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王爷不好当: 17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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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少年都没被叫过大趾了(除了敌人),宇文霁也有一瞬间的恍惚。他当年可讨厌这个小名了,现在却觉得挺亲切的。

    一直都很熊的熊爹,突然就在宇文霁的面前哭了起来。

    宇文霁手足无措了一番,最后在大脑一片空白的情况下,把熊爹抱住了。

    熊爹就埋在儿子的胸膛里,呜呜地哭。

    宇文霁知道熊爹“缩水”了,老人年纪大了都会缩水,但熊爹现在真的好小一个。和当年把宇文霁从家里偷出去,在无数将士面前举高高的威猛模样完全不能相比。

    哭了半天,熊爹也不好意思了,老脸通红地吸着鼻子坐直:“唉……当年真以为要死了,没想到生出来了你这么个宝贝蛋。不对,宝贝大趾。你小时候大脚趾头确实挺大的,长着长着就正常了。”

    “……”这下脸红的变宇文霁了,感谢现在没手机,否则熊爹绝对是给孩子拍了视频到处发的熊家长。

    “大趾啊,追封什么的,我无所谓。”熊爹抹了一把脸,“咱们这一代,在你之前,就想着活,没想别的。国家稳定才是重要的,名头无所谓。”

    封号一般要追封祖宗三代,甚至多代。皇帝若绝嗣,让其他分支的孩子继位,一般这位皇帝都要追封自己的生父。历史上闹出来不少新皇继位为了追封生父跟大臣们对打的事情,严重时甚至会影响到朝政的运转。

    而且熊爹觉得他身体挺好的,绝对能坚持到宇文霁继位。那等到宇文霁继位的时候,就麻烦了。

    宇文霁继位的时候,他的上一任皇帝本该是宇文鲜,或者是宇文德。那熊爹这个太上皇塞在哪儿?

    普通人觉得这就是个名号的事情,但对于臣子来说,这是礼仪大事。现在大臣们私底下琢磨这事的人不少,这会是个麻烦。

    “爹,您放心,我有打算。”

    “有打算就好。大趾……景光……”

    “叫大趾吧。爹,现在没人觉得叫我大趾是轻视了。”当年叫他的字,是因为他还太小了,依旧叫小名会让外人觉得是看轻他,但现在无所谓了。现在宇文霁就算真改名叫大趾,百姓也只会拍手称赞。毕竟老百姓八成都是宇文霁脑残粉。

    “行。”熊爹点着头,苍老的手拍着儿子的大手,“大趾,我已经写好了遗书了,以后有谁用我的名义找你的麻烦,你就把遗书拿出来,骂他们。”

    “爹……”熊爹一直在拼尽全力保护他,甚至惦记着死后依旧这样保护他。

    “对了。”

    “爹,您说。”

    “你不让江南以绿孔雀上供,我懂,那是你上边熟人的后嗣。听说天竺那边有蓝孔雀,从天竺弄点蓝孔雀毛过来没问题吧?给你母亲做几件孔雀裘。”

    “……好。”

    “你不许给你们家吕墨襟弄!反正他就是个丞相,你母亲穿了,他也不好穿了!”熊爹不喜男子,可他审美正常。吕墨襟那么一个高挑的美男子若穿着孔雀裘,跟崔王妃那个小老太太站一块儿……

    “……哦。”——

    作者有话说:熊爹:[玫瑰]我老婆最好看

    第176章 快称帝了

    176

    问完熊爹问崔王妃, 崔王妃也见富态,宇文霁猜测应该是更年期到了。但她面对宇文霁的时候,从来没发过脾气。

    “大王在哪儿, 我在哪儿。”崔王妃道,“和他在一块儿的时间太长了,离不开了。不要什么陪葬, 不是说死了会转世吗?都用不上了。”

    她看着宇文霁:“你治的好盛世, 可知道我现在惦着什么?”

    宇文霁摇摇头。

    崔王妃狡黠地笑着:“来世当官,娶你爹。”

    “咳咳咳!”宇文霁差点让口水给呛死,“母亲,来世您若做官,必定是大官。”

    “哈哈哈哈!”崔王妃笑着, 宇文霁突然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崔王妃笑时的姿态不同了。

    过去她笑是大家闺秀, 用袖子挡着脸, 只露出一双微微弯着的明眸, 而且笑起来时, 几乎没有声音。

    现在她不遮挡了, 笑就露出牙来, 笑声也爽朗清晰。

    笑停了, 崔王妃道:“别听你爹的, 孔雀裘多好看啊,我就想看墨墨穿。我们俩穿着一样走出去,倒似是母子了。”

    崔王妃是真心的,她现在就喜欢看好看的男孩子。大趾虽然也好看,可个头太大了, 让她怜爱不起来。墨墨个头也不矮,但他总和大趾站一块儿,在崔王妃心里他便小巧可爱了。

    其实……连熊爹站宇文霁身边都很小巧。但那看了一辈子的糙汉子,可半点都不可爱。

    “行了,你走吧。”崔王妃挥一挥衣袖,把宇文霁赶走了。

    最后就是素合了,这个问题让素合有些茫然。她思索了半天,才迷迷糊糊道:“我竟也要琢磨自己的身后事了。”

    她的意思不是“我竟然也到了这把年纪了”,而是“我竟然也有这样的资格了”。

    她本是一个奴婢,即便是王妃的奴婢,即便是和平王有关系的妾,死后最多也只是一口薄棺葬在野地。作为崔家的家生子,其实她爹还在,随着宇文霁水涨船高,一家子早除了奴籍。

    她亲爹还找过她来求官,然后回家路上就“跌断”了一条腿。腿还没好,岐阳迁居移民的事儿下来了,一家子老少就都给移民到允州了。

    临出发前,素合还去送了。当面一顿哭,回来翻白眼——是不是亲爹还不一定呢。

    她生母其实也曾是妾,后来年纪大了,其实也就二十几岁,就让夫人配给了一个小管事。这是好下场了,至少没送出去给那些同族的当妻。

    谁家没有几个乞丐亲戚?世家大族多有在外头有的是穷困的族人,多有把侍女送出去的。

    但她生母应该还是和崔家的老爷公子们没彻底断开的,素合五六岁就去了崔王妃身边侍奉,哥哥弟弟也去了几位公子身边,从小当书童。

    而且,素合记得,小时候爹娘根本就不住一屋。她爹那时候对她娘,都是弯着腰的,不像是对妻子,倒像是对半个主子。

    这些都是常事,公子们不一定,很多小姐身边从小陪大,又陪嫁的丫鬟,其实就是“姐妹”。

    她小时候的同伴里,有个顶漂亮的,可脑子却不大好用,竟然对崔王妃生了嫉妒。她嫉妒她还不死死埋在心里,都表现出来,甚至私下里偷用崔王妃的首饰。

    这可是找死。

    果然没多久她就消失了,谁都不知道去了哪儿。

    怨什么呢?嫉妒什么呢?上台阶都得一级一级上,站在一楼就想房顶,当你真的长翅膀了啊?真长了也得藏着,在笼子里扑腾什么?揪着机会再飞啊。

    素合愣了半天,宇文霁就守在一边等着:“唉……年纪大了,就总喜欢想想年轻时候的事儿。”

    素合叹息着,抬头看着宇文霁。她是真的没想到,她小时候最大的渴望,就是能过母亲那样的日子。陪主人们睡觉,就跟擦桌扫地一样,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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