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王爷不好当: 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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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更深了,脸皮却没松,反而显得年轻了一些,就如一个高大阴鹜的年轻人。

    他背着手看向窗外,如今在北方已经入秋,该换上厚实些的衣裳了,他在江南的这地方,天气却依旧温暖,外头的树叶子还是绿的,既有树结了果,也有只该春夏盛放的鲜花开得正艳。

    宇文霁已经接受了,接受了熊爹离开的事实。

    曾经那种不正常的游离感正在渐渐褪去,感情的回潮,让他开始思念家里的其他人了,思念两位母亲和墨墨。毕竟他刚刚北征回家,不到半年,熊爹就出事了。如今又已经在江南停留了近四个月。

    他想回去了,可是既然到了江南,就得把事情办完,有始有终。

    为了不让自己胡思乱想,宇文霁准备去市面上走一走。

    他叫上了两名侍卫,自己也穿着侍卫的衣裳,上了街。

    街上像是他这种打扮的人,还真不少,都是轮班出来休息的禁军,有人看见宇文霁就是一愣,但众人都没靠过来。陛下明显是微服,你冲上去行礼,叫破陛下身份,再嗷嗷乱叫一通,是纯傻子。

    这里也有如祁阳一般,专供小贩摆摊的坊市,名兴隆坊。宇文霁下江南之前,便明确通晓各地,严禁他们阻止百姓摆摊。

    他虽然经常被人骂,但在某些事情上,他不想被人骂——现代一有人过来开会啊,访问啊,争做XX城市啊,他家楼下和学校对面的小贩就没了。虽说他不吃,只从家里带饭,但没少听邻居和同学骂街——

    作者有话说:大趾:[问号]我哪儿来的儿?

    第219章 墨墨病了

    219

    这些摆摊的市民里, 应该也有假的吧?比如当地官员和士绅派过来,监视其他小商贩的。

    不过水至清则无鱼,谁想在上头视察的时候, 自己的辖地出事?

    宇文霁这大高个一出现,百姓也都吓了一跳,但没人想到这是宇文霁。因为陛下是个大胡子啊。

    但也有人指着宇文霁与旁人叨叨, 说是先前就见识到北人的高大了, 没想到还有这么高的。男女都有以喜爱眼神看着宇文霁的,跟现代大街上看见个制服帅哥(帅叔叔)的老百姓一样。

    宇文霁见到了卖菌子的,还有卖各种水果、干果的,他买了些许,有的好吃, 有的不好吃。这里渔获也颇多,许多卖鱼干的。

    宇文霁竟然还见着了弹棉花的摊子, 就搭了个棚子, 里边横着一张桌子, 男人在弹棉花, 女人抱着孩子, 正在跟客人介绍。客人一走, 她便趁着间歇去给男人擦汗, 喂水。

    从两人的言谈看, 女人该是江南本地人, 男人很可能是北人。

    “此地也用棉被?”宇文霁好奇之下,过去问了问。

    他给使团的棉被,还是自己带来的,没用过的。没想到,当地竟然也有。

    询问的同时, 他看见了这个弹棉花棚子里有些别的东西——牌位,但不是先祖、先妣之类的祖先牌位,是神主牌位,上书“封神大帝”,这是哪位?封神榜里好像没叫这个的。

    女子只照例被宇文霁的身高惊了惊,但见了他身上的衣裳,却很坦然道:“我们还是用薄被的,只是时间不长。也多有人买回去纺线的,棉布好穿得很,没有粗麻磨身子,软乎。”她果然是能听懂宇文霁的北方话,用带着当地口音的话回应。

    宇文霁点了点头,棉花推广到江南了,便是好事,他又问:“那牌位是何人?”

    女子又答:“就是当今陛下啊。”

    “啊?”

    各行各业都有认祖师的传统,都朝有名气的强悍的找,可宇文霁真没想到,这个祖师爷会找到他的头上。

    男子听见了提问也抬起头来答:“陛下可是我们弹棉花的祖师爷呢。”他说话颇带着几分骄傲,脑袋昂得高高。且这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开始和宇文霁说起了自己的过往。

    他果然原本是个北人,当年江北一片混乱,他被家里大人带着逃难到江南。可刚过来亲娘就没了,他爹去找娘,也没了。他大哥带着两个弟弟一个妹妹乞讨为生,路上最小的弟弟和妹妹不知道怎么就先后没了。

    他们都不敢去找,就怕自己也像去找娘的爹一样,也没了。

    本来高兴笑着的男子,在谈论到此事时,神情变得冷漠,宇文霁懂这种冷漠,他不是无所谓,是脑子将那一段痛苦的往事冻了起来。他记得,却又不记得。

    男子继续说,他们兄弟俩总算是野狗一样艰难地长大了,却不想,当地开始抓丁了,兄弟俩都给抓走打仗去了,没多久就被俘了,他们本想留在北地,可管俘虏的官爷不听,还是给送回江南了。但刚落地兄弟俩就跑了,跟着其他人钻进了深山。

    一百多号人进山,几个月就死了二十多号,众人只能出山,结果就遇到了他老婆的寨子。那寨子男人少(抓丁抓走了),但女人们都彪悍得很,一个个拿着标枪和带着毒箭,他们也老实没坏心,就只想活命。

    这两群人就合在了一块儿,有入赘也有嫁人的。

    又没多久,江北的朝廷兵马就过来了。

    他和大哥因为能说江南的好几种方言,又会说北人的话,因此在县衙当了一段时间的差,但是两人都不会写字,大哥聪明也认头学,如今已经成了书隶。他实在是没有那个向学的心思,倒是听说了棉花这个东西,觉得是个好营生,便来做买卖了。

    现在的日子虽然劳苦些,但过得舒心。

    大哥又指着妻子怀里的娃:“第三个了,前两个一男一女,如今都在学堂里上学呢。好日子啊。他们能上学堂了。”

    说到此处,大哥流起泪来,他的妻子赶紧去为他擦泪。

    “让军爷见笑了。”大哥哑着嗓子道,“军爷,您是侍候陛下,有机会,你能帮草民道声谢吗?”

    “好,陛下知道了,一定很开心。”

    “哎哎!那、那军爷……”大哥拿了两大包袱棉花,直接塞宇文霁手里了。宇文霁没推辞,接了。

    待他们走远了,大哥兴冲冲弹棉花的时候,却从棉花里弹出来了几块银角子。

    “这——”他抓着银子冲出去,哪里还见宇文霁?他干脆又抓了做买卖的禁军,拉着人,请他将银子还给那个个子老高的禁军。

    禁军却对他笑了笑,把银子塞回了他手里,扣拢了他的手指头:“这并非买棉银,实乃赏赐,接着吧。”

    “赏赐?那位——”大哥也是聪明人,脑子一转,意识到了。

    “嘘!”禁军以手比在唇边,“噤声。”

    宇文霁久违地笑了。

    让他此时愉悦起来的,不是被人拍马屁,还因为抄抄先生成了祖师爷,而是他做的事情,确实改变了很多人的生命——理智和逻辑上知道这一点,和亲眼见证这一点,还是不同的。

    我确实是个好人,至少目前为止,我做的事情,多数是好的。虽然这位大哥是特意安排的钉子,毕竟家里有大哥当书吏,他自己开了铺面,两个大孩子都在学堂,这不是正经的普通家庭。

    别的不说,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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