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办?我爹太上进了!: 第140章 小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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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主屋出来,周二郎带着儿子去主屋午休。

    周锦钰中午吃得多又太油腻,二郎担心他会积食,一只手托住孩子的手掌,指腹顺着儿子拇指指根桡侧缘向着指尖方向缓缓推拿。

    小孩子本来就新陈代谢很快,其实周锦钰并没有觉得吃得多了不舒服,不过有一种不舒服叫“你爹觉得你不舒服”。

    二郎这种离心推的手法叫“清胃经”,推了约莫一会儿,又把双手掌心搓热,以孩子的小肚脐为中心,顺时针轻揉。

    他的力度比平时略轻了一些,这会儿刚吃完饭没有半个时辰呢,力度大了,反而对孩子没什么好处。

    初冬的午后,太阳光不是很热烈,温柔地铺了半边床,舒服地让人昏昏欲睡,周锦钰懒懒地躺在松软厚实的被褥里,被父爱捋得浑身舒坦,就差发出小猫儿一样的咕噜声。

    享受的小模样儿可爱极了。

    小孩子入睡很快,没多一会儿,周锦钰浓密的小睫毛耷拉下来,覆盖住薄薄的眼皮,阳光映照出孩子鼻尖儿上若有似无的白色嫩绒绒,生命是这般的生动美好。

    战场上尸体堆叠,残肢断臂,鲜血喷溅的画面仿佛还在眼前,没有人可以适应良好,何况连家里杀只鸡都嫌弃血腥而不去看的周二郎。

    他性子比大郎要狠,但这个狠劲儿并未真正有机会落到实处,大郎经历过被狼群攻击,手撕群狼的血腥残酷,心志远比二郎要强大得多。

    尽管周二郎给自己做了足够的心理预期,但当利箭就从他的眼前飞过,刺入一个士兵的胸膛,他甚至能够听清楚利刃入肉的“噗呲”声。

    一个活生生的人转眼间就灰飞烟灭了,人命在这里变得一文不值。

    对他来说,制定诱敌深入这一策略时,曾经兴奋难眠,一想到能干掉哈撒的精锐,就让他无比激动,身为一介书生,他却要在战场上征服这片土地!

    但到了真正干掉哈撒的精锐的那一刻,周二郎的心情是无比复杂的,漫山遍野的尸体,鲜血染红了每一寸土地,有敌人的,亦有自己人的。

    他需要一遍遍强调,告诉自己这些人必须死,他们不灭,死的就是大乾朝的百姓,才能抵消内心的不安。

    亲身经历了这样的血腥残酷,周二郎知道自己不一样了,至于哪里不一样,他亦说不太清。

    意识从血腥战场上抽离,周二郎忍不住低头亲了下儿子的小额头,朱云娘正好进屋瞅见,抿着嘴儿笑。

    周二郎见云娘进来,把儿子往里侧抱了抱,招呼她上床。

    朱云娘拉上帘账,脱了鞋子外衣,轻手轻脚上了床,二郎掀开被子的一角儿让她进来。

    云娘刚从外面进来,身上还带着寒气儿,道:“身上凉呢。”

    “无妨。”周二郎揽了她过来。

    两口子躺下,朱云娘说起周凤英的事儿来,周二郎先是微微诧异,随后哑然失笑。

    “大姐不是兰姐儿,她可不是个吃亏受气的性子,就随她折腾去吧,她自己高兴就好,左右不过是个商户,真要有什么麻烦,自有我为她兜底。”

    见二郎心情不错,朱云娘小声嗔道,“云娘有时候真得羡慕大姐。”

    周二郎食指轻点了下她的额头,“羡慕大姐干吗,大姐是个命苦之人,莫要太贪心。”

    周二郎没有明说,但那意思很明显了,你已经是幸运之人,何必妒忌可怜之人得到的一点儿偏宠。

    朱云娘往二郎怀里靠了靠,小手揽上对方的腰,轻声道歉,“云娘知错了。”

    周二郎长指安抚般地划过云娘的长发,道:“不是说想自己开间铺子吗?五千贯够不够用?”

    听到夫君这话,朱云娘美眸不由瞪大,有些不敢相信地重复道:“五千贯?”

    周二郎点头,“京城之地,尺地寸金,选个地段好的,五千贯亦不算多。”

    朱云娘有些激动,“夫君就不怕云娘都赔光了吗?”

    周二郎摸了摸她头,“先可着这五千惯造去,折腾光了,夫君再给你,只要银子砸得够,你想赔都难,你又见过哪个有背景的铺子亏钱了?”

    顿了顿,他又道:“不过你却不能出面的,需得找个可靠的人帮你打理,你只管在后边儿操控着就可以。”

    朱云娘这下真的激动了,她不像人家那些官夫人,有娘家人撑腰,有足够的嫁妆保证自己在后宅即便是不得宠,亦能过得很好,她所有的一切都寄托在二郎的真心上。

    就算有钰哥儿又如何,伸手管人要钱总是要手心朝上的,手心朝上久了,都活得不像自己了。

    虽说二郎从不限制她花银子,可她花银子的时候却不敢不顾及二郎的想法,云娘不由搂住了丈夫的腰,是的,她已经比很多女人都幸运了。

    二郎不是什么痴情人,但他有责任心,作为一个丈夫,该给你的绝不会少,但你若贪心太多,他亦不会惯着。

    其实这样已经胜过世上很多夫妻了,所谓举案齐眉,相敬如宾,也只能如此了,话本子里的故事永远只能活在话本子里,那个女子若是当了真,这辈子都会变得不幸。

    这几日周二郎带着儿子读读书,作作画,兴致来了杀上一盘,要么就带着孩子练习吹曲子,悠闲的时光过得很快。十天的假期一眨眼就用光了。

    一大早,才刚刚寅时,周二郎就爬起来,今日需要上早朝,半刻耽误不得,云娘伺候他换好官服官靴,要送他出门儿,周二郎抬手制止了她,“天冷,躺下再睡会儿去吧。”

    周二郎大步出了屋门儿,外面天光未亮,落落残星悬缀天边,周二郎紧了紧身上的裘衣,有些冷。

    外面车夫已经等候多时,新买回来的下人,签了卖身契的,赐名“胡安”,远比张福那种长工性质的下人更可靠。

    秋霜的直觉异常的准,自从上次周锦钰被劫持以后,周二郎就看张福不顺眼了,只不过他不会做得明显,以家里车辆不够为由,又买了一辆新马车,并配了新的车夫,慢慢边缘化张福。

    等什么时候周锦钰习惯了新的车夫,习惯了张福经常不出现,找个机会辞退就是了。

    如果说张福刚进周府时,周二郎身上还有一些平易近人的和善,如今却是不怒自威,叫人不敢放肆半分。

    见到周二郎出来,胡安忙大步上前,恭恭敬敬地叫了声“老爷”,小心地搀扶着周二郎上车。

    周二郎年纪轻轻,自是不需要人搀扶,但是礼不可废,就是在这些细枝末节的习惯中,潜移默化地培养下人对主子的恭敬臣服。

    坐在马车上,周二郎闭目养神,想着禹北向阳花的事情,这向阳花的出油率超乎想象得高,远远超过豆油,且炒出的菜味道绝不比豆油差,最关键它不像黄豆那般挑土壤,这才是最关键的。

    虽说产量略低,但大乾朝不缺土质不好的荒地,扩大种植面积来弥补就行了。

    今年刚刚试种,明年就可以大量种植了。

    不过想到明年种植的事儿,周二郎又大为头疼,今年能种是天时地利人和,加上徐庚没把这当回事儿,明年却不可能这般顺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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