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鱼暴富后归隐田园了: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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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向榆先去撸了一把大黄狗,才在水池边洗了手,湿漉漉地进了厨房。

    “伯母,我和你一起包吧,我学一下,我奶奶没在家吗?”

    纪桃雨笑眯眯地点头,“行啊,等会儿伯母就吃你包的。”说完她探头往厨房外看了一眼,接着道:“你奶奶出门遛弯去了,估计等会儿和你大伯一起回来,要春耕了,你大伯去租旋耕机去了。”

    林向榆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又洗了一次手,开始学怎么包包子。

    他原本是很有信心的,面他伯母都和好了,只包应该没多难,但看着案板上丝毫不圆润的包子,他沉默了。

    他好像真的没有做饭的天赋。

    纪桃雨乐观极了,还在一旁夸他,“不错不错,都没露馅。”

    林向榆悠悠地叹了口气,还好他不是很容易害羞,不然这会儿该脸红了。

    饭桌上,赶在何秀竹试图找话夸他之前,林向榆先开口了,“大伯,春耕我门前那块菜地要耕吗?”

    林俊达摇头,“那儿太小了,现在还剩几颗菜,改天一次拔了用锄头挖一挖就行了。”

    林向榆抿了下唇,有些犹豫地问:“大伯,大伯母,老房子门前那块菜地和田能卖给我吗?”

    “卖什么,你要就给你。”林俊达脱口而出。

    纪桃雨也点头,不过她要细心一些,还问了一嘴,“你是要种什么?你自己能行吗?不然让你大伯去帮你种。”

    林向榆这回是真脸红了,他刚才犹豫就是担心他们不肯收钱来着。

    “大伯,真的不用,我买就行,我想挖个塘子种荷花,到时候再在上面修个小亭子,夏天在那儿看看花,打发时间。”

    林俊达喝了口茶,认真道:“那是得抓紧,田得挖深,田埂也得加高,不然种不了荷花。”

    看林向榆为难的样子,林俊达笑着拍了拍他的肩,“你知道你爸妈在城里买房之后,老家的田地给谁了吗?”

    林向榆摇摇头。

    林俊达拍了一下自己的胸脯,接着说:“给你大伯我了啊,老房子门口那块田和菜地加一块都没有一亩,你直接种你的,莲藕能吃了给我们送点儿,你大伯母也喜欢荷花呢,你种了你大伯母随时能去看,多好。”

    林向榆纠结了半天,才艰难地点了下头,现在不收算了,等明年过年的时候多包一点红包弥补一下。

    看他点了头,林俊达欣慰地笑出声,“这样才对,刚好我租了机器,明天先去给它挖平,再把田埂填一填,你要建亭子要大伯帮你找包工头吗?这种小工程几天就能干完。”

    纪桃雨也跟着点头,“是得抓紧,不然农忙的时候找工人就没那么好找了。”

    林向榆应了一声,说:“大伯,不用麻烦,我就找之前修老房子那个包工头就行,他们干活挺利索的。”

    “那行,明天我跟着过去看看,是先规划亭子和路的位置还是我先把田耕了。”

    林向榆虽然没事儿懒得动,但真的干活的时候还是很利落的,第二天中午,田里就规划好开工了。

    亭子的位置规划在稻田中央,和院门遥遥相对,中间小路相连,荷塘分成四个区域,十字型的连廊也更适合赏花,不过亭子到时候会加围栏围起来,荷花池间的小路可以共用,亭子林向榆目前还是想有点隐私性。

    因为是在田间,所以建亭子还需要打桩,现在田里没有灌水,还是比较方便的。

    茶馆用不上他,林向榆就跟着周茂一起在田里干活,田埂的位置有些远,林向榆懒得走路,每天从院门出来,穿过水泥路就往下跳,没两天,他连跳水田的姿势都练出来了,参考姿势就是盛野过年那天从他家院墙上跳下来的姿势,不过这儿只有院墙三分之一高。

    “周二叔,这个地基现在就好了吗?”

    周茂点头,“嗯,放心吧,稳稳的,明天另一个机器开过来就可以继续开工了。”

    林向榆不怀疑他的专业性,不过还是自己又看了一圈,到时候田里灌了水,再出现问题就麻烦多了,他以前打工的时候,最讨厌的事情之一就是返工,想起来都会烦。

    日落时分,周茂他们收工了,林向榆拍了拍手上的泥,也准备上去了。

    今天有点累,他懒得做饭了,不然再去大伯家蹭一顿吧,等会儿回去就给大伯打电话。

    但他还没走到路边,就看见盛野在朝这边走,手里拎着一个无比眼熟的食盒,他挥了挥手,问:“今天不忙吗?你怎么有空过来。”

    林向榆的茶馆可能多少还是带动了一些镇上的旅游业的,年后游客比年前要多不少,盛野家的饭馆这两天也很忙,昨天忙得开饭馆的人都差点吃不上饭,也是累得够呛。

    盛野大步流星地走过来,笑着说:“今天好一些,这会儿人已经不多了。”

    走到路边,他弯下腰,“手,我拉你上来。”

    林向榆看了一眼自己沾满泥土的手,没动。

    第48章

    盛野看林向榆那样儿就笑出了声, “来,反正吃饭也是要洗手的,不差你手上这点儿泥, 而且我今天做了辣子鸡和虾仁蒸蛋,得趁热才好吃, 再耽搁凉了。”

    他半弯着腰,朝林向榆伸出了右手。

    他的手掌很宽大, 手心有很明显的因为干活留下的茧子, 手指骨节分明, 修长而有力, 因为挽着袖子, 还能看到手臂上清晰的晒痕。

    林向榆抿了下唇,他是想自己爬上去的, 但这个田埂的高度, 他只能保证自己上得去,姿势狼狈与否就管不了了。

    当着盛野的面,他总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 犹豫过后, 还是朝盛野伸出了手。

    盛野看着面前白皙的手, 右手向前回握, 将林向榆的手整个包裹在了手心里。

    他的第一感觉就是纤细,骨节分明但却是柔软的, 盛野低下头,看着肤色对比如此鲜明的两只手,他几乎是下意识收紧了手指。

    “脚蹬一下墙,左手扶着地面,对, 就这样。”

    一个用力,就把林向榆从田里稳稳地拉了上来,身体都没有晃动一下。

    林向榆借力站稳的时候脑子里还在想,刚刚他甚至感觉到了一种失重感,盛野的力气真的好大。

    他嘴角露出个笑,轻声说了句:“谢谢。”

    盛野脸上的笑一直没停过,灿烂得连牙齿都露出来了,在他小麦色的脸上,白得都有些晃眼。

    “这点顺手的小事儿,说什么谢谢。”

    盛野话说得豪迈,右手一动不动,似乎是忘了松开。

    他火气旺,即便还有些冷意的初春,手心依旧是热的,刚握上还没一分钟,林向榆微凉的手已经带上了暖意,就像一块暖玉。

    盛野上学的时候语文就不大好,文学素养堪称贫瘠,这已经是他立马能想到的最好的形容了。

    他好像还是第一次这样握着林向榆的手,清晰地感受到他皮肤的温度,如果可以,他真恨不得一直握下去。

    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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