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是心机美人(快穿): 第30章 世界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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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侍卫神色一愣,在宇文玄的威压下,缓缓报出了宝扇的名字。他瞧着宇文玄低垂眉眼,辨认不出喜怒的神色,一颗心仿佛提到了喉咙口处。

    莫不是宝扇方才照顾长溟剑,出了什么差错?

    侍卫虽心中畏惧宇文玄的威严,但认为此事若是有错,也全都在他身上。如果不是他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婢子,拉来宝扇来照料长溟剑,又怎么会惹怒了王爷。侍卫想起宇文玄平日的责罚,最轻的也要挨上二十棍棒,而宝扇身姿纤弱,莫说二十,便是一棍棒下去,都得去了半条命。因此尽管心中畏惧,侍卫准备上前,将此事尽数揽在自己身上,不让宝扇受到牵连。

    宝扇两字在宇文玄脑海中闪过,他素来记性极好,只提起这个名字,便记起了这名字的主人——她有着一双雪白柔荑,告罪时自认为镇静,但发抖轻颤的身子已经表明了她的恐惧。

    宇文玄眸色渐深,他并未继续追问宝扇如今在哪里,或者要侍卫将她带过来,似乎只是单纯好奇方才谁碰了长溟,如今得知了答案,便足够了。

    望着宇文玄离去的身影,侍卫面带惊讶,心中庆幸不已——原来宇文玄不是因为宝扇而生气。他胸口的大石,仿佛顷刻之间被移开,得以正常的吐息。

    ……

    管家一板一眼地禀告着,照料长溟剑婢子的失职。那婢子被发现时,先是不肯承认,待绳索束缚了双手,才哭喊着她不过是太怕那柄剑——死在长溟剑下的,不知已经有多少人,怕是连脏污的血都已经渗入了剑身,她心生畏惧,不敢靠近,万一被冤魂缠上了,定是会噩梦连连,命不久矣。管家见惯了哭喊告饶,心中如同磐石一般,丁点波动都无。

    ——不过是以为王爷再拿不动剑,为免触景伤情,再不会去察看长溟,这婢子才生出了懒怠的心思。

    管家自然不会将这些细枝末节告诉宇文玄,其中的种种过程,只化作一句“事情已经处理好了”。

    “不过长溟如今该由谁照料?”

    经历了婢子失责的事情后,管家只能万分谨慎,冒险来问宇文玄的心思。

    宇文玄背手负立,许久后开口道。

    “不必了。”

    既然是一柄无法开启的剑,费那么多心思去照料剑鞘剑柄又有何用。即使再安排几个人精心照料长溟剑,也不过是当作一件装饰品来除尘擦洗,像这房中的瓷瓶,桌上的盆栽一般,只能供人赏玩罢了。

    做一个点缀之物,从来不是一柄剑的命运。它如今已经没有了用处,又何必费心打点,不如让长溟归于沉寂。

    管家面色微惊,不敢质疑宇文玄的决断,躬着身子应好。

    花晴看着宝扇近来的身子好了些,往常她出门回屋时,宝扇都待在屋子里,想来是一整日都没出去过。这几日不知道宝扇从哪里做的新衣服,银灰色小褂,曳地暗青色长裙,唯一的一抹亮色,便是腰间的红绸丝带。

    像她们这般年纪的婢子,最是爱美喜装扮的时候。虽然荷包里没几个铜板,但一旦拿到了月银,必定会托府上跑腿的小厮,去布庄买上几匹布料,拿回来自己裁剪衣服穿。桃粉,艳红,靛青,浅紫……挑选的布料颜色,都是些夺目鲜艳的,再花枝招展打扮一番。哪有宝扇这般,用上这种黯淡无光的布料。

    可花晴咬碎了银牙,也不得不承认,即使宝扇一身灰扑扑的装扮,也比她们用上顶好的胭脂,鲜艳的布料,更为绰约纤弱。

    那盈盈一握的纤细腰肢,被一只红绸牢牢系紧。除却红绸以外,其余的曼妙身姿尽数被掩盖。这小褂裁剪的有些不合身,让细腰之上的起伏,更为引人遐想。

    花晴走近了些,才发现宝扇腰间的红绸半旧不新,不禁出声嘲讽道:“怎么连件像样的腰带都买不起?”

    还要用这破旧布料,充当系带?

    宝扇并不生气,柔柔回道:“近来手头拘谨,比不上花晴姐姐聪明伶俐,得了邓姑娘喜欢。”

    花晴最近可谓是风头无两,频频得了邓姑娘赏赐——首饰,金银,一些小玩意……

    宝扇突然靠近,一双美目盯着花晴脸蛋细看。

    花晴忍住想照梳妆镜的念头,板着脸,声音冷硬:“你盯着我做甚?”

    宝扇眉眼弯弯,玉指纤纤,虚点了两下。

    “花晴姐姐今日的妆容真好看,是用了佳人坊的脂粉?”

    花晴闻言,心中得意:“自然。”

    佳人坊的脂粉,那可是贵人才能用上的。佳人坊有些珍品,还流入了皇宫中,为娘娘们追捧呢。

    但看到宝扇两颊桃色粉嫩,唇瓣艳如朱砂,花晴原本的得意神色顿时僵在脸上,暗自骂道:宝扇一副待人采撷,娇艳欲滴的模样,做甚么又来夸她,定是不怀好意,有心嘲讽。

    只不过转瞬之间,花晴就从欢喜神色,变为了眉眼沉郁,拂袖而去,饶是宝扇心思缜密,也没猜出究竟是什么缘故。

    锦绣正垂头丧气,一副被风雨摧残的可怜模样。锦绣心里记着规矩,不能在主子面前表露出自己的情绪来,只是一离开了屋子,便来了宝扇这里。

    她扑到宝扇怀里,感觉到绵软温暖后,心头一松,连带着从刚才就强忍的眼泪,也扑簌簌落了下来。

    “邓姑娘要我去捉萤火虫,说是烛火太伤眼睛,而且烛台也是死板无趣,王爷定是不喜欢的。不如用薄纱制成布袋,装满会发光的萤火虫,放在王爷房里,代替烛火,既有趣又生动。可是,这要抓多少萤火虫啊……呜呜呜……宝扇,邓姑娘明日就要,我今晚便是不吃不喝,不作休息,也捉不来这么多萤火虫……呜呜呜……”

    若是捉萤火虫取乐,那抓上二三十只就足够了。只是按照邓姑娘的意思,要用萤火虫充当烛火。但是萤火虫光芒太弱,若是想要起到照明的效果,那少说要准备五六个布袋,每个布袋里放上三十只。邓姑娘只吩咐了锦绣,那捉萤火虫的事,便只在她一人头上。区区一个晚上,要捉百十只萤火虫,这怎么能办到。

    宝扇用手帕擦去锦绣脸上的泪珠,锦绣脸上的妆容已经哭花了,紧皱的眉头自从刚进门时,就没有松下来。

    宝扇轻声出着主意:“不然我帮你捉,两个人总会快些。”

    锦绣脑袋懵了,待反应过来连忙拒绝道。

    “不成的,捉萤火虫要深夜才行,深夜你应该待在房里休息,哪能跟着我,顶着蚊虫咬,去草丛里抓萤火虫。而且,这是邓姑娘吩咐给我的差事,怎么能让你跟着我一起受苦?”

    在锦绣心中,宝扇这样的佳人,就该金尊玉贵锦衣玉食的养着,偏偏她生错了地方,如今要做婢子去伺候别人,已经是很可怜了。要是再因为自己,让宝扇干些捉萤火虫的杂活,那就更加罪过了——这只素手光滑细腻,应该放在铜盆里,加了温水,被牛乳花瓣滋养,万万不该拿着简陋的布袋,费心去捉满天飞舞的小虫。

    锦绣连连摇头,宝扇垂下眼睫,语气里满是失落。

    “可是——我们不是朋友吗?朋友应该互相帮助的。”

    因为宝扇的一句“我们是朋友”,锦绣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两颊通红,头脑昏涨,待双手被宝扇握在掌心,只觉得整个人好似陷入了欢乐窝,软绵甜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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