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相之子(清穿): 第64章 著书之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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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皂甲屯位于后世的北京市海淀区上庄乡,是一座占地四百亩有余的大型田庄。

    在纳兰家的七处庄园中,这里不是最大、物产最丰饶的一处。但得益于背山面水、藏风和合的地势,顺治四年尼雅哈去世之后,明珠便将父亲的骨灰撒在这里,在其附近筑起阳宅、猎场、庄园和墓地,从此把这里定为纳兰家的家族墓地。

    五月初一,书致和成德先到上庄墓园,祭拜祖父。明府的管家安尚仁正奉命在这里翻修陵园,听闻两位公子到了,连忙带了十几个工匠出来迎接。

    书致看时,只见两里长的神道已经修了一大半,正在铺设青石板道路,两侧是一个个用汉白玉砌成的墓台,左昭右穆,相对而立。

    主位是尼雅哈,昭位(左路第一)是双生子的叔祖父郑库,均有青石雕刻的墓碑。穆位(右路第一)是双穴,还未立碑,显然是明珠为自己和妻子准备的百年之地。后面的位置都还空着,没有砌墓台。

    书致便指着向阳的次昭位,向成德笑道:“你怕冷,那儿正好晒太阳。我就在你对面的次穆位,挨着阿玛额娘。”

    众工匠都给他逗笑了。

    成德亦是忍俊不禁,抬手往弟弟头上敲了一下:“见过争房产的,还没见过争墓地的,快住嘴吧。”

    成德问过工程的进度,又将自己从家里带来的糟鹅、风鸭、惠泉酒分出一些来,给工匠们吃。

    祭过祖父,兄弟俩回到下庄猎场,迎接陆续赶到的客人们。

    雅布和曹寅是结伴而来的,还不见人影,便听到鹰啼狗吠。纳兰兄弟出门一看,却见一只灰鹰从半空中掠过。书致吹了声口哨,那鹰便落下来,停在纳兰家庭院的木栏上,颇通人性地歪着脑袋看向他们。

    “好俊的鹰。”成德赞道,“这好像是雅布养的罢?”

    话音未落,便见地上四五条猎狗追了过来,冲着那鹰汪汪大叫,好像有什么仇怨似的,为首之狗正是曹寅家的猎犬大黄。

    然后才是曹寅和雅布两人带着四五个随从骑马而来,鹰犬都迫不及待地奔向各自的主人。雅布抬臂接了那鹰,向书致大笑:“阿寅这白痴,非说他的狗能跑得跟老鹰一样快,笑死我了。”

    曹寅正拿着肉干喂狗,闻言大怒:“这山路它不直!你那会飞的玩意儿当然更快!”

    “你既知道,干嘛还和他比?”书致笑问,“赌注是什么?”

    曹寅哈哈大笑,顿时露出不怀好意的眼神。他猛地窜到书致背后,当着下人、庄户的面,揽腰抱住成德,一口亲在他脸上,然后在纳兰兄弟反应过来之前拔脚就跑。

    哈??周围农户俱是震惊,一脸你们城里来的公子真会玩的惊恐神色。成德顿时红了脸。

    “混蛋!”书致的怒气槽瞬间充满,追了上去。

    然后早起干活的上庄百姓,就惊讶地看见两个华服公子一前一后,在田坎上追逐打闹,最后以曹寅不熟悉地形,被书致堵在打谷场的草堆儿里,滚了满身草屑告终。

    “好啦,给他留身干净衣裳,”成德哭笑不得地劝架,“否则待会客人们来了,还以为我们虐待宾客呢。”

    “没事儿,他早就知道要挨书书揍,带够了衣裳来的。”雅布指着马背上鼓鼓囊囊的包袱说。

    明知道要挨揍也要调戏人,这是什么作死的精神啊?成德顿时抬手扶额。书致遂放心大胆地继续揍人不提。

    不一会儿,朱彝尊、陈维崧、顾贞观、姜宸英、徐元文、秦松龄、王士祯、章藻功、顾湄、陆元辅、陈见等人陆续赶来赴约。总的来说,纳兰成德的朋友圈阶层跨度极大。

    比如徐元文是徐乾学的弟弟,家中一门三进士,并称“昆山三徐”,个个都是康熙面前的红人。还有王士祯,

    目前官至都察院左都御史,亦是经常跟书致在御前碰面的熟人。但也有姜宸英、李潘这等屡试不中的落魄书生;朱彝尊、陈维崧、严绳孙之类不曾入仕的白衣书生。

    书致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却也知道这帮人有号称“骈文三大家”的,有并称“南北两大宗”的,还有什么“江南三布衣”、“清初三大家”,加上他哥本人,清初文坛半壁江山都已经集中在这个小村子里了。

    成德遂为弟弟一一引见。

    秦松龄等人也好奇地打量书致,他们早就知道容若的双生弟弟是协助皇帝擒鳌拜的重臣,都以为他要么是个虎背熊腰的武人,要么就是个精明世俗的官老爷。

    不曾想却是个跟容若长相有三四分像的英俊少年,没有什么为官做宰的架子,对哥哥言听计从,体贴到了十分上,从收拾猎物到生火烤肉,全部一手包办,一点儿也不让成德插手,连吃个果子也要抢过去洗干净了再递给哥哥。众人不由啧啧称奇,都笑道:“公子好福气。”

    “你也太小看人了。”成德在一边捧着个萘果啃着,眼见弟弟把片好的牛肉放在铁丝网上烤着,不禁笑道,“不就是刷油夹肉,谁还不会似的?”

    “呆子,你有求于他们,就得显示出自己在家里的地位来。”书致压低声音笑道,“否则你无官无职,人家凭什么投入二十年的光阴、相信你能刻完几百万字的长篇经集?”

    “还能这样?”成德惊奇地问。书致笑笑,示意他继续啃苹果,不许停。

    一时成德又被陈维崧几人拖去参观山村风光。雅布则兴冲冲地过来叫书致,说是在山麓那边发现了几头马鹿,叫他射鹿去。

    “你阿玛当真给了你哥五万两银子刻书?”听闻明珠的大手笔,雅布亦是瞪大了眼睛。

    雅布扪心自问,要是他阿玛济度仍旧活着,自己向他要这么一笔钱置田庄、娶媳妇,估计也不难。但要是拿这么多钱去干刻书这种没要紧的事,济度早就一个大耳刮子扇过来了。

    曹寅骑在马上,一面驱使着猎犬向前,一面摇头道:“如果真要集齐上百种经解、成卷上千,区区五万两,恐怕还不够。”

    雅布更是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看着书致:“我说,你该不会是捡来的吧?”

    按照现在的观点,书致已经成年、身体健康又简在帝心,父母应该往他身上使劲儿堆资源,全力培养他做家族下一代的领头羊才对。

    而像纳兰成德这样的身子骨,放在其他大家族里,也就是好吃好喝的养着罢了。若是遇上仁义一点的兄弟还能分几亩田地给他养老婆孩子;要是遇上狠心的兄弟,恐怕连娶妻生子都困难;除非这家没有其他儿子了,否则绝不可能受到父亲如此的重视和栽培。

    “这就叫做格局!”书致甩甩鞭子,得意哼道。

    以他爹的文化水平,如果没有纳兰成德这个儿子,明珠就算攒再多银子,也不过是吃吃喝喝修园子,当一个精致而庸碌的土大款罢了,哪有这种为文化事业做贡献的机会?

    书致就更不计较了——他前世努力了很多年,就是想让歧视自己残疾的父母刮目相看,只可惜还没等到打脸成功那一天,就莫名其妙穿来清朝了。看到纳兰成德同样病弱,却被养得如此优秀耀眼,书致就有种仿佛几个大耳刮子扇在前世父母脸上的快感,哪里会计较他哥花了点原本也许该落在他头上的银子这种小事?

    “嫉妒,都是嫉妒!”书致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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