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夫郎赘婿到朝野重臣: 1、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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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旬/文

    叶峥一觉醒来,只觉脑门嗡嗡,喉咙里粗糙得厉害,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咳了几声。

    许是听到屋里的动静,片刻后房门吱呀一声被打开,逆着光,有个清瘦修长的身影端着一碗冒着热气的药汁进来。

    “你醒了,可是嗓子不舒服?先把药喝了吧。”

    叶峥想起身,却浑身酸痛提不起劲儿来,来人却很有力气,托着叶峥的两个咯吱窝把他稍微往枕头上提了提,又给他掖了下被子。

    叶峥喉咙痛,药汁又苦涩难喝,好半天才咽下一勺。

    来人却很有耐心,温言哄着劝着喂完了一碗药。

    然后不等叶峥开口要水喝,一杯温水已经送到了叶峥嘴边。

    两大口温水咽下,叶峥喉咙里的火烧仿佛也好了些。

    “身子不舒服就再睡一会儿吧。”

    青年关好门出去,没多久,屋外就响起了说话和工器具摩擦的声音。

    屋子里静了下来,窝在洗的发白却蓬松的被窝里,叶峥终于有功夫理一理混乱的思维。

    溪山村是个依山傍水的古代村落,这个世界和叶峥原来的世界不同,统共有三种性别,分别为小子、哥儿、女人。

    小子就是正统的男人,女人也和叶峥印象中的女人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就是哥儿。

    哥儿是长着男人样貌,却可以受孕的男子,一般较正常男子纤细弱小,身上带有福印。

    福印可能是花形印记,也可能是一颗痣,福印颜色越鲜艳粉嫩,代表哥儿的孕育能力越强,就是人们口中的好生养,受人追捧,反之则难受孕,乏人问津。

    方才给叶峥喂药的青年云清,就是一位哥儿。

    云清右眼下长着一颗米粒大小的红痣,只是这痣的颜色黯淡,若不细看可能会错当成一颗正常的眼角痣,说明云清的受孕能力较低,不是那等被人喜欢的好生养的哥儿。

    加上云清本人从小跟着云老爹上山打猎,下河捉鱼,学了一身猎户的本事,这也导致了他在发育期猛长个儿。

    在这普遍营养不良身高一般的古代,云清生得俊眉修目、长身鹤立,比起村里一般的男人还要修长挺拔,加上福印黯淡,一看就不好生养,于是长到十六岁还没人来家里提亲,村里的哥儿一般十三岁左右就有人家相看了,十六岁都出嫁了。

    云爹云娘都愁得不行,偏云清自己心大,一点都不在意,反正他有力气,有手艺,就算不嫁男人也饿不死。

    等云清长到十八岁还没有人来提亲,云爹云娘看这形势也差不多绝了自家哥儿能嫁出去的念头,就琢磨着给他招个上门婿,请了媒人到处打听,说只要人品好,家境怎么样都不要紧。

    这年头,村里人对于男人倒插门还是很有看法的,认为只有最没本事最窝囊的汉子才会去别人家里当赘婿,但凡自尊自爱要点脸面的都不会这么干。

    但架不住还是有些懒汉闲汉存在,想着反正家里揭不开锅,不花一分钱白得个媳妇也不错,白天洗衣干粗活,晚上铺床暖被窝,要是有幸丈人丈母娘死得早,云家东西还不都成了他的,那时候踹了云清再娶个心仪美娇娘,生活乐无边。

    抱着这样不要脸念头涎皮赖脸自荐上门的,别说云清自己了,云爹云娘也看得直皱眉,一连赶跑了几个歪嘴斜眼的,弄得媒人也很火大,翻着白眼不肯上门了。

    话里话外还气云家人:你家云清这把年纪,这个条件,就这还挑剔,看最后能挑个什么出来!

    气得云老爹差点和媒人打起来,还是云清拦下了,对媒人彬彬有礼道:“能找个什么样的都是我的命,就不劳婶子费心了。”

    媒人见云老爹动了手,本想撒泼打滚大闹一场,好叫全村人都来看笑话。

    谁知云清往跟前这么一站,气质舒朗,声音温和,叫她脸上一阵讪讪,不知怎的就抹不开面闹了。

    离开云家大门,媒人心里升起淡淡惋惜:这么个人品模样,怎么就不生成个小子?若是个小子,估摸着十里八乡多得是哥儿闺女哭喊着要嫁的。可偏偏是哥儿,这样既不会打扮又像男人的哥儿,哪家小子愿意娶呢?

    等到云清二十岁,在村里可谓彻底成了个老大难,同龄的哥儿身后都跟着一串萝卜丁了,他还单着。

    云家爹娘也知道清哥儿这辈子恐怕是没指望了,每天不发一言,卯足了劲儿干活。

    上山打猎,下地插秧,闲时还编篓子,编篮子,攒在一块儿拿去镇上卖,务必要趁自己还活着的时候多留下点家资,以免他们唯一的清哥儿老了晚景凄凉。

    若说云清不想有个人知冷知热那是假的,但他也知道自己的性格不如其他哥儿娇柔,更不习惯依靠别人,再说村里那些老光棍他也看不上,同他们成亲还不如自己单过着好,干脆绝了念头,不去想这里头的事儿了。

    谁知前天晌午,他只不过单纯上山里收一次索套,就给自己带了个小赘婿回来。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

    云清提着兔子从山上下来,路过叶家旱地,见到叶峥倒在地头上生死不知,那叶王氏却自顾自坐在树荫底下打扇乘凉。

    云清看着不忍落,多问了两句,就被叶王氏抢白一通:“一个未嫁的哥儿不好好走自己的路,问东问西,怕不是想汉子了,难不成是瞧我家峥小子长得俊,相中了?”

    若换了别人听到这话,早就和她争起来了,然而云清是个不在意的脾气,解释道:“叶嫂子你误会了,我只是看叶峥脸色苍白嘴唇干裂,是中暑的迹象,放毒日头底下不管太危险了。”

    叶王氏哪里管这个,照她的想法,这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抗的小叔子死了才好呢,家里省一张吃饭的嘴了。

    不过这话叶王氏却不能明说,小叔子若在家中暑死了,那是他活该与她叶王氏无干,可这人来人往的地头上,已被人点破中暑,还放着不管,万一人死了的话,也显得她这做大嫂的太过歹毒,名声不好听,她虽苛刻,但苛刻和歹毒还是不一样的。

    可叫她白把家里带来的水喂给这吃白饭的,她又不甘心,叶王氏看着云清脸上的焦急,眼珠一转忽然计上心来。

    叶王氏忽然大声道:“哎呀我这一大早出门的也没带水来,清哥儿你既然爱管闲事,你给峥小子喂口水喝呗?”

    云清分明看见叶王氏身后的田埂上有个水罐,但救人如救火,他也不想和这妇人打嘴巴官司,闻言就放下手里提着的死兔子,从身后背篓里拿出一个竹筒,一手托起地上人软绵绵的脖颈,用竹筒给他喂水喝。

    但不知是不是中暑太久人有点痉挛,叶峥牙关紧闭,云清费了好大功夫才给他灌了一点点水进去。

    云清有点焦急,枕在手臂上的脖颈摸着滚烫却无一滴汗液排出,这正是中暑严重的迹象,这样弄不好是要死人的。

    救人如救火,这时候云清也管不了什么哥儿小子的大防了,赶紧低头凑近听叶峥的呼吸,耳里只听这呼吸越来越微弱,急忙劝叶王氏:“叶嫂子,叶峥这样太危险,你是他大嫂,常言道长嫂如母,我这里有水还有布帕子,劳烦你用布帕子蘸了水,给叶峥擦擦身子降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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