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给他们凶一个: 第71章 071.金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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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阿诺莱德殿下:

    好的作品会唤起读者的,不是正在下雨的事实,而是被雨淋的感觉。

    您真诚地金菲士。

    这是阿诺拿起《欺诈的艺术》的扉页,看了又看的第七遍。他们一行人已经离开了贝勒伊帝国,进入了圣司米亚旁一个盛产杜松子酒的小公国。教皇在这里只有一场演讲,因为这里的大多数公民都是酒神和商业之神的信徒。

    阿诺喜欢的书有很多,得到的to签也很多,毕竟他在雪罗斯塔养了不少作者,可他还是觉得如今的这本尤为特别。

    毕竟这可是欺诈大师亲笔签的真名啊。

    之前在收到路德维希送给他的《欺诈的艺术》后,阿诺就很认真地把整本书都拜读了一遍。虽然读书进度缓慢,可他其实是很喜欢的,书里的用词幽默,套路新颖,让阿诺在叹为观止的同时,恨不能安利给全世界分享,尤其是他身边常常爱上当、当当不一样的龙族朋友。

    阿诺还因为书,而特意去了解了原作者的生平,知道了对方叫金菲士,一个亡灵法师,是魔域有名的欺诈师,还出版过类似于《骨骼保养一千问》《你真的应该知道的治疗术小常识》等科普类书籍。这些书涉及的领域非常多样,涵盖广泛,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金菲士从不会签自己的真名。

    金菲士只会用“g.z.”两个字母的缩写作为代替,包括阿诺最初收到的那本有特签的版本。据说金菲士不签全名,是怕被法师用全称远程诅咒。

    在这点上,同为不能对外透露全名的精灵,阿诺表示非常理解。

    可路德维希却挑着眉,环胸表示:“事实上,他这个理由,就是从你们精灵族得来的灵感。而他之所以只签缩写,是因为这样一来,他的全名签名才能显得很值钱,他好卖书。”

    路德维希是一点面子都没给老东家留,当下就对阿诺戳破了对方死认钱的嘴脸。

    阿诺:“!!!”

    “设置一个高到离谱又很难获取的参照物——全名签名,再设置中高低三档,非常低廉的没有签名的低档;一个相对低廉,但有缩写签名的中档;最后是看起来多买多送很划算的特签高档。”

    “当这三档和参照物摆在一起时,你会不自觉地就和最高的参照物对齐,在心中把它们画上等号。而低档和中高档的价钱其实相差不多,可中高档有签名。既然参照物的签名那么值钱,中高档的签名多少也会有些分量吧?”

    路德维希给阿诺剖析了一下大部分消费者会有的心理。

    因为这就是治疗师当年在设置这一套时,真正的想法。对方一边喝酒,一边签名,大呼自己可真是个平平无奇的销售小天才。而路德维希当时就站在他的旁边,亲耳听到他念叨着什么价格标签陷阱,然后眼睁睁地看着他搞出了如今这一套。

    说白了,治疗师其实就是在诱导大家买中档和高档,这才是他赚钱的主力军。

    想一想吧,同样的一本书,他做了什么呢?不过就是多加了两个字母,或者多加了几个单词,却能比无签名的低档多卖出三到五个金币。

    “没钱的人就不说了,他们根本不会买书。”在法尔瑞斯大陆,书籍一直都属于奢侈品,在魔域更甚,好比《欺诈的艺术》的特签版,能卖到一十七个金币,而这些金币够一个普通家庭一到两周的伙食,甚至有可能是一个月,“可对于有不少闲钱的人来说,你觉得他们会怎么选呢?”

    阿诺反应了半天,也还是觉得买特签版更划算啊。

    无签名版一十二金币,缩写签名版一十五金币,特签版才一十七金币欸。反正都要买,与其买无签名,不如买特签啊。

    路德维希耸肩:“你看,他的目的达成了。”这就是消费陷阱,诱导你买你其实并不需要的东西,或者诱导你花过超出预算的钱买所谓的“更划算”。治疗师这老骨头无时无刻不在骗钱,却偏偏还能套上一层商业行为的外衣,让别人连骂他都没有余地。

    这种缺德事,治疗师还做了很多。好比这一次给贝勒伊国王治病,事实上,那个男爵找的研究出加强版贝勒伊病的亡灵法师就是金菲士本人,然后他再以治疗师的身份戳破真相,被国王奉为上宾。

    哪怕事后亡灵法师也是他的真相败露,他依旧可以说,我只是不忍看国王就这样死去才会站出来。

    “甚至他都不叫金菲士。”路德维希又爆了一个猛料。

    阿诺:“!!!”

    “他就没有名字,是个失去记忆的巫妖。”亡灵法师走巫妖这条路是有很大风险的,除了很难成功,会把自己彻底变成一具行尸走肉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失忆。好比空堡《古典乐赏析》这门课的克拉拉教授,他是被至尊巫妖从彼岸召唤回来的不死生物,他就没有生前的记忆。巫妖也差不多。

    治疗师和大多数巫妖没有区别,除了他格外喜欢骨头这点比较审美异常外,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关心自己是谁,他只想赚钱。

    如果一定要说,“治疗师”才是他使用最长时间的名字。

    可这种一听就是代号的名字,并不适合治疗师搞他那一套卖书计划,他就现场给自己起了一个“笔名”。路德维希提醒阿诺:“金菲士,觉得耳熟吗?一种鸡尾酒的名字。他当时一边签字一边喝酒,手上喝的就是这个。”还是路德维希给兑的呢。

    他们当时那简直就是一个印刷黑窝点,所有给治疗师打工的“刀”,都被迫参与了书籍的制作。

    阿诺看上去在点头,实则根本没搞懂,一直到晚上才反应过来,他问路德:“那—你—为—什—么—还—给—我—要—to—签?”

    “因为它现在是真的值钱。”这就是那老骨头厉害的地方了,哪怕这一套只是他搞出来的概念股,当年哄抬出来的值钱,时过境迁的现在,也是真的值钱了。路德维希没有说,就阿诺手上这本to签,翻一,卖到一万九千金币,也是有价无市。

    “所—以,你—问—出—你—想—问—的—了—吗?”阿诺却更关心自己的小伙伴有没有得偿所愿。

    路德维希点点头,又摇摇头。

    治疗师跑了。

    如果当时拦住治疗师的是路德维希的真身,那对方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反抗的机会,可惜,那只是路德维希一个人族外表的傀儡人偶。而路德维希的傀儡术,是和治疗师学的。虽然他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可治疗师也有自己的后手。

    不过……路德维希本还想说,这没什么大不了,他去找治疗师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这老东西会跑的准备。

    治疗师能逃过人族、海族、巫妖族等族那么多年的追杀,自然不好逮。

    路德维希会去见对方,就是为了打草惊蛇,这样才好摸清对方这些年跑路的底牌。等下次再相见,治疗师就彻底没招了。

    而路德维希很肯定,他们一定会再见面,且时间不会太远。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推理,以治疗师无利不起早的性格,他大费周章,又是演亡灵法师,又是演治疗师,两头忙活只为在贝勒伊国王面前混成一个红人,实在是有些没有必要。以他的能耐,只要他想,他完全可以找到更好的发展。毕竟千年过去了,人族早已没了他的传说,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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