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小妻小仙人: 第0451章 戈把式的九龙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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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个特殊年代,你不消灭敌人,敌人就吃掉你。

    自从有了这一仗,戈把式的老婆和戴家庄的妇女们发现了一个消灭鬼子的好办法,就是引诱鬼子们来村里吃她们烙的大饼,在他们沉迷之际干掉他们。

    村里的妇女们,当然不是全用锅铲拍,擀面杖抡,热锅烙,她们在实践中,逐渐摸索出更加干净利落的办法。

    比如有一次,来的鬼子多,戈把式的老婆和妇女们给他们烙大饼时,悄悄地在大饼里下了药,毒杀整整一个小队的日本鬼子。

    整整抗战八年,戈把式的老婆和妇女们消灭了几十名日本鬼子,同时练就了烙万层大饼的绝活。

    后来抗战胜利了,戴家庄的妇女们,却把万层饼的技术一代代传了下来。

    当然,这种技术,戈把式的老婆最拿手,论大饼技术,戈家最是权威,成为村里的代表作。

    金童听着,看着,欣赏着,脑海里便是一动:将来,要是把戴家庄戈家的万层大饼弄到城里去,岂不是一代名吃?

    戈把式抬头看天,今天的天气大好,大饼烙好,红烧草鱼做好,便在当院里摆饭桌,就着春风丽日吃“院子饭”。

    其实农村的这种“院子饭”,吃起来别有风味,从仙界出来的金童,对此并不陌生。

    戈把式对金童呵呵笑道:“呵呵,正是夏天,人又多,就不坐屋里吃了,咱就在这大树底下吃如何?”

    “很好啊!这样更有意思!”金童回答。

    戈把式征得金童意见,便让外孙女戈兰兰到近邻张建华家借了个饭桌来,连同自家的三个饭桌。四张桌子并靠在一起,周围放了15个小凳,一个农家院的大宴桌就摆好了。

    全家人陪着金童就座。老寿星被家人们从屋里扶了出来,端坐在上座上。

    戈家女人们齐动手。不一会儿,桌上便摆满了饭菜。

    焦黄泛油的那万层大饼,切成一个个大三角,放在一个大大的高粱杆编成的“浅子”里,摆于桌中央,它的周围,有一碗用水和好的红色豆面酱,一盘子洗好切好白绿分明的大葱。一大盘炒好的金黄的鸡蛋。

    “小心别烫着,鱼来了!”戈兰兰的母亲王俊芳,两手端着一个白瓷盆子,盆子里面腾腾地热气冒出来。

    金童隔着老远,都能闻到那野生鱼的香味。

    这条鱼就是戈兰兰叉的那条三斤重的大草鱼,这可是纯野生的鱼啊,它飘出来的香味,自然和养殖的鱼不同。

    为了气派,戈兰兰的妈妈特意整条红烧的,诺大一条红烧鱼。盛在一个特大盘子里,摆于饭桌中央,看着那鱼的样子。就来食欲。

    所有成年女人中,就数戈兰兰的母亲最豪爽,金童看了一眼这位三十七八岁的农村妇女,干净利落,一身清爽,头上梳着漂亮的发鬏,身上穿着得体的农村春装。

    可别看她生过仨闺女,却一点也看不出老相,胸前挺绷绷的。腰身细细的,腿长长的。一双眼睛亮亮的。

    她一会儿摸摸戈兰兰的头,一会儿拍拍戈兰兰的腰。一会儿揪揪戈兰兰的耳朵,一点也没有在妖人面前拘束客套的意味,就像自家人一起吃饭一个样。

    戈兰兰的妈妈还时不时地悄悄瞥金童一眼,那眼里的意味,真是浓厚无穷。

    金童细看戈兰兰妈妈那长相,脑子里想象着她年少时,简直就是个过去版的戈兰兰。

    即使她那清爽的脾性,也能见到戈兰兰的影子。

    俗话说,有其母,才有其女。

    除了这条大鱼外,还有一大海碗喷香的小鱼,这是戈把式上午用搬网从湾坑里新抓的。

    小鱼做熟之前都是活蹦乱跳的,地地道道的野生小鱼,有小草鱼,有小鲫鱼,有小镰鱼,都是手指般大,小鱼沾上面米分,下在锅里用油煎过,再文火慢炖,吃在嘴里,连嫩嫩的鱼骨一起嚼,把人香晕了。

    那是当然了,唱主角的,还是那一大盘红烧草鱼,就是刚才戈兰兰叉的那一条,才出水的野生鱼,立刻就下锅红烧了,要多鲜美有多鲜美。

    这时候,戈兰兰的妈妈拿起一块烙得火候最好的饼,把饼两面一揭,朝当中塞一大块炒鸡蛋,雪白的胳膊一伸,塞给金童:“来,兰兰师父,吃万层饼,在这个平原小村里头,也没什么好吃的,你可要吃饱,别回家饿肚子睡觉。”

    金童刚刚接过大饼,眼前就出现了一截蘸了面酱的大葱,这是戈兰兰肉都都的小手伸过来的:“师父,在我家,放开吃,不许客气哦。”

    金童把葱段接过来,啪哧咬一口大饼夹鸡蛋,咔哧咬一口大葱蘸黄酱,过瘾地大嚼几下,真是味美无寻。

    金童品尝之后发现,这万层大饼果然名不虚传,它比都市里最好的掉馇糕点还要酥脆,咬在嘴里,似乎自己发散,且有一种独特的香味满口溢溢。

    即使仙人,平时哪里吃过这等大饼,这大饼里,可以蕴涵着妇女们的多年功夫啊。

    “老爷爷,爷爷,你们不来几盅?”戈兰兰此时兴高采烈,情绪激昂地动员老爷爷和爷爷喝酒。

    当然她的真正目的,是让她的师父外金童喝酒,说是戈家请客,其实就是兰兰头的主谋嘛。作为主谋,哪能不让师父尽兴。

    戈兰兰的爸爸和张建华的哥哥一起到城市里打工去了,不在家里。

    爸爸不在家,戈兰兰便把一个少女的撒娇用在了老爷爷和爷爷身上了。

    那红光满面的老寿星,自从几年前被鱼刺卡了嗓子后,落下个毛病,不能发音说话,听了重孙女戈兰兰的话,便微笑着点头。

    金童看着这位不能说话的苍桑老人,心里想着,如何设法治好老寿星这个病,让老寿星开口说话。

    他要能开口说话,自然又是一番境地。

    戈把式闻听孙女之言,立刻道:“喝酒?那是当然啦!今儿个是什么日子啊,哪能不喝酒啊,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再喝酒,这为的是不伤胃。”

    金童想从储物袋里提出两瓶白酒来,却见戈兰兰的妈妈和她的两位姐姐,回屋提来了几瓶本地产的白酒,拿来了农村人用的瓷质小碗形状的酒杯,这在农村里,一般叫酒盅。

    金童心想,先喝这本地酒吧,自己从水下帝国带来的酒过会儿再喝。

    金童听说过,在这个行政县中的一个孤村上,也有个酒厂,设在县城里,不过规模不是很大,年产白酒几十吨的样子。

    那种名为“十里香”的白酒,完全是原汁酒,没有经过任何勾兑,酒瓶子是老实巴交的传统玻璃瓶子,标签是一个很小的长方形淡黄纸,酒瓶上标的度数为66度,没有华丽的广告说词,就是简简单单地写着:原料:高粱、大米、运河水。

    然而,这种酒却是货真价实的粮食酒。

    金童在戴家庄生活期间,喝过几次这种“十里香”,它喝在嘴里辣辣的,没有多少香味,但喝完之后,便觉周身发热,浑身舒畅,神清气爽,心里还有莫名其妙的愉悦感。

    农村人实在,那瓷质小碗形状的酒盅,倒一盅酒有一两,而戈把式带头喝,一口干一盅,说这样喝才能喝出酒味来。

    年过7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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