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巷里的重组家庭[六零]: 16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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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阳还没来得及开口边上的江湛生就立马应承了,“正好你那屋修建的时候预留一个书柜的位置,明天我就跟干活的工匠师傅说。”

    家里正在盖房,才开工没多少天,想要预留一个书柜的位置再弄清尺寸一点都不麻烦。

    第163章

    难得闺女提要求, 江湛生瞬间来了劲,“狗娃的爹是木器厂的工人,他知道不少柜子的花样, 我去问问他看打个什么样的书柜最合适……”

    说着就起了身往外走。

    家里几个孩子除了个别的,其他孩子是真的让他们当父母的省心,小娥就是其中的一个,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活方面的事全都是靠着她自己, 甚至还会反过来拉家里人一把。

    身为父亲他自然是引以自豪。

    但心里多少有一点点失落,总想着为她做些什么。

    而现在小娥难得提了一次要求,虽然那话并不是对他说的,但这事他也能做, 那干嘛要让给东阳那小子?

    所以不等他们反应过来, 自己就出门打听。

    先打听好样子,确定小娥喜欢后他再去找个工匠, 一定得让她满意!

    当天晚上, 江小娥就专门挑了一本没看过的工业技术读物,打开灯靠在床头看得津津有味。

    单间就是好, 不用担心会影响周边的人, 要不是明天还得去一趟永安大队, 她能看得更晚!

    不过不着急,这些书籍都属于她。

    她有的是时间慢慢看。

    ……

    在知道程华要去永安大队干活后, 何泽兰高兴激动的同时还有些担忧,毕竟程华从小到大都有家里人护着, 她很担心他一个人下乡会不会因为身体缺陷的缘故被欺负。

    但其实他在永安大队过得还挺舒坦。

    这个“舒坦”并不是说干活轻松不用做事, 而是并没有何泽兰担忧的事发生,他身边的人并没有表现出嫌弃,也没有人恶意地针对他。

    熊表舅还将他当作自己的侄子一般, 这么多年的养蜂经历是一点都没有藏,掏得一干二净全都交给他。

    知道他脑子没平常人那么好使,一次两次教不会,也会耐着心思教个七八次,自始至终都没有嫌弃的意思。

    王三能身为大队长也是把他当作自己的亲生儿子护着,护得是心甘情愿没有一点点勉强,时不时就把人叫到家里来吃饭,隔三差五嘘寒问暖。

    甚至一再叮嘱大队的刺头,要是让他知道有人恶意对待程华,大队未来挑粪的活就由他们一家子来承担。

    连坐啊!

    谁受得了?

    虽然生活在乡下对这种活也没那么嫌弃,但是能避还是避的好,更别说挑粪的活工分不多,要是一家都干这个活不到年尾都得饿死几个人。

    不管那些刺头是什么想法,家里都把他们死死的按下去了。

    反正有人护航,程华最大的苦恼就是做饭。

    他会做饭,家里的活都是几个兄弟姐妹分着来的,不管是洗衣做饭、扫地清理的家务活他都干过。

    但是干归干,能不能干好也是个问题。

    江东阳在厨艺的技术点上一定是加满了。

    而程华在厨艺上的技术点有可能是负数。

    熟了,也仅仅只是熟了。

    这就导致以前在家的时候,程荭分配家务活时,能不给他安排下厨就不安排,除非其他几人是实在抽不出空,只能让程华下厨。

    而这个时候一般还能剩点饭菜。

    就连最馋的南阳,宁愿去树下挖蚂蚁蛋填肚子,也不愿意多吃一口二哥的饭菜。

    程华自己也不愿意。

    他反应是慢了一点,说话也结结巴巴。

    但不代表他尝不出食物的好坏。

    所以面对王三能约饭的邀请,一开始还有些不好意思,到后来看到王三能眼睛就开始放光,不等他约饭的邀请说完,就毫不犹豫点着头答应,还将早已经准备好的粮食袋一并带了过去。

    蹭饭归蹭饭,但总不能一直占别人家粮食,他每顿吃得也不少,自然还是得带一些过去。

    道理他还是懂,所以王家的人对于他的上门倒没什么意见,除了王三能之外其他的人还挺欢迎的。

    因为程华带的东西还不少,算下来他们还占便宜了。

    一开始王三能还不愿意收,后来发现他一拒绝程华就不上门了,没过几天,就明显感觉程华瘦了不少,自家的“大宝贝”别说是掉几斤,就是掉几两他都心疼啊!

    赶紧邀请人上门补补,对于他拎着的粮食袋也没再推托。

    一来二去,程华又长了回来。

    中饭晚饭可以蹭。

    早上却不行。

    每天早上程华都是喝糊糊,放点水放点粮食一煮,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只要煮熟了就行。

    再配上一些熊表舅送的酱蘑菇,就着一起吃味道算不上多好但也不差。

    今天就和其他日子一样。

    梳洗清理完后,就盛了一碗满满的玉米糊糊,舀了一小勺子蘑菇酱拌一拌,呼啦呼啦几口就下去了一半,下肚后正想着再来几口时他突然动了动鼻子,总觉得空气中有一股特别香的味道。

    “肉、肉饼?”

    很熟悉的香味,香得他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程华现在住的地方还是先前清出来的屋子,虽然已经交了钱再建屋,但屋子还在建造中没搬出去。

    而这边住的都是他们几个从外面来的养蜂工,为了方便做了规划,程华就住在了最右侧,右侧有一小块自留地,还种了不少蔬菜。

    他不会种但学得特别认真,就想着哪天菜熟了之后摘下来送回家,不过还得有些日子。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香味就是从右侧传过来的。

    那边不是没住人吗?

    住是没住人,但架不住有人往这边跑。

    “大个子,想不想吃?”

    程华皱着眉头,并没有被突然从墙上冒出来的人吓到,显然已经习惯了,绝对不是头一次。

    他想拒绝,可看着女人手里扬着的肉饼又忍不住吞咽了口水,碗里的玉米糊糊更不香了。

    “老规矩,这个肉饼就给你吃。”林三妞一手搭在墙上,也不管他有没有答应就跳下墙头没了踪迹。

    程华犹豫了两秒,紧跟着把碗放下就跟了出去。

    糊糊配肉饼,那才吃得香!

    从边上开的小门走了出去,一个物件就丢在了他的怀里,林三妞扛着两个锄头就往前走,两人一前一后进了边上的矮山,走了大概半个小时的样子,停在了一处石壁边上。

    林三妞回过头看着他,“等你吃完?”

    “回、回去吃。”

    “趁热才好吃。”林三妞脸上带着狡黠,“你看表皮煎得多焦脆,咬起来咔嚓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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