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千金逢凶化吉[穿书]: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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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气若游丝的意思。

    至少隔着一道门的向晴,是不可能听到的。

    路峥顿时着急了起来,他撑着身体坐起来,准备下床。这个动作让他眼前阵阵发黑,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在逆时针旋转,路峥不得不坐在床沿缓了一会儿,才慢慢站起身,挪步过去开门。

    看到前来开门的人,向晴不由一愣。

    算下来,她和路峥认识也有一年了,这一年多来,两人虽然经常在一个屋檐下相处,但路峥严谨自律,每次都是打理好自己才会离开卧室,向晴还从来没有看到过他刚刚起床时不修边幅的样子。

    此刻的路峥,身上的睡衣是凌乱的,脑袋上的头发也是凌乱的,连他的面容看起来也带了几分憔悴,人也像是少了精神,眼睛微红,恹恹地靠在门框上。

    但这般颓唐的模样,不但没有折损他的样貌,反而为他增添了几分连坐轮椅的时候也没有过的病弱气息。

    什么叫我见犹怜啊?

    向晴下意识地放轻了声音,“你怎么了?”

    “没事。”路峥说,还是那种带着气声的哑了的声音。

    向晴一听就明白了,“你生病了吗?”

    听到这两个字,路峥忽然紧张了起来。一个之前他没有想过的念头,这时却忽然在电光石火之间,闯入了他的脑海里——这病的来历,其实是经不起深究和推敲的。

    不管是他在打湿了鞋袜之后还洗了个冷水澡,亦或者大晚上在外面散步散到浑身冰凉,似乎都不是能对向晴说的事。

    幸好向晴也没有问,她面带担忧地打量了一下路峥,又抬手在他额头上试了一下温度,就皱起眉头来,“是感冒了吗?好像有点发烧,要不要去医院?”

    “不用。”路峥皱眉。

    他曾经在医院里住过很长一段时间,并且被迫接受自己已经失去父母这件事,所以对那个地方有一种天然的抗拒。若是平时,他或许还会掩饰一下,但这会儿路峥难得显露出了几分任性。

    好在感冒这种事可大可小,向晴犹豫了一下,便也作罢,只是推了他一把道,“生病了还站在这里干什么?赶紧躺着去,我去给你拿药。”

    向晴匆匆下楼,没一会儿就回来了,不仅带来了退烧药和体温枪,还端了一碗粥。

    她将托盘放在床头柜上,拿起体温枪,对着路峥滴了一下,一看读数,果然发烧了。然后才端起粥碗塞进他手里,“说是这个药不能空腹吃,先喝粥再吃药吧。”

    路峥乖乖接过碗,小口小口地用勺子舀粥喝。

    他垂着眼睛,没有去看向晴,心下却忽然有了一种明悟:人总是会生病的,以前再痛苦再难受都没有觉得捱不住,现在不过一个小小的感冒就变得脆弱又矫情,或许不过是因为身边重新有了可以依赖的人。

    知道有人会关心,有人会在意,所以就不必再强撑了。

    63  ? 第63章 小王子

    ◎路峥立刻抬起眼,一瞬不顺地看着她。◎

    喝完粥, 吃完药,向晴收拾东西走了,路峥重新躺下来, 心中若有所失。

    人心贪婪, 轻易得到了什么, 就会渴求更多。

    就像此刻,他明知道向晴对自己的关切已经足够多, 作为朋友来讲无可挑剔,却还是不满足,不希望她离开。

    纵然他可以不将这样的念头表露出来, 不让向晴察觉,却骗不了自己, 更不能让心底的失落减少半分。

    正自琢磨着, 房门忽然又是轻轻一响。

    路峥抬头看去,见是向晴从门口走过来,心都像是被人轻轻拨动了一下。

    他想问“你怎么又回来了”,最终却还是抿着唇, 一语未发, 只是微微弯起的唇角, 和闪着光亮的眼睛, 泄露出了他此刻的好心情。

    路峥不得不把被子往上拽了拽,遮住自己脸上的表情。

    向晴误会了这个动作,不由问道,“还是很难受吗?要不要睡一会儿?”

    “有一点。”路峥小声说, “睡不着。”

    “唔, 那怎么办?”向晴有些苦恼地皱起眉头。

    路峥眨了眨眼睛, 其实他的眼睛还是酸痛的, 就算睡不着,闭目养神一会儿,也会舒服一些。

    但他舍不得。

    也许是因为生了病的人比较脆弱,路峥明明打定主意,不会让自己的心思困扰向晴,此刻却仍忍不住眷恋这一点温柔,甚至本能地想从对方身上攫取更多。

    “我记得,”他想了一会儿,慢慢开口,“小时候我妈经常会唱一首摇篮曲,很好听。”

    向晴:“……”

    她想说“我又不是你妈”,但想到路峥早早失去了父母,这一幕在他幼小的心灵里,或许是少有的足以慰藉怀念的场景,便也不好意思刺人了。再说,他还是病人呢。

    她只能道,“那没办法,我也不会唱歌呀!”

    “嗯,没有要让你唱歌的意思。”路峥说道,只是声音闷闷的,连眼睛里的光亮似乎都黯淡了一些。

    向晴又忍不住心软了,她轻轻地叹一口气,拉了椅子在床前坐下来,掏出手机道,“这样,我给你念会儿书吧。分一下神,可能就没那么难受了,要是能催眠就更好。”

    路峥立刻抬起眼,一瞬不顺地看着她。

    向晴捧着手机操作了一阵,好歹也算是睡前故事,还是给病人听的,她思来想去,终究还是决定选择一个轻松一些的童话故事。

    最后,向晴在《灰姑娘》《白雪公主》和《小红帽》之间,选择了《小王子》。

    提起小王子,人们似乎总是津津乐道于他和他的玫瑰,他和他的狐狸,驯养与被驯养,爱与被爱。

    可是向晴印象最深刻的,却是它开头的这个故事。

    当六岁的主角在书里看到一条蟒蛇将野兽整个吞下,然后花费六个月的时间在睡眠之中将之消化的过程之后,就自己画了一幅画,但当他将画拿给大人们看时,却没有一个人能认出来,哪怕他将剖面图画出,大人们似乎也还是难以理解。

    “真妙啊!”第一次看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向晴就在心里这样为主角的奇思妙想而赞叹过。

    现在翻开它,再看一次,也还是一样,觉得他真是个妙人。

    并且为自己终于长成了一个还不算那么平庸、乏味的成年人而庆幸。

    于是向晴先不念故事,而是含着笑,将那张主角的涂鸦之作放大在手机屏幕上,递到路峥眼前,问他,“你觉得这是什么?”

    “……一顶帽子?”路峥不太确定地道,“但似乎有点过于抽象了。”

    向晴于是笑了起来,给路峥看了主角的第二幅作品,蟒蛇肚子里装着一头大象的剖面图。

    然后,她才从第一章的开头念起。念到最后一段时,向晴的语气里已经带上了几分揶揄。

    “当我遇到一个头脑看来稍微清楚的大人时,我就拿出一直保存着的我那第一号作品来测试测试他。我想知道他是否真的有理解能力。可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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