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紫寒是断不想占威杰便宜的,既然他这么坚持,凌紫寒也不想落个“想占人财产”的嫌疑。
说实话,如果公布财产数额,威杰的财产肯定不如凌紫寒的多。
财产公证归属写得非常清楚,差点清楚到一针一线;婚后利润也分配得非常分明,亏的分成,盈的分成,都写得明了,没亏着谁,没便宜谁。
当威杰把文件放到凌紫寒面前时,凌紫寒的表情僵硬了很长时间,连笑都显得有些艰难。
条款细细密密的写了十页。
婚姻搞得跟合作做生意似的。
半路夫妻都是这样的吗?还是说威杰是个天才商人,在他看来,世上一切事都是生意。
威杰好像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不是好像,是一定。
凌紫寒粗粗的看了看,条款的最后一条是:如果甲方(威杰)不幸身死,他财产的百分之六十归他的合法妻子,百分之二十归陈碧云女士,百分之二十归蒋欣涵女士。
合法妻子,下面没有写明是谁,想必他们离婚后,她就得不到了,威杰想什么都想得那么远。
这二个女士中有一个是他的妈妈,凌紫寒不知道是哪一个,另一个女士不知道是谁,凌紫寒才发现她对他了解的太少了。
凌紫寒突然觉得这场婚姻来得有些荒唐,可是她是大人了,答应人家的事,怎么能反悔。
生活要像电脑一样就好了,乱了,一键恢覆。
威杰是在国外长大的,环境使然,就好像自己以前看不怪朋友间制,后来也了,道理是一样一样的。
想及叶庆远一下子就赠她四亿,心裏还是堵得难受。
可是世上只有一个叶庆远,他死了。
凌紫寒就此事问过黑客。
黑客说,做财产公证的不代表不能嫁。国外夫妻做财产公证是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