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二代吃瓜日常[年代]: 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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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笼里。

    李守民已经脱离危险了,做好笔录后,守在外面的人都回家了,只有他的一双儿女还在外面等着他苏醒。

    不是因为关心,是因为责任,要不是看在“父亲”这两个字上,他们也不想在医院呆着……

    第二天中午,李守民终于醒了。

    就像是做了一个很久的梦,他似乎忘了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醒来的第一件事竟然还是叫着“小莲”的名字。

    “小莲是个男的,你忘了?”

    “你昨天跟人家求婚,结果把他的发套扯下来了,这些事你都不记得了?”

    护士替他检查完身体后,刚叮嘱过他们不要刺激他,要让他保持心境平和,以防血压再升上去,姐弟俩下一秒就把昨天晚上发生的事说了出来。

    不想受刺激?那为什么还要做这么过分的事呢?

    那天晚上坚持要跟母亲离婚的时候,他好像也没有考虑过母亲的心脏能不能受得了吧。

    李守民哭了,意识到昨天发生的不是梦后,他的眼泪控制不住地从眼角落在了枕头上。

    他的梦碎了。

    以为自己能在耳顺之年碰到这辈子的真爱,没想到不仅是假的,对方甚至还是个男的……想想过去和他的点点滴滴,在他耳边说过的那些情话。

    “啊……啊啊……”

    捶着盖在身上的被子,李守民后悔极了。

    儿女们并没有心疼他的眼泪,反而冷漠地把昨天拿到的那些金子放在了床头柜上,“既然你没啥事,俺俩就回去了。”

    李守民声音沙哑道:“恁,恁俩可走了?”

    “不然呢?在这儿讨你的嫌?”

    “你的吃喝拉撒不用担心,俺给你找好护工了,一会就过来,有啥事你直接给人家说就行。”

    李守民的嘴唇微翕,还想再说些什么,可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他知道,上次是自己把话说得太绝了,没有给自己留有半点余地。

    否定了和胡秋菊的婚姻,就相当于否定了自己对他们的爱,间接就是否定了情感上的父子关系。

    他们是会安排人照顾自己,但这也仅限于法律上的赡养义务,想从他们身上再得到更多的关爱,似乎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

    “恁妈知道这事儿不?”

    在他们走之前,李守民弱弱地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把包背在肩上,女儿的语气十分平淡:“不知道,恁俩已经都离婚了,你的事儿就没必要再告诉她。”

    儿女们都不想告诉胡秋菊,一是因为李守民的事跟她无关,二是怕她知道李守民的遭遇后会心软,万一到时候因为可怜他再选择复婚……

    可是,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

    况且李守民自己也长了嘴,就算别人有意地瞒着胡秋菊,他也可以自己想办法告诉她。

    住院的第三天,李守民给胡秋菊打了电话,不过他没有说出全部的真相,只说了自己因为血压太高住院的那部分。

    “老李昨儿晚上给我打电话,说想吃我做的捞面条了。”

    上午,胡秋菊来活动中心跟程玉秀她们一起布置棋牌室的时候,随口提了一句:“恁中午谁陪我去一趟医院?”

    众人:???

    “他跟你说他为啥住院没?”

    “吃捞面条?吃他大那蛋!孬鳖孙!”

    “秋菊,你可不能糊涂啊,这婚都离了,你还管他干啥?”

    “就是啊,他当初都那么说你了,你还去看他?我看你是昏头了!”

    胡秋菊没说话,只是一张张地把麻将牌摆好。

    她当然知道李守民发生了什么,就算李守民不说,吹到耳边的风也能把真相带给她。

    不过,她有不得不去的理由。

    “那我自己去吧。”

    “去,我跟你去。”

    话音刚落,程玉秀就跟着说道。

    “我也去。”

    “对,都去,一块去!”

    不管怎么样,她们可不能再让胡秋菊犯傻了。

    她这个人就是心太软,多个人跟着一起去,到时候要是她犯起傻来,还能有个人在旁边拦一拦。

    中午,几个人陪着胡秋菊一起去了医院。

    不过她们没有跟着进病房,她们没一个待见李守民,多看他一眼都觉得烦,索性就在走廊里坐着等,要是里面有什么动静了再进去。

    于是,胡秋菊就自己拎着保温桶,推开了病房的门。

    “你来了。”

    短短几天没见,李守民似乎老了好几岁。

    他的脸色看起来很不好,不仅憔悴,还没有什么血色,鬓角的白头发也多了很多。

    但是在看到胡秋菊的时候,他那一双黯淡的眼神里还是生出了几分光彩。

    跟他一起过了几十年,胡秋菊还是第一次见他用这样的目光看自己。

    就像是看到一道明亮的光,而此时此刻,自己就是他生命里的那束光。

    “嗯。”

    走到他的床边,胡秋菊把椅子拉开坐下。

    李守民抬了下手示意护工出去,他有一些话要单独跟胡秋菊说。

    这几天的时间,胡秋菊的脸上也有了一些变化。

    和他不同的是,胡秋菊的状态是变得更好了,不仅气色比记忆里的好,身上那套穿了几年不舍得换的旧衣裳,也成换了商场里的新款式。

    “你带捞面条来了?”李守民又问。

    胡秋菊理了理耳边的碎发,又“嗯”了一声。

    拧开保温桶,顿时一股浓郁的香气从里面涌了出来。

    亲手擀的面条煮得软硬刚好,再配上一勺放了醋和香菜的肉卤,向来是李守民最爱吃的。

    这两天他一直吃医院的食堂,虽然有营养,但远远比不上胡秋菊做得香。

    也只有这个时候,他才会想起胡秋菊的好。

    “我记得咱俩刚结婚的第一天,你做的就是捞面条。”

    “当时没有肉,你就往里面打了个鸡蛋,又滴了两滴香油,真是香得很啊,满满一大碗我全都吃完了。”

    提起当初的日子,李守民的话里话外都透着怀念和不舍。

    他好像忘了,当初逼着胡秋菊跟自己离婚时,是怎么说她的。

    胡秋菊微笑道:“这么多年了,你还记得啊。”

    李守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咋可能忘,这么多年了,咱以前的那些事,每一样我都记得清楚着哩。”

    说着,他便扶着床坐直了一些,然后伸手去接那一桶面条。

    当他的手快要碰到保温桶时,胡秋菊忽然收了回去。

    只停顿了一秒,随后便把桶里的面条当着他的面,全部倒在了脚边的那只尿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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