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爱笨蛋美女[无限]: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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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一声隐忍的闷哼。男子犹如祖母绿的眼眸里浮现出了一丝迷茫,像是不懂他的身体为何会突然变得这般奇怪。

    血族是极其狡猾的物种,他们的牙齿会分泌出一种特殊的物质,令猎物感受到一种极致的愉悦感,让他们心甘情愿地留下来,甘愿变为血族的傀儡。

    牙齿探入到了血肉的缝隙之中,轻轻咬着他,要他流出更多的血来喂饱她。可郗镜却再也感受不到任何一丝的疼意,他已经做好了足够的准备,忍耐着接受野兽的撕咬,可这一刻,一切却与想象之中的截然不同。

    不知何时,似乎是嫌姿势累,水雾坐在了男子屈起的大腿上,整个身子都窝在了郗镜的怀中,双手搂住了他的脖颈,吞咽的声音黏腻而暧昧,喝不完的血液从唇角滑落下来,滴落在了郗镜凹陷的锁骨之中。

    湛书君静静守在门口,看着眼前的这一幕,眸色渐深。他并不是第一次目睹血族吸血,甚至他本人也曾经不止一次用食,但从前湛书君一直觉得在猎食之时,他们显得凶残、暴虐、丑陋,犹如失去理智的野兽。

    可直到站在这个旁观者的视角,他才再次感觉到了血族女公爵的怪异。她吸血的模样……显出一种糜丽的涩情感,不像是在猎杀,倒像是在与情人玩一场血腥的游戏。

    郗镜的大脑摇摇欲坠,在理智与混沌之间挣扎着,他好像突然被放置在了高空之中的细绳上,一脚踏空,便会坠入至深不见底的炼狱。

    他的手缓慢地抬了起来,引以为豪的自制力节节崩塌,全线溃败,血仆颤抖的手掌扶在了女主人纤细的腰身上,身体一阵发冷一阵发热。郗镜甚至逐渐丧失了对于威胁的感知,失血令他的指尖一片冰冷,可他却根本不曾想过逃离与抗拒,反而主动拥住了美艶的刽子手。

    郗镜的喘息与低哼声逐渐高低错落地填满了整个卧室,男子被身体的感官所欺骗,在眼角垂落下了一滴眼泪。他不再将怀中的女子当做敌人,而在内心深处升起了一丝依恋。

    男子被彻底欺骗了,将死亡当做了圣典中记载的没有任何忧愁的神祇的国度,把怀中正在杀死他的血族公爵看作了渡他的神女。

    水雾有些不知餍足,她眯着眼眸,觉得她像是在吃着甜点小蛋糕,终于饱餐了一顿。

    直到门口的湛书君走入室内,用低哑冷淡的声音说道:“主人,再继续下去,他很快便要死了。”水雾才终于缓缓松开了唇中咬着的食物,抬起头看向了男子。

    第104章 血族“是不是我的小狗?”……

    女生红润的唇角与白净的脸颊上都带着些血迹,乌眸单纯,像是一只涉世未深的小动物。

    湛书君是早已经死去的人,作为水氏一族的血仆,他自然也是一只劣等的吸血鬼。他的先祖曾与这位血族女公爵签订了契约,以世代为仆换取永生的机会,人类是贪婪而卑劣的种族,得到了漫长的生命之后还无法抛弃繁殖的欲望。

    湛书君是血仆与人类的产物,当他降生于世间时,血族公爵已经沉睡了。而在很久之后,湛书君才发觉自己身上残留的诅咒,长生不是馈赠,是一项包裹着糖纸的鸩毒,每三十个自然日,他都会感受到烈火灼心的痛楚,他的心脏自降生之日时便被迫向水雾效忠,唯独得到女主人的满意,他才能够从这般煎熬之中解脱。

    否则,迟早有一日,湛书君会像是他的父亲、兄长一样陷入癫狂。

    但水雾遗弃了他们,直到千年之后,她才终于醒来,在记忆的角落中想起了她“忠诚”的奴仆。

    血族公爵显露出的纯白都只是迷惑人心的假象,湛书君最不该被她蛊惑。男子冷静地走过去,蹲下。身,从西装外套的口袋之中拿出洁白的手帕,认真地帮水雾擦了擦脸颊。

    她像是吃东西还会弄脏嘴的小孩子,水雾仰着头,任由湛书君帮她擦干净血污。

    郗镜仍旧陷在迷惘的痴缠之中,明明已经唇瓣发白、身体虚弱、命悬一线,却仍旧探出手臂,紧紧地搂住水雾的腰肢,主动将自己的脖颈递过去,想要恳求着女子再用力咬一咬他。

    好像黏人的狗一样。

    水雾微微蹙眉,手心拍在郗镜的脸上,将他往后推了推,她才不要将他直接吸成人干,想一想就觉得浑身发抖。

    所以郗镜此时最好不要再勾引她了。

    湛书君的动作顿了一下:“主人,我先将他带下去,再回来服侍你。抱歉,他是第一次,不懂事,我会严厉教导他们规矩的。”

    水雾矜持地点了点头,她从郗镜的身前站了起来,血仆还想要探出手,指尖在触碰到女子的脚踝时,便被湛书君扭着手臂压出了房间。

    一路上,湛书君沉默寡言,而当郗镜离开了水雾之后,浑浑噩噩的意识也终于逐渐清醒了过来,失血令他的眼前一阵发白,心中这才隐隐发觉到了血族的可怖之处。

    郗镜原本以为,那只是一个凶残而暴虐的怪物,只要找到弱点便存在诛杀之法,可有了刚刚的经历,男子才明白,她真正令人战栗恐惧的,是无形之中魅惑人心的能力。

    湛书君将郗镜重新关进了地牢之中,他并没有与男子有过任何的沟通与交流。湛书君站在铁制的牢门之外,低眸冷冷地注视着牢狱之中的人,眼前却浮现出了卧室之中,血族女公爵坐在他的大腿上,餍足地吮吻着血液的模样。

    他分不清自己此时的心情,只是手臂抬了起来,指尖莫名触碰了一下他的脖颈。

    郗镜的血,有那么好喝吗?

    不同人的血液,差异就那么大。湛书君主动将自己的肌肤划开,递上去让水雾吸吮,她却厌倦得连碰都不想碰,可在对待郗镜的时候,却能够将他吸干吗?

    因为他是个血族与人类混血的劣等品?因此连血液都格外低劣吗。

    湛书君知道他不该这样想,他的眉宇蹙起,甚至产生了一丝不解,疑惑他为何会突然升起这种仿若是卑微……或是嫉妒的情绪。

    他从不曾将自己看作奴仆,湛书君一直都认为,他迟早有一日会彻底挣脱束缚,得到自由。湛书君本该憎恨着自他出生开始,便捆缚着他的枷锁,又怎可能真的对血族女公爵有一丝半毫的效忠之意。

    湛书君关上了牢门,重新沿着走廊回到了水雾的卧室。

    血族公爵的力量深不可测,女子的性情怪异,湛书君不想激怒她,哪怕至今为止,水雾看上去似乎都很好脾气,但谨慎的湛书君不会因此而在无法自保的时刻肆意试探。

    ——————————————

    水雾正坐在窗边,看着古堡下的蔷薇花园,皎洁的月光洒落在她的脸颊上,为她的容颜增添了一抹妖异的瑰丽感。

    她的神情有些懒洋洋的,刚刚吃饱后,便感觉到了一阵无聊。

    长夜漫漫,亦格外寂寞,她看向走入卧室中的湛书君,勾起唇,命令他去花园中为她采摘一支最鲜艳的蔷薇。

    湛书君自然不会违逆她,他走下了楼梯,打开古堡的大门,倒悬的蝙蝠停歇在房檐下,深夜之中,显得阴森而诡谲。

    湛书君走入腥红的蔷薇丛中,俯下。身,为他的女主人挑选着花朵。他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脊背上落了一道视线,坐在窗边的女公爵正在看着她的奴仆为了取悦她是怎样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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