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换攻文渣攻他爸[穿书]: 完结+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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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我也不例外加入了建筑工人的行业。

    年轻,不怕吃苦,再累也不觉得,反而因为天生善于交际,而跟人打作一团,在人群里混出个好名声来。

    这一天,工地上的监工又吩咐了个脏活下来,指着人群吆喝道:“你们谁,去把这下水道处理干净,马上!”

    监工指着的地方正散发着恶臭,不少人正捏着鼻子。

    深不见底的下水道里被人投放了许多生活垃圾,像染血的姨妈巾屡见不鲜,更别提还会有些别的,更恶心的东西。

    这是谁都知道的脏活累活,因为一个月总有这么四五次的吩咐。

    但……

    “我来吧。”即使是在工地,我也身上穿着干干净净的紧身白背心,露出精悍有力的赤膊,腰身精瘦。

    因为喜欢洁净,一天总得洗三四次澡。

    即使不用去看其他人的脸色,也能猜到他们多半都是庆幸而佩服的。因为只要有我在,每次这样的脏活都揽下来。

    这也是拥有好人缘的因素之一,但我为的并不是这些虚名,更多的是发自本心的担当,已经习惯。

    而正当我忙碌在恶臭的下水道中,刚才的场景却被路过的贵人给尽收眼底。

    也正因为这份能吃常人不能吃的苦所展现的韧性,才多了被贵人看中提拔的机会。

    而这之后在有人帮扶后,我的事业才算真正入目,参加了不少酒局,认识更多人脉后就将眼光放在发展不错的房地产上。

    很快奋斗出别墅豪宅就开始搞自己的公司做投资,时间转眼就过去二十年,从一无所有的年轻人转变成无人不知的杰出企业家。

    终于都事业都稳定下来,决定该找个心动的女人成家,却阴差阳错……让我来到了这遍地是gay的世界。

    思来想去,或许所有看似巧合的一切,大概都是为了促成我跟修的相逢。

    毕竟,没有人比他更加让我心动,从初次见面心脏就已经不受控制。

    这就表明了这就是命中注定的缘分。

    刚开始我只是站在利益角度,出于自保才想刻意去营造我与修之间的友谊,从每天发几条信息来让对方记住自己,就足够证明用心。

    再到发自本心地想跟霍修将友谊持续到老,现在想来那时的我还是太过于单纯。

    连什么时候友谊变质都不知道,还傻傻地在那撮合两位主角,殊不知自己的屁股早就被青年给盯上了。

    这也不能怪我,毕竟对自己的定位一向都非常清晰,怎么想得到霍修会口味大变……

    没有跟霍修结婚前,我知道自己是对他有好感的,但绝对没有达到恋人的程度,只是偶尔眼神会有些挪不开而已。

    每次香烟的烟雾笼罩在那张五官立体的脸庞上时,我就会跟被迷了眼一样像看见了仙人,根本无法将霍修跟我两人联系在一起。

    这完全不是自卑,而是站在理性的角度上这么觉得。

    所以在没结婚前,我一心想的是怎么远离对方,而被婚姻联系起来后,原本以为会很糟糕的后果并没有发生。

    比如……被厌弃,怎么说两人都截然相反,生活在一起肯定会有诸多不便。

    但这些都没有发生,事实恰恰相反,我终于感受到了来自他人强烈的爱意。

    我有些缺爱,这点我很清楚。

    毕竟从小到大,就没有人会全心全意向着自己,我永远都是第二顺位。

    无论是在父母,朋友或者其他人那里,都不唯一值得奔赴的选择。总会有比我更重要的人。

    蹉跎半生,结果到头来身边什么人也没有。多半老天爷也看不下去,决定要给我一次机会吧,大概?

    ……

    还记得当初跟霍修一起吃饭,他送给了我一朵玫瑰。

    还说:【花束太拥挤,它是最漂亮的那朵,唯一匹配你的玫瑰。】

    这句话我记得特别清楚,因为那朵玫瑰真的太漂亮了,足够人印象深刻。

    那时我听懂了,‘唯一’的含义,但我选择装不懂。因为我已经过了年少冲动的时候,成熟后当然懂得权衡利弊跟风险。

    注定没有好结果的故事,还不如不开始。

    可之后跟霍修的相处中,对方用行动推翻了我用大脑做出的判断。

    霍修是说到做到的人,完全没有出现想象中的爱意消减,最终成为陌路人的迹象。

    反而每天都能让我感受到被爱意包裹,甚至是凌驾于霍修本人之上,对方的第一选择。

    这很难让人不被打动,日久生情这个必成语,并不只是在床上生效,而是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逐渐在我身上应验。

    当发现生活中再也不能缺少霍修存在的时候,从顾天泽手中看见的照片却成为打破这一切的炸弹。

    那天在等霍修回家的时候,我甚至还会经常想——如果我没发现这张照片,是不是就不用亲手去打破现有的幸福了。

    不……这是懦夫才会有的逃避思想。

    雄鹰当惯了,竟然傻到想当鸵鸟,这真是太可笑了。

    在等待过程中的每分每秒都跟被烈焰炙烤没有任何区别,非常难熬。

    种种念头划过脑海始终没有停歇。

    做出离婚这个决定的时候,许清风自己都觉得自己很悲惨。

    顾朝夕是失败的第一段婚姻,这个原因不能归结在他身上,但跟霍修的婚姻如果再次分开。

    只会让我觉得,这辈子命犯孤星,注定孑然一身。

    什么婚姻,什么爱情,都是扯淡。还是跟钞票过一辈子比较实在,毕竟后者是可以通过努力换来的。

    而前者……

    缘这个字不确定性太大。

    等霍修回家之后,一切都按照我预想中发展,我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是在脑海中提前演练过的。

    包括霍修会挽留,这也是预料之中,毕竟对方的爱从来都不加掩饰。

    如果能做到像我这样说抽身就抽身的干净利落,那就不是霍修了。

    可真正让我没想到的是,霍修竟然会因为想求得我的原谅,而跪下。

    这可是霍修啊……

    出生就注定了永远都高高在上,被众星捧月,所有人瞩目的焦点霍修。

    能够猜到的是,这恐怕是霍修第一次下跪。

    男人膝下有黄金,换作是许清风,就算是砍断自己的腿,都不会为了任何人而下跪。

    认为霍修自私,不择手段的同时,很清楚的一点是,我们是同一类人。

    只是因为我的执念还没有到那么深,如果说当我迫切想得到什么,会做出的手段不会比霍修好到哪里去。

    毕竟在生意场上活到最后的佼佼者,又能无害到哪里去。

    我能原谅他,同时我也放过了自己。

    对,我舍不得,所以还是不要折磨彼此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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