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有归处: 第23章 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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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鹤城的占地称不上有多大,也不处在交通要塞,但因着有白鹤山庄在此,所以依旧发展得异常热闹繁华,全国各地的化交融的程度,堪比梦都王城。

    此时差不多是吃晚饭的时候,酒楼里头生意正好,茶楼里的说书人也在准备开夜场,街道上熙熙攘攘,还有一大群文人,他们正坐在花台上与一群歌姬调笑,以新诗谱新曲,猜测究竟哪一首会风靡全城,成为新的流行,酒酣耳热,琥珀玉光。

    最近的白鹤城,每一天都会上演差不多的情景,今天却有些不一样,只因有人喊了一句:“柳二公子来了!”

    “呀!”最先高兴起来的是那群漂亮的歌姬,她们扔下酒杯,赤足踩着地上的锦缎云纱,用涂满蔻丹的手握住围栏,醉醺醺探身往外看。而别处的人也跟着挤到栏杆旁,甚至还有许多五大三粗的男人——他们应该也不是为了欣赏大琰第一美男子究竟能有多美,就纯粹是瞧个热闹,反正大家都吃饱了没事干。

    柳弦安就在这万众簇拥的目光中,进了一家酒肆。酒肆老板相当有经商头脑,从柳二公子踏进店门的一刹那,他就知道自己发财的机会来了!于是立刻指挥小工将门半掩,将外头好奇张望的目光统统阻隔,专心服务一人,又不嫌麻烦地一口气搬出了十八坛珍藏好酒。

    浓郁的香气直冲脑髓,柳弦安还没喝就已经醉了一半,他仔细品尝挑选,最后选定两种,一坛烈如西北骄阳,入喉横冲直撞,另一坛则要稍微柔一些,也更甜一些。老板手脚麻利地封好:“柳二公子不必亲自带走,我这就差人送到白鹤山庄。”

    阿宁纳闷地问:“两坛这么小的酒,也能送货上门?”

    老板笑道:“我原本就要去送泡药用的黄酒,正好一趟。”

    阿宁也就没有再坚持,付过钱后,就和柳弦安一起出了门:“公子,咱们现在回家吗?”

    “不回。”

    “啊?”

    “再逛逛。”

    柳二公子晃着玉扇,颇有兴致地从城东走到城西,又从城南走到城北。

    阿宁惊呆了,都已经到白鹤城了,不必再辛苦行医,怎么还是如此勤快,难道不应该立刻变回以前那个走去前厅吃饭都嫌累的懒蛋公子?

    但其实柳弦安还真不觉得累,他想看看在自己神游的这些年里,白鹤城究竟变成了什么样,将来也好带着骁王殿下到处逛一逛,尽地主之谊嘛。

    天色渐暗,一盏一盏的灯火亮了起来,整座城变得越发暖而烟火缭绕,眯起眼睛,便是满河流光碎金。

    柳弦安在心里慢慢列着单子,要去哪里吃饭,要去哪里看景,甚至已经勾勒出了两人同游的情形。

    而与此同时,酒肆老板也拉着满满五大车的酒,一路吱吱扭扭去了白鹤山庄——其中四车是老黄酒,另外一车,则是十八坛价格昂贵的美酒。虽然柳二公子只挑了两坛,但无妨,买二送十六。

    人们纷纷围上来问:“这些就是柳二公子喜欢的酒?”

    小伙计得了老板吩咐,滔滔不绝朗声回答:“是啊,这十八坛酒都是柳二公子品尝过的,当场就付了银子。”

    不算说谎,确实尝了,也确实买了,至于尝和买的比例,则可以适当忽略。

    大家纷纷涌向酒肆抢购同款。

    风靡全城的新诗新曲还没定下,不过风靡全城的新酒看起来已经铁板钉钉。

    酒车一路进了白鹤山庄的大门,恰好赶上柳庄主从外地回来,他看着最后一车花里胡哨的坛子,皱眉问:“这些也是泡药的酒?”

    小伙计笑容满面地回答:“不是,柳庄主,这一车都是贵府二公子刚定的酒。”

    柳拂书先是问夫人:“弦安回来了?”紧接着又勃然大怒,“出一趟门,不见别的长进,倒多了个酗酒的毛病!他人呢?”

    柳夫人:“……还在外头。”

    柳庄主脑海里立刻出现了一堆形容词,比如说游手好闲,斗鸡惹狗,纨绔子弟,不肖子孙!而柳弦安好巧不巧,又偏偏凑在这个时候醉醺醺地回了家——没办法,酒虽然是大半个时辰前喝的,但他上头得比较慢。

    “逆子!”

    阿宁眼尖,见庄主又要去找棒子,赶紧拉着自家腿软头晕的公子一路飞奔。

    柳拂书:“你给我回来!”

    柳弦安迅速溜进自己的水榭。

    满山庄的鸡飞狗跳,家丁都在偷笑。

    而梁戍却像是处在另一重世界。

    从赤霞城到万里镖局所在万里城,一路都是走官道。众人连续遇到了两群流民,虽说数量不多,但听他们所言,今年水患带来的影响着实不小,就算朝廷调拨了粮食,可分配到个人头上,总是紧巴巴的,大家只好想办法各自找活路。

    “能有什么活路。”程素月道,“无非就是有亲戚的投靠亲戚,没亲戚的换一个地方讨生活,可受水患影响的又何止三五座城,千里沃野皆成疮痍,仅靠着双腿,能走多远。”

    高林暗自叹气,谁都知道,这事儿最后还是得由朝廷出马,彻底将河流改道,大工程啊。放在繁华盛世去做,尚且要脱一层皮,更何况目前大琰才刚刚缓过一口气——还没彻底缓全乎了,国库八成连银缸的底子都没铺满。

    “王爷!”队伍行至万里城外,两名骁王府的护卫策马而来。他们此前被派往万里镖局盯着何娆,原以为是一次普普通通的任务,结果却硬生生盯出了一场兼顾伦理与阴谋的情感大戏,看得几个年轻小伙将来连亲都不大敢成了,忒吓人。

    梁戍问:“怎么回事?”

    “回王爷,我们刚到城里第一天,就撞上了何娆与寒松堂的堂主幽会。”护卫道,“在商议要如何一步一步吞下万里镖局。”

    寒松堂在江湖中,也算是个颇有威望的门派,堂主人称韩三岩,长得着实磕碜,该长毛的地方不长,不该长的地方倒葱郁一片,整个人活像个只把脑袋削了皮的圆紫茄子,高林牙疼:“那位何夫人还真是不挑。”

    要搞倒一家镖局,可真是太简单了。韩三岩先是筹了一批据说价值连城的珠宝,交给万里镖局押运,常万里不敢马虎,亲自走了这趟镖,却还是遭了劫。按照规矩,货物有损就得照价赔给客人,常万里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韩三岩便纠结了一群人,天天上门叫嚣,搞得整座镖局乌烟瘴气。

    “何娆呢?”

    “一直在吹枕头风,让常万里将镖局抵押给寒松堂。”护卫道,“常万里的内力不低,我们不敢靠得太近,所以并没有听到太多。”

    能跟随在梁戍身边的护卫,都是一等一的高手,连他们都无法近身,足以证明常万里的功夫是能在中原武林排上名号的,再加上这次是走重镖,他定然带了不少镖师,如此竟还能中计失镖,程素月好奇:“当时你们在场吗,抢他的是什么人?”

    “我一直跟着常万里,抢他的是一个戴着面具的男人,那男人出招极为诡异邪门,又极快,中途他的面具曾短暂脱落一瞬,脸色苍白,眼睛上挑,像是画中的狐妖,大概……十六七岁。”

    程素月稀罕,十六七岁就能有这功夫?

    “抢完之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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