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骑着扫帚穿越啦!: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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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几天之后,他们出了沙漠,过了武威、张掖之后,在兰州分别。

    姬冰雁是兰州的大商人,在兰州,每有十两银子的生意,就有一两从他手中过,足见他产业之大、家底之厚。

    他的家就在兰州,当然就此止步了。

    楚留香则要去苏州。

    这却与他去大沙漠的初衷有关。

    他来大沙漠是为了找他的三位义妹的。

    但走了这一遭,楚留香却全然没有发现她们的踪迹,那日去石观音老巢之中盗取极乐之星时,却找到了线索。

    一个自称“画眉鸟”的人留下信笺,透露出了苏蓉蓉等人,在他的家中做客。

    而这个人的家正在苏州。

    楚留香自然马不停蹄就要赶去,他的朋友胡铁花也要跟着他去。

    陆小凤和温玉要回京城,毕竟温玉刚刚收拾过的“据点”就在那里。

    至于中原一点红。

    他似乎没地方去。

    因为他本来就是个无以为家、落魄江湖的杀手罢了,如今厌倦了杀人的日子,不想再回组织里任人驱使,瞬间自由了。

    有句话说,自由不过是一无所有的代名词。1

    一个人什么都不曾拥有之时,才能孑然一身,毫无牵挂。

    他本来是钦慕关外的风光,才来这边的,经此一遭,却也不太再想在关外流浪了。

    于是,温玉提出建议:为什么不去京城呢?

    关外寂寥,京城却繁华。

    既然已经决定不做老本行了,那也是时候体验一下人世间的繁华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找到了其他喜欢的东西、喜欢的人了呢?

    杀手无可无不可,居然答应了。

    于是乎,大家就在此告辞了,温玉薅了几根圆脸胖鸡雪鸮鸮的胸脯毛,很大方的分给了他们,告诉他们有了这个,她的圆脸胖鸡就能找到他们啦。

    雪鸮鸮:—v—

    雪鸮鸮毛茸茸的胸脯上足足有三四层的毛,不怕薅!

    于是,众人分三路,就此别过了。

    从大漠出来之后,温玉一行人的行进速度很明显的慢了下来。

    一来,没有卫星地图的辅助,几千公里的距离,想要精确计算坐标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也没有经纬度辅助。

    二来,一柄扫帚坐两个人还勉强可以,坐三个人就太为难扫帚了。

    正好,温玉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还没好好的瞧过这里呢,所以三个人干脆选择用畜力,用马匹上路了。

    结果……

    惯常骑扫帚,不习惯骑马的温玉小姐就开始吃不消了,哼哼唧唧的窝在帐篷里。

    体贴的陆小凤给她端茶来喝。

    今天他们宿在了森林之中,这林子里正好有一汪清泉水,拿来煮茶最好。

    姬冰雁十分富有,到了兰州之后,就赠了他们许多东西,他们骑的宝马,正是姬冰雁所赠,而今天陆小凤用泉水煮制的茶,正是被纳为贡茶的名茶,君山银针。

    陆小凤其实不太会冲泡茶,不过饶是如此,这君山银针茶汤澄黄、香气清高,味道甘美,确实很不错。

    一向只喝x顿牌茶包的温玉表示很满意。

    喝完了热茶,她哼哼唧唧地钻进帽子里给自己找药。

    说实话,她并不怎么精通魔药。

    这玩意和化学其实学起来挺像的,什么和什么反应会生成什么,适时的时候要高速搅拌、适时的时候要上高温煮沸,冷却蒸馏,什么时间放什么材料,一放不对,要爆炸的。

    ……毕竟现代化学的雏形就是炼金术嘛,这个分支,暗处与巫师、神秘的动植物结合起来,变成了魔药学,明处与人类对于物质的认识一同进步,演变成了化学。

    还有很多巫师在人类社会之中的职业就是化学教授呢!

    但温玉不行,温玉的魔药学的很差,有可能是因为从小没人言传身教,全是自己瞎捉摸。

    她每次都是对着书做,经常性的失败,好在极乐之星是颗超级大的宝石,磨成粉之后应该够她霍霍很久了。

    叶孤城,你再等等吧!

    她找到了仅剩下的治愈药水,非常珍惜地喝了一口,满血复活之后走出了帐篷。

    篝火已经点起来了,杀手正坐在一块石头上,垂着头,手上动作不停,听见背后帐篷里有人走出来了也懒得回头。

    温玉绕过去一看,发现他正在给处理好的鸡包上大的叶子,用草绳绑住,再裹上一层厚厚的黄泥,动作熟练得很。

    温玉好奇地凑过去盯着他的手看:“你在做什么呢?”

    一点红扫了她一眼,惜字如金:“叫花鸡。”

    叫花鸡,一种野外可以方便烹饪的食物。

    温玉呆了一下,道:“鸡是哪里来的?”

    她怎么没记得她的帽子里有什么半成品鸡可以拿出来用呢?

    陆小凤从林中蹿了出来,手里拎着两条鱼,坐在另一块时候上,怀中掏出匕首,麻利地处理起了鱼鳞、挖掉了内脏。

    他嘴角含笑,道:“鸡啊鱼啊,自然是从林子里猎来的,这森林可比沙漠要容易多了。”

    温玉若有所思。

    女巫当然也有女巫不熟悉的领域,她再是个神通广大的女巫,在现代时也是安安稳稳在城市里生活的,像是这样在野外猎东西做来吃,还真是没有过的。

    再一看这两个处理食材的人吧。

    一点红面容冷峻、身如标枪,性子又很孤傲。

    陆小凤长相英俊、气质慵散,看上去像是个惯会享受生活的大家公子哥儿。

    温玉忍不住说:“你们居然会做饭……”

    杀手连眉毛都没动一下,只淡淡道:“杀手赶路,时常宿在荒郊野外,必须会埋锅造饭。”

    要不然,岂不是得饿死在野外?

    陆小凤麻利地用两根木棍串起了鱼,又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瓶子,撒上香辛料,架在火上开始烤鱼了。

    温玉又惊:“你身上还随身带香料?”

    陆小凤哈哈一笑,道:“这种瓶装的十三香,在城里就能买得到,专门卖给江湖人用的,我当然也不能免俗啦。”

    江湖人风里来、雨里去的,时常露宿,所以才催生出了这种生意,按照比例把常用的香辛料混合在一起,装进小瓶之中,既容易带、又很好吃,如今天下乱的很,到处都是各种江湖门派,这门生意还真是很有前途。

    古装剧里自然不会有这种生活小细节出现。

    温玉又问一点红:“那这鸡……”

    一点红也从怀中掏出个小瓶儿来,用两根修长惨白的手指捻着,在她面前晃了一下,又收回去了。

    ——意思是说,放心吧,这叫花鸡用十三香腌过了,不会没味儿的。

    到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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