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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网www.wajiwxw.com提供的《八零之发家养娃》 120-140(第1/48页)
    第120章
    陆夏当初购买厂房时,是连同厂房到马路一片地方一块买的,否则不方便进出。
    在装修的时候,还将这一片用水泥抹平,形成了一个小广场。
    由于小食店的生意越来越好,店里的位置完全不够坐,因此在小食店和瓜子铺门口都搭建了棚子。
    如今店面里的桌椅都已经撤了,全都搬到外面吃饭。
    只要不下雨,一到晚上就会将电视挪到外面供大家观看。
    由于小广场的地方够大,小食店也占不了太多地方,还有一大片的空地。
    平常孩子们都是在那奔跑玩耍,小广场中原本就种着一棵大树,陆夏也没砍掉,而是围了起来弄成了个花圃。
    一到傍晚,很多人都喜欢坐在那里纳凉。
    赵桂芬经常坐在那里看着孩子们,不让他们乱跑,手里经常摘菜或者将瓜子包装袋给粘起来。
    让她就这么看着孩子,没一会就会打瞌睡,手里必须干点活才行。
    现在的基础建设还不似几十年后,每个区域一般都会预留活动场所。
    这一片又属于新城区,也就是近几年开始热闹起来,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如今附近比较宽敞的地方,也就是这里,而且白天有歌曲可以听,晚上有电视可以看,短短时间内就吸引了不少人聚集到这里。
    大家吃完晚饭后,都喜欢绕过来散步。
    再加上小龙虾的爆火,也引来不少人流量。
    之前就有人也想到这里摆摊,可得知是私人地盘之后只能讪讪离开。
    附近人基本都知道,这是一家姓陆的人家的产业,这家人虽然是外地人,还是从乡下来的,却是非常的不好惹。
    毕竟哪个工地开工,竟然聘请了几十个保镖守着,连本地地痞都不敢招惹。
    之前有那不懂事的上门找事,现在还在监狱里出不来呢,而且还被打了一枪。
    现在没什么娱乐,这种八卦传得特别的快,江湖都有了陆家人的传说。
    只要稍微打听,都知道五一路拐角这有家大店面,那是陆家人的地盘,招惹不得。
    现在陆夏放出风,要对外出租摊位,虽然没有正式贴出公告,可早就盯着的小商贩们都迅速地赶来了。
    陆夏之前故意钓着这些人,她的这些地皮可是花了不少钱,后来又铲平,用了大量的水泥抹平,肯定不能随随便便的就让人在上面摆摊。
    收租是必须要收的,而且不仅仅只要钱,还得让小商贩们服从管理。
    陆夏原本并没有出租摊位的打算,之所以填平不过是为了方便客人们进门店。
    由于厂房距离马路有一段距离,若是不填平,门脸都被荒草遮盖住。
    万一下雨,更是泥泞一片。
    因此不如抹平了,孩子们也有得地方到处跑,若是小食店生意做得好,还能在外头搭棚子放置桌椅板凳。
    服装店如果有什么活动,也有地方开展。
    之前的服装表演秀,若是没这小广场,根本没地方摆放舞台。
    陆夏也没想到这里很快就被敏锐的小商贩们盯上了,难怪这个时代有一些人积攒了那么多的财富,在大家还在批判个体户的时候,已经有人采取行动了。
    陆夏自然是愿意的,他们三家孤零零的店铺还是差了点人气,要不是位置好,根本不可能这么快火爆起来。
    将摊位租出去,不仅增加了收入,还通过聚集的人气让其他店铺赚更多的钱。
    陆夏让孟红光将消息放出去之后,就开始制定规章制度。
    现在很多摊位都是没有规划的,占了就是自己的,因而引发了很多矛盾。
    而且很多摊主只管卖吃的,根本不管卫生等,摊位摆在哪里哪里就狼藉一片。
    还有一些人为了挣钱,偷工减料把客人的肚子都给吃坏了。一旦出事,那些摊子的老板要么赖账要么直接跑了。
    因此现在很多人吃坏肚子,第一反应都是自认倒霉,只有那厉害一点的,才会为自己维权,准确说去干架。
    这些陆夏都是不允许的,宁可地方空着,也不会让这些人入驻进来。
    反正她也不差那点钱,若是不乐意就拉倒,她不会为了一点眼前利益,损害这一片的口碑的。
    若是不对商家进行规范,有人吃坏了肚子,很容易对这一片的商户都没有了好印象。
    服装店门口的空地,陆夏都不打算出租出去,保持现在干净整洁的样子。
    若是油烟味太重,也影响服装店的定位。
    而且也需要留一些空地,让附近散步的人有地方落脚。
    现在管得比较严格,不允许举行舞会等,等过几年可以让大家在这里跳舞等,形成一个小型的娱乐场所。
    如此就能让名声打出去,一提起就知道是什么地方,有益于吸引更多的人,以带动店铺客流量。
    庞英发是最早得知小广场那准备招租的消息,他大嫂的哥哥就在毛巾厂工作,毛巾厂因为出了个孟红光,因此是最早得到消息的。
    庞英发是返城知青,而且属于回来得比较晚的一批,回城之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
    妻子也是在下乡时候认识的,为了回城当初还假离婚。
    他和妻子非常恩爱,所以并没有像一些知青那样,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一回到城里他们就复婚了。
    只是两人刚回城特别艰难,都在城里找不到工作,而且由于家里的房子小,回到家后都是跟兄弟姐妹一块睡的,小夫妻也只能各自住在自己家里。
    两人在一块都跟那野鸳鸯一样偷偷摸摸的,有一次跑到招待所开房,还差点被误会了。
    幸亏两个人没孩子,否则更是麻烦。
    而且妻子在娘家日子不好过,要不是没地方住,根本不会硬着头皮赖着。
    大家都觉得她是多余的,成天没个好脸色,家里的活都丢给了她,还嘲讽她就是个吃白饭的。
    庞英发上门丈母娘和大嫂、弟妹都是冷嘲热讽的,男人们倒是不吭声,可那鄙夷的眼神让庞英发看着觉得特别难受。
    庞英发当时就觉得不能这么下去,不再像其他知青一样天天到知青办那等待机会,而开始做起了小生意。
    他也没什么本钱,因此一开始就是卖一些头花、头绳、袜子之类的。
    别人都说他太堕落,再怎么艰难也不能去当个体户,这是搞资本主义。
    庞英发哪里管那么多,饭都快吃不上了,还在乎那些。
    况且国家都承认了,凭啥不能做?
    一开始生意不怎么好,他不懂女孩子喜欢什么,所以挑的款式都不怎么受欢迎,后来是妻子帮忙挑选,这才渐渐好转。
    从零收入做到能维持温饱,又到能在外头支付租房子的钱,小两口能在外头自己养活自己。
    小两口慢慢积攒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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