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玉: 第54章 番外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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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才陆廷镇为章之微细细擦过双手,包括指尖,仍有些许气味残留,嗅起来如一些成熟的植物,并不好闻。

    陆廷镇不做声,由着章之微在他脸颊上下滑,这次不吻她掌心,他只问:“这次你愿意?”

    自然愿意。

    章之微已半起身,她伸手去触陆廷镇的头发。其实他白发并不多,大约是前几年伤了心血,才会徒生,她记得陆老板和陆太太的白发就很少,他们好似有着青春长留的基因。章之微抚摸着他耳侧的发丝,她刚才出些汗,今日穿的衣服是纯棉质地,贴在身上,没有凉风,潮潮闷闷地裹着她,而陆廷镇肌肤上的红尚未消退,他只安静凝望章之微。

    不安分处似金刚石。

    他不用语言,足以反驳她的玩笑。章之微的唇贴在他脸颊上,贴了贴,心脏渐软,叫他:“陆叔叔。”

    特殊的称呼,早在多年之前时,她就开始这样称呼对方。她是陆廷镇精心培育出来的花朵,没有人比他们二人更了解彼此,章之微知道他喜欢什么,他也知道章之微爱什么。陆廷镇握她手腕:“微微。”

    章之微更靠近他:“让我掌握一次主动权,好吗,陆叔叔?”

    陆廷镇怎舍得拒绝她。

    现在哪怕她要坐在陆廷镇头上、脸上,他都不会拒绝。况且只是交出主动权,陆廷镇坐在那张墨绿色沙发上,抬手触碰章之微细细的胳膊,手肘,他太了解章之微的一切,她小臂内侧有一粒黑色的痣,那是她到陆家的第二年才印在身上的。

    港城人迷信,说痣能影响运道,章之微第一次发现身上这颗痣的时候,不安走到陆廷镇面前,小声叫着陆叔叔,忧心忡忡地问这粒痣是好还是坏,章之微并不知道,很惶恐。

    她那时还记着旁人说她命硬、劝陆老板不再养她的事情,章之微怕极了,她一介弱女,几乎找不到容身之地。身上长颗痣也害怕,担心是不好的东西,自己用毛巾蘸着水用力擦,擦到皮肤发红也擦不掉,不得已才去找陆廷镇,问能不能去掉它。

    那时的陆廷镇告诉她,这是颗好痣,能保她一辈子荣华富贵。微微啊,你运气好,身上长这颗痣,以后要读博士、体体面面赚大钱。

    陆廷镇为这粒痣取名,叫做“灵芝”。

    初次醉酒后,陆廷镇含住保她体面的痣,唇靠近,温柔贴贴。真正醉酒的人什么都做不了,那日他没有醉,只是情难自抑。什么道歉,什么端正,什么叔侄有别,什么亲手带大。伦,理道德,他早就越过这条线。

    往夏天平稳过渡的英国夜晚又闷又热,窗户开着,透着薄薄凉风,悠悠静静地越入房间。章之微早就不用他送的香水,而是一种洗衣服留下的干净气味。她扶着陆廷镇肩膀,慢慢坐下,陆廷镇侧脸,看到她手肘的那粒痣,这个名叫“灵芝”的痣,此刻在轻轻扯动,随着她的吸气而颤。

    陆廷镇扶她单薄手肘,隔着战栗流动的血管,摸到她肘后的一小块儿疤痕。

    疤痕是她跌跌撞撞从楼梯上摔下的。

    陆家位于山上的别墅建了好久,楼梯建得也气派,章之微的房间在三楼,陆廷镇和父母住在二楼。港城对书籍报纸和视听节目禁制少,章之微晚上看了电视放送的恐怖节目,吓到晚上频频做噩梦。

    夏天多雷雨,张妈不喜章之微,晚上也不让人陪她。她自己害怕,电闪雷鸣地往楼梯下跑,一脚踩空,跌下,摔破手肘。

    当时陆廷镇在家,他会包扎,抱她进房间,用生理药水为她清洗摔伤的地方,用镊子夹酒精棉球,去为创口消毒。

    章之微含着泪,呜呜咽咽地向陆廷镇哭诉,说方才多么害怕,怎么喊都没有人,她胆子小,摔下来的时候也好痛。

    还好没有跌伤骨头,只是手肘的一些擦伤。

    她这样说着,陆廷镇持镊子的动作都轻柔不少,酒精棉如狭蝴,只轻贴伤处,又离开。他宽慰章之微,说要换了楼梯上的地毯,保证不会再跌伤她。

    酒精棉上沾着一些血丝,就像多年之后的醉酒,他抽出寸步难行的枪,看到她苍白的脸和枪上的血。可怜到令他想起自己曾经的承诺,但他还是将枪推回。

    陆廷镇为自己扯了一张君子的外衣,说服陆老板收留章之微,为她改名、将她留在身边,送她念书,看上去做的都是好事。后来呢?他摘取了刚成熟的果实,享受到甜美温柔。

    他的确不算君子,乌鸡说的对,真君子绝不会对照顾到大的人下手。

    现在下手的是章之微,她双手压在陆廷镇肩膀上,咬着唇,想要起身,又被陆廷镇按下:“微微。”

    她手肘上的疤痕早就已经恢复如初,只留下浅浅的痕迹。新愈合的地方要比其他颜色浅一些,像一抹晚开的菡萏,错过花期,连色也浅淡。

    陆廷镇一手压着她肩膀,另一只手指腹摩挲着这道浅色伤疤,依稀尚能记起她当时跌下楼梯后的模样,哭到双眼泪涟涟,可怜又可爱。以前舍不得让人哭,现在却要逼出她眼泪来,无论是上还是下,只要流些,他就满足。他果然还是坏人,永远做不到堂堂正正。

    章之微终于坐稳,望他:“你说要将主动权交给我。”

    陆廷镇说:“我担心你摔倒。”

    “不会,”章之微脚趾翘起,她不自觉挺直身体,像水里生长的一支亭亭莲花,不过莲中空的并非空气,而是对方的血骨肉,“我才不会。”

    她强势按住陆廷镇肩膀,告诉他:“说到就要做到,说好要我主场,那就不能干涉。”

    陆廷镇半倚沙发,无奈地笑:“扶一下也算干涉?”

    章之微吸着气:“寸土不让。”

    陆廷镇说:“好骨气。”

    的确好骨气,莫看章之微个头小,实则一身强硬铁骨,铮铮不移。不消风吹雨打,只是一根硬骨头,啃不下,也吃力地努力去啃,能啃多少算多少。她就是这样不服输的劲头,即使舍尽一身空隙、窄无氧气,也势必全部吞吃入腹。章之微来英国还不到一年,只勉强适应了这里的文化,打工和学习将她日程填满,因此尚未分多少心思在交友恋爱上。久未啃大骨,现如今艰难也是应当,她仰脸,汗珠儿顺着脖颈往下掉,陆叔叔三个字哪里还能完整,都是碎成单音节,如天坠冰雹,一颗一颗坠下。

    一身骨气的章之微才不肯认输,她要陆廷镇臣服,自己先尝尽苦头,等到缓和,再慢腾腾地去撩敌。世上还有谁比章之微更了解陆廷镇?她知对方的饮食起居、习惯偏好。陆廷镇后颈及之上是不许人碰的领域,包括他的头发,陆廷镇最不喜旁人触他脖子和头发,但章之微撒娇时,却能揉着他卷曲的发丝,能将脸贴靠在他脖颈叫陆叔叔。

    这是只属于她的互动。

    章之微俯身,她去揉陆廷镇的头发,在他耳侧叫陆叔叔,叫好叔叔,叫廷镇,一连串的称呼,叫得他连连叹气,要去触她背,又被章之微一巴掌拍开。

    “求我,”章之微说,“陆叔叔,你求我,我就给你亲亲。”

    陆廷镇叹气:“没大没小。”

    章之微才不肯听。

    他不求,她就不肯动,两人僵持,反正她自己毫无章法,无甜无味,等待也无妨。

    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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