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带着十万死士穿回来了: 第23章 仇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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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渊那对于自己身旁这些亲近的人,其实来到现代之后没有多大的管束,都是靠着他们自觉,又是早上被秦乐文服侍起床的一日,秦渊听乐文要出去见个朋友,倒是替对方开心。

    “乐文只管去就是了,朕的卡不是在你那边么?你可以随意取用。”

    想着那张卡应该还有一些钱,请朋友吃饭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谢陛下关心,臣知晓了。”

    秦乐文享受着陛下的关心,知道以前的时候在南晋,陛下高高在上,他们是臣子,是宫中的宦官,便是有稍微僭越,恐怕都是要被外面的人一口一个唾沫淹死。

    可如今不同了,在现代世界,他自当是还把陛下当陛下伺候,可陛下却对他们更加的心软,或许这样有些恃宠而骄,可秦乐文还是很享受这一切。

    越是知道陛下对自己好,秦乐文越是想为陛下做什么。

    那日他随着陛下第一次坐出租车出去逛街的时候,心中便想着要一定要给陛下购置更好的车马,等自己赚了钱,一定要给陛下买一辆超跑,年轻人好像都很喜欢超级跑车,陛下定然也是喜欢的。

    收拾好一切,用完了早餐,秦乐文便带着花娘出门了,秦渊则是也出了门,毕竟择校事情还要认真抉择。

    在家里守着的万姑姑和甄兰初也没闲着,万姑姑出去更加适应这个世界,甄兰初则是已经在周边调研了一下开化妆品公司的事情,当然,还有对于自己秘方的保护也很重要。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也都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富裕森今天不是一个人过来的,他还带了另外一个人——谭子明。

    这谭子明不是别人,就是《紫宫恨》的编剧,他家里是上京市人,也算是有钱有势,写个剧本也是因为家世渊源,早些年谭家书香门第,后来虽然开始经人的风骨。

    谭子明出道很早,他的第一部电视剧《大秦风云》热播的时候他才将将十八岁,如今已经是快要三十出头的男人,却依旧没有成家立业,保持着自己对文字和梦想的追求。

    富裕森昨晚激动的告诉了谭子明,他仿佛真的见到了慕容氏姐弟,倒是引起了谭子明的注意,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便连夜过来了,刚好今天倒是有了这个见面的机会。

    他们约好的地点,是在临市这边一个非常安逸高档的咖啡厅里面。

    两人作为东家,提前已经到达了这个咖啡厅,早早的等在这里。

    而今日,秦乐文和花娘两人的出现,更是一下子让两人眼前一亮。

    原来昨日的时候富裕森看到的是他们穿现代装,可现在,这对‘姐弟’却是穿了古装来到了咖啡厅,一路走来只要是看到这两人的路人,全都停在了原地,不自觉的看了过来。

    秦乐文穿的是自己日常的常服,也就是被秦渊传唤那日的藏青色长袍,银线勾勒的腰带更是显得有几分贵气,左右相称的挂饰,一个是黑色的小兔子玉坠,一个是黑色的刺绣香囊,整个人便是如同从古代走出来的贵公子一样,浑身都带着几分压迫感。

    跟昨天见到的秦乐文不同,今天的秦乐文似乎给人的压迫感更强了,一双凤眸微微上挑,似乎完全不将周围的人放在眼里一般,是个让人一看就很难接近的人。

    他身旁的花轻容今日也是貌若秋水,哪怕是一身绛红色裙裳,却依旧不会让人觉得俗气,反倒是一张清丽无双的容貌压过了这红艳艳的衣服,双眸灵动如玉,让人是过目不忘。

    ‘姐弟’二人走过来的时候更是一个袅袅婷婷,仪态万方,一个高视阔步,目下无尘,倒是真真有了那古代贵族的模样。

    富裕森被‘姐弟两人’的装扮惊艳,而一旁的谭子明则是震惊不已的看着朝着自己走来的两人。

    他不断的扫描两人身上佩戴的首饰,心想富裕森这是找来了什么有钱家的孩子?这么败家的?

    那男孩儿身上的黑玉不是凡品,还有那女子发间的朱钗,也绝对是价值不菲。

    就在两人惊讶之间,秦乐文和花娘两人已经来到了两人面前。

    “富学长,早上好。”

    秦乐文随着秦渊喊了一声学长,随后被富裕森殷勤的交代两人坐下,在询问了两人想喝什么之后,点了单。

    谭子明的目光几乎是在花娘身上流连,主要是花娘的头顶,偶尔看一眼花娘的脖颈。

    好歹是混迹青楼的老鸨,花娘自是有钱的,被秦乐文召唤的时候,她的一切回到了自己巅峰时期,也就是成为花魁之后的时间。

    此时此刻,花娘盘起的发梢上是翠玉簪,还有金色的步摇点缀其中,更有新鲜的月季花在乌黑的秀发上绽放,似乎在散发着缕缕清香。

    她那优美纤长的天鹅颈中是金镶玉的项链,上面镶嵌着莹莹碧绿的翡翠,从做工来看就已经是价值不菲,更何况还有花娘手腕上那绿润光滑的翠玉手镯,更是衬得花娘那手指漂亮的让人想要去亲吻一二。

    不得不说,当真正面临自己的战场时,花娘总是习惯把自己当做是武器,精心修整的从头到脚,让人根本就无力抵抗。

    “这就是我跟你介绍过的人,这位是花小姐花轻容,人很美,名字也很美。旁边这位是我一个学弟的朋友,叫做秦乐文,也是个大帅哥。”

    富裕森介绍着两人,随后又给花娘和秦乐文介绍道。

    “我身边这位是我的好朋友谭子明,是一个编剧,我现在手里有一个电影就是他写的剧本。”

    这番介绍之后,双方开始打招呼。

    秦乐文不苟言笑,一张脸虽然漂亮的夺目,却是似乎看着难以接近,有一种冰山雪莲之感,让人不敢侵犯。

    反倒是花轻容,她无论是说话还是笑起来的模样,都是仿佛在你心里一样,你想见到的模样她都有。

    这会儿谭子明算是明白,为什么富裕森半夜发疯会给他打电话说遇到了极品姐弟两人了,都说美人在骨不在皮,眼前这两个极品美人光是骨像就漂亮的很,浑身的气质更是浑然天成,根本就不需要礼仪老师再教。

    从两人走过来的步伐,谭子明就很确定,这两人出身必然是非富即贵的。

    只是……是有多么厉害的家庭,才会把这帝王绿的手镯随便戴在手腕上?

    “花小姐,我想冒昧的看一眼你的手镯,可以么?”

    谭子明的奶奶有一个传家宝的帝王绿,是他们家里专门世世代代流传的传家宝,那还是从祖上传下来的,如今看到花轻容手腕上的,自然是好奇的很。

    “当然可以。”

    花轻容将手腕上的翡翠镯子递过去,她当初是鸳鸯楼的花魁,多少男人捧着万金求她见一面,这翡翠玉镯更是收了不知凡几,对她来说,只是个小玩意。

    于是谭子明小心翼翼的拿了翡翠玉镯,这镯子触碰之后光泽是一种深绿色,莹莹的泛着一丝丝蓝光,入手更是软润温滑,跟奶奶的传家宝摸起来几乎是一模一样,谭子明好歹也是见过世面的,一下子就认出这东西是圈子里可遇不可求的帝王绿手镯。

    这么大的一个手镯,别说是卖出去最少几个亿,光是这手感,拿回去当传家宝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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