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王爷不好当: 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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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他伸出了手来,他的手也大得惊人,常年与兵刃为伍,生了厚厚的老茧,手指的骨节也很突出,放现代能捏爆篮球,搁古代却只能捏爆人头:“拿来。”

    这些狗屁使者,绝对不会只带着一道圣旨。

    陶芳的汗水滴落在了自己的鞋子上,他却不敢擦,只快速从怀里掏出了另外一道圣旨。

    这道圣旨,让平王宇文霁去“收复”鹭州,宇文霁看了两眼就把它扔回给陶芳了,陶芳差点给掉在地上,狼狈抱住圣旨后,又听见了刚才那个说“不是只对丕州”的声音。

    “大王,叫停吗?”

    “……”这个大厅直接安静了下来,仿佛除了大王和这位年轻的官员,其他人都消失了。

    “不停!拖拖拉拉的蒲王,他怕是惦记着宇文鲜和他哥早死呢。我自去杀托博人,关他皇帝和蒲王屁事。”

    “好。”吕墨襟笑着应他。

    宇文霁回过头来,与他并肩走出去了。

    在这一声应后,整个大厅再次活了起来,那年轻的君臣两人离开了,官员们有的退出去了,多数跟了过去。

    只陶芳还留在原地,他的汗水,啪嗒啪嗒朝下滴落,他觉得时间已经过了很久,自己怕是要热死,站死在这儿了。

    “喂,天使。”马蜂叫他,“能走啦。”

    陶芳听见这叫他的声音,下意识气力一松,直接坐在了地上。

    一束光从窗照进来,陶芳依稀记得,他刚进来时,那光也差不多是那个位置,所以,时间其实没过多久,只是他方才惊恐至极,因此度日如年。

    “我、我能不走吗?”陶芳哆哆嗦嗦撑着两条腿从地上爬起来,问。

    马蜂惊讶:“啊?”

    陶芳立刻开始交代:“这在我们那儿是个送死的差事,我生母是妾,没娶妻生子。”

    他生母就是没位份的家奴妾。陶芳出生后,倒是让生父认了,可生母依旧是妾,陶芳是被陶家一位寡居的姐姐养大的,甚至直到如今,陶芳也不知道生母是谁。毕竟,亲爹的宅子里,就没见过年纪大的侍女。

    他亲爹孩子多,他排行都两位数了,像他这种,若没有十分出色的能力,日后就是给家里当个管事,其实跟家生奴差不多。他也是命好,小时候长得黝黑,他有个弟弟就因为年幼时长得嫩生生的,有一天被送走,再没见过人。妹妹们反而好些,毕竟女子是能正经嫁人的——

    作者有话说:[撒花]大王的铁骨朵享誉全军

    第92章 (捉虫) “我在古代过末……

    092

    “我早已想来了, 无奈不善刀兵。”他们这些无母的子弟,只教认字算数,不让碰兵刃。佩剑出行的, 都是兄长,或者有亲娘的公子。

    马蜂好奇问他:“那你如何得了这差事的?”

    “跟我父亲说了一声,他就高兴地将我带去见了伯伯们, 后来我又被带去见了蒲王, 如今就在这儿了。”靖安州上下都道这是送死的差事,小平王不会留使者活命的。

    “蒲王出征前就安排你了?如何现在才到?”

    “蒲王命我于其出征七日后,再行出发,说是要消耗你们的军心士气和粮草。”

    陶芳知无不言,蒲王是清楚小平王在得知岐阳现况后, 必定会出兵的,他就是白让他准备。

    马蜂摇摇头, 想骂一句有病, 可毕竟对方是藩王, 他们大王能骂, 马蜂不想给大王找麻烦。

    陶芳却又道:“这位将军还是要提醒大王小心, 蒲王只带走了四成主力, 他已命留下命令, 若大王出兵, 则靖安州也要出兵攻打淘州。”

    淘州水网丰富, 先前遭灾也是纯纯人.祸,官吏(世家)搜刮太过。风调雨顺,百姓饿死,再被栖州的盗匪一影响,就跟着乱了。

    “那他就打呗。”马蜂大笑起来, 他们的官职也越来越大了,不可能都留在宇文霁身边当他的近卫,这一回马蜂就是留守将领中的一员,他正难受没仗可打呢。

    陶芳闭上了嘴,闻战则喜,上下一致。

    马蜂却又道:“对了,你留在这儿可别等着大王召见,不管什么身份,都得去招贤馆报名,然后等着今年的乡试。”

    “多谢将军提醒。将军,可否帮我寻个新住处?且能够帮我避一避使团的其他人?”

    “你继续在使团的驻地再住一阵子也没问题,或者想去招贤馆也可以。”

    陶芳已经求马蜂避一避了,可马蜂还是自说自话,带着他按照来时的路,朝外走。陶芳无奈又害怕,却也没胆子再问。可一路下来,使团其他人方才停脚的地方,却都不见了人影,一直到出了王府,使团的车马更是连根马毛都没有了。

    陶芳:“……”

    怪不得人家理都不理呢。使团已经撒丫子跑了。

    陶芳连回住处都有些困难了,他不认识路,且怎么想都知道,那些人不会给他剩下一个钱,一丝布,他吃喝都有问题。

    马蜂已叫来了车马,径直将陶芳送去了招贤馆。

    陶芳在丕州待的时间长了,发现这儿的人无论木讷还是外向,都和这位马蜂有着共同的特点——行胜于言,且行先于言。

    这和丕州自身的情况也很像,丕州就是迈两步就停下来抱窝,把自己养壮了再迈两步,然后继续抱窝。不说话,只消化……

    也和他本人挺像的,他不喜欢聚会宴饮,没有做诗词歌赋的才华,只想写写算算闷声干活。

    陶芳,对此时的宇文霁来说只是小事,即便很快知道他留下了,也是“嗯”一声便放在脑后了。

    前锋出发后三日,宇文霁祭天,出发。

    宇文霁在熊爹、崔王妃、吕墨襟、刘害、郭淖,和素合的帮助下,穿上了他最新的全身甲胄。出征当日由家人穿戴的甲胄,也是一个小小的祝福仪式。

    ——素合本是没资格参加的,宇文霁早晨出发的时候,她偷偷塞了个小香囊给宇文霁,宇文霁挂脖子上了,谁知道崔王妃把她也给叫去了,虽然只能站在最末,递一递东西,可素合已经十分心满意足了。

    不过宇文霁的甲胄,他穿完了没事儿,其他众人却都累得气喘吁吁。

    旁人的甲,在考虑到灵活与防御的情况下,还得有负重,宇文霁也有上限,但十八岁的他,上限极高,他是真·力能扛鼎,在这个没有武功的世界,他是个BUG。宇文霁不但力大,他还个头大,一些技艺,做小了就起不到作用,或反成累赘,宇文霁的甲胄也没这个顾虑。

    制甲的匠人们,就如厨子遇见了一个能吃爱吃的食客,把他们的一身本事尽情施展,所以,宇文霁的甲,只要能加防,就朝死里加。

    这套甲朝哪儿一放,本身就是个怪物了。

    它有三层,内层为加了细小连环锁扣的软衬,中层为牛皮所制札甲,外层为铁制环锁铠——正常人,内衬穿好后,中层或外层只能二选一。

    宇文霁穿上铁靴,穿着这套铠,把头盔一戴,整个人庞大了两圈。

    宇文霁刚要动一动,就听熊爹嚷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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