了。

    程丹若的父亲是大夫,家境不错,外公是童生,母亲没下过地,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

    幸好赶车的是她的小舅舅,家里大哥读书,二哥种地,他就去拜了师父学武,颇有勇武之力,拔刀抵抗。

    以一敌二,很快落入下风。

    程丹若当时蒙得很,脑海中闪过的都是被抓走以后的凄惨生活。毫无疑问,母亲会被当做生育的机器,而她小时候放羊,和羊一起睡觉,长大以后被送掉或者被主人睡,十三四岁就生孩子,生到绝经为止。

    当然,更有可能是一场大雪,冻死了,被特殊癖好的人虐待,肠破肚烂。

    古代女人还算不错的生活,现代人都无法接受,何况是这种在古代女人看来都猪狗不如的日子。

    她吓坏了,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动的手,回过神的时候,刀片已经割破了对方的动脉。

    看,解剖课上的好,杀人都利索。

    但为此,她做了半年的噩梦,无法原谅立志救人的自己,居然杀了人。

    直到两年后,又一次战争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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