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爱笨蛋美女[无限]: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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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拧断她的脖子,这位血族会不会如同人类一般死去。

    血管被咬破,水雾含着他的脖颈tian了几口。

    男子的血也热乎乎的,没什么奇怪的味道,带着一点果蔬的气息,显得天然又健康。

    水雾很快便觉得这样抱着凌爻也很累,便命令男子坐在沙发上,让他来搂抱着自己,而她只需要低头喝血就可以了。

    她又娇气又懒,从前吃饭要人喂,现在也要奴仆主动将自己的血液奉献到她的唇边。

    凌爻的手臂有些发烫,城镇中已经失踪了许多人,他想象过,住在古堡之中的血族或许会将人的血肉生剖开,犹如野兽一般伏在人的身上吞咽鲜血。可……凌爻挺直着脊背,没有去碰触沙发的靠背,整个人都坐得格外板正,窝在他怀里的血族含着他的脖颈,有一下没一下地吮吸着,一口血液慢吞吞得好久才要咽到肚子里。

    就像是挑食、不愿意吃饭的小孩。凌爻为自己的联想而感觉到荒谬,但他的确并未失去太多的血液,她咬着吃了好久,男子却几乎只是受了点皮外伤,还没有被野兽撕裂开腹部流的血多。

    凌爻的意志格外坚定,血族牙齿中分泌的津液令他的乌眸逐渐有些涣散,可他并没有失态地恳求。怀里的血族像是醉血一般闭上眼眸,靠在他的胸膛上慢慢睡着了。

    凌爻小心地搂着女子的肩,她看起来像是毫无防备心,似乎此时他即便将利刃捅入她的心脏,她也不会察觉。

    水雾睡了很久,梦境黑沉,睁开眼眸时,她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脖颈,便听到了身。下男子的一声闷哼。

    凌爻不知维持着同一个姿势抱了她多久,被压迫的双腿血液不循环,泛起了一阵刺痛感。

    凌爻的脾气其实十分好欺负,他很愿意照顾别人,老实得甚至没有将水雾放在沙发上,而是一直任由着女子坐在自己的大腿上没有动。

    水雾揉了揉眼睛,却半分没有被感动到,在她睡得这么熟时都没有搞小动作,他并非是叛徒,还是心思深沉藏的比较好没有轻举妄动?

    “你以后不用再回到地牢里了,随便挑选一个房间住吧。”水雾决定以后睡不着就都使用他来暖床。

    凌爻一怔,他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这样轻易便得到了更加亲近女子的机会,但这对他而言显然是一件好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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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蝙蝠从窗户外飞进来,爪子中握着一张邀请函。

    为了迎接水雾的回归,恭贺她的苏醒,几个血族家族联合为她举办了一场晚宴。

    水雾兴致缺缺,但待在古堡里实在太过无聊,连这种无趣的宴会都显得更有意思一些。

    晚上的时间总是很漫长,她又开始想要折腾湛书君,以此来让她得到短暂的愉悦。

    水雾不喜欢穿鞋,于是古堡之中便铺满了最柔软的羊羔毛地毯。这些都是由湛书君为她提供的,不需要她吩咐,这位最忠诚的仆从便会先一步领会主人的意图。

    在拍卖会上能够令贵妇人一掷千金的宝石被水雾随手扔在了地板上,湛书君推开门,目不斜视,等候着这位任性的血族今日又想出来的新游戏。

    水雾的身上穿着量身定做的丝绸长裙,油画一般的裙摆贴在赤luo的小腿上,她的脸上挂着单纯的笑意,将珍珠项链扯断,看着莹白的珠子一颗颗滚落在她的脚边。

    她身上的裙子,和这遍地的珍宝自然也是湛书君为她买的。当年她将湛氏的先祖转化为血仆,便是要让他们供养她的。

    湛书君突然想起了自己初见她时的情景,心脏处烙印下的契约能够令湛氏的人得知她的苏醒,而他们在她醒来时,便必须以奴仆的形式去服侍她。否则契约反噬,违背契约的人就会变为一捧黄土,回到他们原本应该得到的结局。

    但人类便是这样阴险狡诈的生物,湛家的人无时无刻不在想象着如何脱离她的掌控,逃离世代为奴的命运,背叛她,杀死她。可湛家必须有人前来作为女公爵的奴隶,与她虚以委蛇,湛书君最终成为了这个人。

    他推开古堡的大门,腐朽的气息迎面而来,积压的灰尘格外呛人,老鼠、蜘蛛、蝙蝠不请自来,成为了此处的房客。湛书君走到了最顶层,越接近她,他死寂的心脏便似乎重新跳动了起来,纤薄的纱帘在月色下犹如幽魂一般舞动着。

    而那位活了千百年的女公爵坐在棺材之中,弯折着双腿,抱住了膝盖,垂落至脚踝的乌发圈住了身子。

    腐蚀失色的衣料已经碎裂开,女子雪肤红唇,仰起头看向他,像是精怪化成的人,纯洁、诡谲、艶丽。

    湛书君将她从棺材中抱了出来,亲自为她打扫了房间,赶走了那些借宿的小动物,又召人将古堡重翻修了一遍。

    湛书君为她修剪了过长的、走路都会不小心踩到的头发,帮她剪了手指甲,涂抹了指甲油。

    女子此时这幅骄矜傲慢的模样,仿佛是由湛书君一手养育而成的。

    水雾将请帖递给湛书君,她决定去参加宴会,可她需要一身最华美的衣裙,与最珍贵的首饰,如今她拥有的这些都太过普通,根本配不上她的气质。

    她要让所有人清楚,她重新回归了,她要艳压群芳,成为宴会上绝对的主人公。

    “而你,身为我的血仆,你也代表了我的脸面,湛书君,你一定要比其他的血仆都更加恭谨、温顺,让每个血族都艳羡、嫉妒我。”水雾提着苛刻的要求,她如此虚荣,湛书君在她眼中仿佛只是一个用于攀比的工具。

    湛书君已经在家族中取用了太多的钱财供给这位血族的女公爵,甚至他的父亲与兄长都对此有了意见。放置在收藏室、保险柜里的珍宝此时都正被水雾踩在脚下,好像大颗的钻石在她眼里不过是些不值钱的玻璃珠。

    湛书君不由自省,自己是不是将女子的胃口养叼了,才令她越来越不知餍足,犹如填不满的无底洞。但好在,现阶段,他还是能够满足她的需求。

    湛书君点点头,他的身上同样残留着一丝自傲,至少作为血仆而言,他绝不会给她丢脸。

    这样想着,湛书君的眼眸又冷了一些,不过短短数日,他怎么便开始习惯以奴仆的思维来想自己会不会给主人丢脸了?他应该思考的,明明是怎样在宴会上联合同谋,一起为水雾设下陷阱才对。

    湛书君几乎像是精神分裂一般压制着自己内心的思绪,表面仍旧伪装的平静无波。

    而当他想要帮水雾重新收拾干净卧室的地面时,却听到女子漫不经心地继续说道:“我还需要一个男伴,明日你将那几个新来的血仆都打扮得好看一些,教好他们规矩,我要在他们之中挑选一个人,陪我一起参加晚宴。”

    湛书君的神情一怔,男伴?

    湛书君抬起眸,视线落在水雾的身上:“那些低劣的血仆只是人类,他们怎配成为主人的男伴?”

    湛书君本以为,陪伴水雾参加宴会的人只有他。

    水雾勾起唇,眼尾微弯:“你提醒我了,湛书君,你可以告诉这些血仆,最后谁能够成为我的男伴,我便将给予他初拥。”

    叛徒总是跳得最欢的人,水雾在心中想着,他们最好为此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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