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为妻: 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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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章

    他的手没能探进去,隔着薄薄的中衣,沈樱浑身一颤。

    他企图用跪地的姿态来获得她的许可,就好像,他做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更好的侍奉她罢了。

    一点也不是为了一己私欲。

    沈樱指尖掐住他裸着的肩头,“谁要你这样侍奉?”她声音发哑。

    “小时候你教我,想要什么就得自己去争。我听你的话,想要你,便就这样一步一步占有,有错吗?”

    就那一个晃神,他的手忽然顺着衣摆缝隙钻进去,掌心贴着她后腰的肌肤往上攀,粗粝的指腹碾过脊椎。

    她一时失语,那个时候她对他还不太了解,只是说了一句对任何孩子都通用的话罢了,却没想到他天生就是个霸王。

    想要什么自己去争,这句话本没有错。

    可他争得太横行霸道,她稍不注意,他就能更进一步。

    “放开……”她的话很快被他突如其来的吻堵在喉咙里。

    他仍是跪地的姿态,他仰着头吻她,用长而有力的手臂捞住她的脖颈,降下她原本高昂的头颅。

    “你看,阿姆也不是不愿意。”他含糊地哼着,指尖已摸到她胸前地系带,轻轻一扯。

    他的吻顺势落下,沈樱惊呼着推开他,拢了拢衣襟,他向后坐倒在地。

    已是正午,阳光躺进来,照得他脊背发光。

    乖孩子长大了,探出了尖利的獠牙,已不满足于她从前让步的微小奖赏。

    陈锦时只望着她笑,当真没再进一步。

    她将他的衣裳扔到他头上:“穿上,滚出去。”

    陈锦时慢条斯理扯下衣裳,脸上显出几分漫不经心的顽劣,却乖乖把衣裳往身上套。

    沈樱别过脸,耳根不受控制地发烫。

    他已系好腰带,几步凑到她跟前:“阿姆,我读书去了,你乖乖的。”

    她抬头瞪他,却撞进他含笑的眼底。

    这人,以前从不私下唤她“阿姆”,到了如今了,动不动就这样喊她。

    “滚。”她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转身往妆台走,脚步还有些虚浮。

    腊月初八的雪下得绵密,大奶奶进门已有半月光景。

    一家人便商量了,赶在年前把家搬到京城去。

    一则,陈锦行领了太医院的差事,往后得留在京里办差;二则,陈锦时明春也要进京赴考,比起到时候再来回折腾的,不如一家子直接搬过去。

    陈家生意上的事情暂且由几个老掌柜帮忙,沈樱的“都兰蒙药”,便是交由了苏兰舟照管。

    沈樱从前打算在金陵开药铺,图的便是离了陈家她也有处可去、有事可做的目的,但是如今……且不说两个哥儿往后的前程都是在京城的,她更不能表面离开陈家,实际上还与陈锦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她打算,等陈锦时考完试,她就回楼烦去,并且已写信回家告知了父兄。

    大抵她命中注定,就是在金陵留不下的。

    汀兰园的梅花枝头上已缀满了花苞,沈樱正倚在窗边闲坐,张若菱在她身旁核对进京的箱笼清单,时不时与她说上两句。

    “锦云的狐裘,还有她常穿的那几件夹袄,都已经叠好装在樟木箱里了;时哥儿的书匣太多,我让小厮们单独捆了。”

    沈樱望着窗外落雪,梅枝被压得微微低垂,雪沫子簌簌往下掉。

    “都妥帖。”她轻声应着,“他的书要分类标记好,省得到时他找不到。”

    张若菱抿嘴笑了笑:“是,我是这么办的。说起来,二弟这几日倒用功,每日天不亮就起来温书,明春定能给家里考个进士回来。若真能如此,过两年要说亲的时候,眼睛就能再往头顶长一长了。”

    出过进士的门第,自然不同,张若菱身为长嫂,一百个愿意照顾陈锦时,期盼着他考中。

    沈樱笑着看她,取笑道:“妹妹就不怕,新来的妯娌出身太好,压你一头?”

    张若菱脸颊微红,捏着手上对牌,支支吾吾道:“长幼有序,不管怎么说,名分上我也不输谁,我自然是盼着二弟好的。”

    沈樱轻轻避开张若菱的眼神,看着手中茶盏晃出的涟漪,微怔着。

    是啊,若陈锦时要娶她,她成了府上二奶奶,那像个什么样子?

    简直是纲常颠倒,不成体统。

    倒也不是她不愿伏低做小,到时张若菱成了她长嫂,坐在她上位。

    这样只是……真的好奇怪。

    在这样的门第,在这样的宅院,就好像,天理不容一般。

    沈樱轻轻摇着头,再说少年人的热情能有几时,她也不过只是想想罢了。

    “这事说到底也还早,再说了,给他娶个什么样的媳妇,还不是你这个长嫂说了算,到时挑个合心意的也就是了,未必要挑那门第高的,一家子,和和气气的才是最好的。”沈樱如此说着。

    张若菱听了这话,试探问道:“听阿姆这话,难不成,在府中已不会……”

    “嗯。明春时哥儿考完试,我也差不多是时候走了。只是这话,你可千万别跟他说。”

    张若菱颔首:“我晓得的。”

    十二的清晨,天还没凉透,两兄弟只提前与老爷子跟老太太递了个信儿,那边还没反应过来,这边就要启程了。

    两兄弟丧母又丧父,眼瞧着成不了什么气候了,一转眼,却一个领了太医院的差事,一个又要进京赶考,前程大着呢。

    丫鬟仆妇们踩着薄雪往来穿梭,搬着箱子,小厮们拎着书匣,沈樱披了件石青镶灰鼠毛边的斗篷,天色昏暗,她打起精神帮着张氏指使人干活。

    “装书的箱子要轻点搬。”

    正说着,后腰扶上来一只手掌,陈锦时身上的气味太过熟悉了,她不需要回头,也知道在她身侧站着的是谁。

    他自然而然地抓起她的手,握了握。

    “阿姆,你手有些凉,我给你捂捂。”

    大庭广众地将她两只手捂在掌心里。

    偏他这话也是大声说的,满堂便无一人觉得他此番动作不妥。

    就连站在她身旁的张氏都笑着说:“外传时哥儿极有孝心,我今儿见了才知是真的。”

    沈樱感受着他指腹的温热粗粝,无话可说。

    陈锦时淡淡瞥过长嫂,暗忖:这女人好生迟钝,没他哥半点机灵。

    沈樱被他握了一会儿,轻轻抽回手,老这么牵着,不好。

    陈锦时见她手暖和起来了,也不执拗,只是一松开她,手又极其不经意地蹭过她颈侧。

    “阿姆,你斗篷的带子都松了,我给你系好。”

    他正面对着她站,系带的动作很慢,故意把时间拉得无限长。

    他们的呼吸交缠,斗篷领口的蓬松狐狸毛便轻轻颤动。张若菱在一旁笑得慈和。

    不一会儿,陈锦行也来了,陈锦时恰好退开,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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