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第四十四章
四年后。
微风轻晃,吹起一片碧波。
几个少年躲在树荫下,遥遥的望着远处的青年,推推搡搡的笑闹着。
“丹尼尔,他就是你的缪斯吗?他看起来真的很完美。”
“你别在这犹豫了,不然我就去了,天啊,换做是我,我也愿意花光一个星期的生活费给他买一支花。”
“去你们的。”被叫做丹尼尔的少年拥有着一头闪耀的金发,伸手推了推出言的同伴,忍不住又偷看了一眼心上人。
那是一个,好看到有些过分的青年。
看起来大约二十出头的年纪,清瘦高挑,戴着一顶黑色的鸭舌帽,因为低着头,只能看见苍白到没有血色的下巴,身上的衬衫洗到微微发白,此时正挽着袖口,白皙的指尖染上了乌色的泥土。
丹尼尔深深吸了口气,将拿着鲜花的手背在身后,走向前去。
“燕,好巧啊,又看见你了。”
正在挖着土的燕九抬起了头,夏日的阳光太大,他瞇了瞇眼睛,并从记忆力扒拉了一圈,这才认清楚这是谁,弯了弯嘴角,客套道:“好巧。”
金发少年显然没有领会到其中的深意,将藏在背后的鲜花拿了出来,“燕,我能和你交往吗?”
燕九看着那朵还带着清晨的露水的玫瑰,极其短暂了晃了晃神,尔后恢覆了笑容,“抱歉。”
丹尼尔腼腆的摸了摸脑袋,看着那双灵动的眼睛,“我看你挺喜欢这种花的,那就当我送给你的礼物吧,嗯,作为朋友的礼物。”
金发少年笑容灿烂,没有丝毫的气馁,而是在心裏默默总结。
第一次是向日葵,
第二次是鸢尾草。
第三次,拿着一朵玫瑰,得到了美人短暂的停留,但依旧是拒绝。
下次该买什么花呢?
燕九拍了拍手,站了起来。
微风拂过,他嗅到了玫瑰的香味。
他撒了一个小小的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