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有个团购群[七零]: 第二百六十章(番外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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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爱玲劳改结束后做起了小本生意,收菜卖菜。

    等攒了点本钱后决定摆个小摊卖点吃食。

    至于做什么吃食,她又会什么手艺,刘爱玲还真考虑一番。

    她想起多年前跟周嘉妮关系还不错的时候因为常在周家蹭饭吃,自己也表现的乖巧懂事,有时候会帮余慧芳打下手做饭,跟着余慧芳学了点厨艺。

    她记得那天余慧芳给周嘉妮做的鸡丝面,她当时正好在周家写作业,余慧芳也给她盛了一碗。

    面汤不是普通的面汤,用的是余慧芳熬的鸡汤,鸡肉炖的软烂入味,面条劲道爽滑,特别香,香到她当时要不是顾忌着是在周家,恨不能把碗舔一遍,那种鲜香,让她至今记忆犹新。

    也是那次看到余慧芳炖鸡,才知道原来炖鸡还能放好几种调料,而不是像她家过年炖鸡一样只放盐。

    原来炖鸡的时候还要撇一撇上头的浮沫,她记得自家炖鸡就扔到锅里加水加盐,扣上盖子咕嘟,出锅时香味混着腥味,但这样她还觉得是难得的人间美味。

    而余慧芳炖的鸡,只香,不腥。

    余慧芳炒菜,调料丰富,她娘吕翠兰炝锅不舍得放油,不管炒啥菜都加水煮,没办法,不加水就容易糊锅,然后再撒把盐,煮熟出锅。

    余慧芳的厨艺,让她觉得长了见识。

    再比如炖肉,看过余慧芳做饭,她才知道肉不是只能煮着吃、炖着吃,还能炒糖色。

    锅里放油后不放葱蒜炝锅,反而是往油加冰糖,小小的她当时被大大的震撼了一下。

    但周家虽然条件好,也不是顿顿吃肉,有时候做红烧肉她也不是每次都能碰上,所以凭借仅有的几次记忆,只能模糊记个大概,都不敢保证能做出来。

    她也不打算做红烧肉,那个有点麻烦,就做从余慧芳那里学来的鸡丝面。

    刘爱玲买了材料,按着小时候记忆里的印象把鸡炖上,炖着鸡开始和面揉面,做的并不娴熟。

    以前在家里做主食最多就是捏窝头,偶尔家里要做一锅一合面馒头都是吕翠兰亲自上手,怕她做坏了糟蹋东西,因为里头有面粉。

    做白面馒头更轮不到她,怕她万一手抖浪费面,所以刘爱玲知道步骤,但亲自上手做馒头还是去前进大队在知青点轮班做饭时做过几次。

    自家擀面条也都是吕翠兰做,她爹怕她手劲小做出来的面条不劲道,加上吕翠兰因为不上班,需要靠家里男人挣工资,所以刘解放为数不多夸她做的好吃的面条,她都是亲自上手。

    但刘爱玲知道步骤,上手练几次就会。

    面条做出来了,她现在因为常年劳作的缘故,手上有劲,倒是很劲道,但不知怎么着,总觉得少了一种香味儿。

    难道是炖鸡的水放多了,导致原本鸡汤的香气寡淡了?

    看看锅里,水也不算特别多啊。

    她记得余慧芳做的面条,嚼在口中唇齿留香,不止鸡汤的香味儿,还有面条本

    身自带的香味儿!

    刘爱玲单独喝了口鸡汤,嗯,很香,只要按照从余慧芳那儿学来的步骤做,味道就差不了。

    可混着面吃,依然做不出记忆中的味道。

    “可能是面粉不对。”

    刘爱玲不知道,余慧芳和面是往里打了俩鸡蛋的,当然吃着格外香。

    但刘爱玲也不在乎了,又不是所有人都吃过余慧芳做的面,况且现在人们肚子里缺油水,稍微有点荤腥都不会觉得难吃。

    刘爱玲吃过几次亏后现在谨慎不少,尤其担心政策不稳,今天允许私人买卖,明天又不许了呢?

    而且她在街上看到戴红袖章的抓挑着担子卖东西的,所以十分谨慎的买了烟和点心拎到居委会,得到居委会批准后才在街头支起了摊子。

    鸡汤搭配几条鸡肉,满满一大碗面,卖三毛钱一碗,生意好的不行。

    刘爱玲心底雀跃,暗暗松了口气,比卖菜挣钱,卖菜她还要去收菜,收菜时跟农户为一分一厘争执不休,等卖菜的时候再跟还价的顾客争个不停,又累又不赚钱,还得防着红袖章。

    还不如摆摊卖面,隔段时间去村里收点粮食,买几只鸡带回去养着,平时就把鸡煮上,擀擀面条,有顾客来了煮点面。

    也累,但觉得比卖菜省心。

    刘爱玲又重新燃起了希望。

    人生不是非得考大学不行。

    她已经不打算走考大学的路子了,也只有她自己知道学习的时候学的多么吃力。

    不像当年初中和高中时周嘉妮会私下帮她补课,给她讲题。几年前高考复习,她学的吃力到恨不能把自己脑袋敲开。

    学习不行,但她心眼多啊,她找了几个准备参加高考的人一起复习,一起讨论学习方法,听那些人讨论题目,才觉得能看懂学习资料上的东西。

    刘爱玲虽然学习不算灵光,但她有种韧性,迫切的想要出人头地,想脱离当下的环境,所以抓住机会后也学的刻苦,日日背书到深夜,白天干活也时不时拿出本子看两眼,在心里默默背诵。

    功夫不负有心人,她考上了!

    只是她败给了另一种执念——连她也不知道为什么非要去首都念书。

    可她志愿上填的首都的学校没录取她,她被其他地方的大学录取了。

    刘爱玲失望之余绞尽脑汁想着补救办法。

    而在这之前她就认识了辛友刚。

    辛友刚是石堡大队队长的儿子,他家里有亲戚在农场,还是个小干部,所以经常去玩。

    辛友刚很大方,经常从家里拿了地瓜去农场给大家烤着吃,这人又爱炫耀自己身世,都不用刻意打听,就从他自己嘴里知道他爹是石堡大队的大队长,他家里亲戚是东河公社领导,还有亲戚在农场管着事儿……

    刘爱玲本来就爱钻营,她怎么能不动心?

    别看辛友刚爱吹牛,但玩心眼子他还真玩不过刘爱玲,没多长时间两人就谈起了对象。

    她表现

    的也贤惠,本来辛友刚没打算高考,刘爱玲鼓动他学习、看书,甚至还把辛家长辈请出来。

    家里长辈一听这是好事儿啊,还夸刘爱玲懂事,觉得自家儿子找这个对象真找对了,本来还有些介意刘爱玲是被罚去农场劳改的身份,但见姑娘这么贤惠,知道劝儿子上进,那点芥蒂不光没有了,还在后来刘爱玲的计划中,选择了支持。

    刘爱玲其实没能想到那么长远,她也不知道自己最终能不能考上大学,她表现的这么懂事,是防着她自己考不上也能让辛家真正认可她,能让她在关键时刻借辛家的资源用。

    没想到误打误撞,她跟辛友刚都考上了大学,而当时填志愿时她跟辛友刚填的是相同的志愿,她也填了首都的学校。

    但没想到辛友刚被首都的学校录取了,她没有。

    如果反过来,她会劝辛友刚,即使不在一个地方念书,也不会影响两人的感情,毕竟只有几年而已,两人的感情难道经不起这样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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