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种田养活二十万边军: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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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是自己儿子,还是勉励一番。

    接着,他又将杯子举到曲花间面前,面色柔和许多,“祝你健康,开心,万事胜意。”

    “你也是。”杯子相碰,两人相视一笑。

    在一起已然是第七个年头,两人早已过了轰轰烈烈的热恋期,而今又经常相聚,相处之间渐渐平淡起来,但不是那种感情逐渐沦为亲情的平淡,而是细水长流,笃定相守一生的内敛爱意。

    接着便是众人互相祝愿,白珩举起酒杯,悄悄看了眼隔了个位置的林冉,到底没有失礼的越过林茂同她说话。

    他的年少慕艾发乎情,止乎礼,便是每次厚着脸皮上门,也不过是想远远看上一眼心慕的姑娘而已。

    白珩转而同林茂敬起酒来,少年一身书生文气,说起话来不自觉的便带着一股文绉绉的味道,偏惹得本就用挑剔目光看他的林茂更觉不喜。

    说话咬文嚼字的,感觉有点装!

    林茂端着架子不肯接茬,然后被一只脚隔空踢了一下,被伴侣示意不可无礼,这才举起酒杯,淡淡的同人碰了一下。

    白珏和高武自然是知道自家兄弟的心思,既都已经厚着脸皮入了座,自然也是扬着笑脸同兄弟心上人的家人们打好关系,一时间桌上欢声笑语不断。

    ——

    渔湖镇建三年,如今一片繁荣盛景,这个新年镇衙门出资将镇上所有街道都挂上了彩灯与红绸,大年夜还在街心广场上燃起篝火爆竹,很是热闹了一番。

    十五这日,一些商户也联合起来筹办了灯会,一时间镇上热闹非凡。

    灯会是在晚上,可街道上下午便已经人头攒动,摩肩接踵了,曲花间等人吃过午饭,又喝了会儿小酒闲聊,出门已然是寅时了。

    一行人一二十个,逛起来也诸多不便,众人便在门口分别,各自约着亲近之人单独去逛灯会。

    穆老没打扰一家三口团圆,带着伯雷兀自去了,曲花间两人则带着曲酌和小哈一起,连小林也没带。

    所有人或成双成对,或三两成群,连岑喜都有兄长一道,唯独小林孤家寡人一个,他面上没什么表情,眼里尽却是羡慕,还夹杂着些许旁人看不懂的情绪。

    明明跟在曲花间什么的人各个都有了好的归宿,为何偏偏独他一人,一无所有,仍旧为奴为仆,受人看不起。

    即便曲花间早已将他的户籍落到渔湖镇,即便他已经不是奴籍,别人也从不会正眼瞧他一眼,好似他永远就是个伺候人的奴隶。

    就连曲宝,就连岑喜,他们谁不是奴籍出身?可人家一个成了受人尊敬的宝管事,一个是教书育人的岑夫子,早不可同日而语。

    小林知道自己这些心思不对,可就是抑制不住心里的嫉妒和不甘,控制不了的觉得少爷偏心,明明少爷对自己已经足够好了不是吗?

    物质上别人有的他都有,从没短缺过什么,平日里也是和颜悦色,从不像别家主人那样呼来喝去,甚至自己没什么能力不爱说话也从未嫌弃过。

    ——

    街道上人头攒动,小哈紧紧贴着主人裤腿,害怕一个不小心,几个主人就走丢了,遇到有人撞到主人的肩膀,它还会咧起犬齿冲那人发出威胁似的低鸣。

    曲花间呵斥了威胁路人的小哈一声,示意他不能咬人,又将身高才到他腰间的狸奴抱起来,免得他被人挤到。

    狸奴自诩已经是个大孩子了,从六岁起就不会主动要抱抱了,此时被爹爹抱起来还有些不好意思,小脸蛋通红。

    养了三年,小孩儿脸上多了些肉肉,圆圆软软的,可爱又软萌,捏起来手感极好,曲花间没忍住,一手托住狸奴的屁股,腾出一只手在他脸上捏了一下。

    “怎么,害羞了?”

    狸奴捂着被捏得有些疼的脸蛋,睁着大大的圆眼睛,一本正经的开口,“爹爹,我已经是大孩子了,很重的,爹爹抱不了一会儿手就要酸的,还是放我下来吧。”

    曲花间心下一软,摇摇头,“没事,爹爹抱不动了还有干爹呢。”

    狸奴闻言悄悄看了眼爹爹身侧的男人,穆酒虽从不打骂孩子,但到底比曲花间严厉一些,素日里脸上又没多少表情,小孩儿有几分怕他。

    见干爹颔首,说人多怕他走丢了,狸奴这才高兴起来,同街上许多被抱起来的孩子一般,高高兴兴的挥舞着小手。

    因狸奴跳级快,在好几个班级里待过,又是蒙学院的风云人物,认识他的小孩儿不少,一路上时不时就会遇上同窗。

    每每这个时候,狸奴又会不好意思起来,毕竟没见哪家孩子八岁还被父母抱在怀里的。

    于是他再次让爹爹将自己放下来,见孩子实在坚持,曲花间也只好将人放下来。

    狸奴小时候营养不良,即便好好补了几年,生得还是比同龄人都要矮小一些,曲花间实在担心他被人群挤散,便与穆酒一人牵着一只小手,让他走在中间,小哈则在前面开路。

    小哈如今是一头完完全全的成狼了,因伙食好又被照顾得仔细,生得比普通狼都要高大壮实,一身银色毛发锃亮,昂首挺胸踱起步子来威风凛凛,比之那北疆荒原上的头狼还要多几分气势。

    在镇上生活了这些年,镇上居民都晓得这头威风无比的狼是镇长家的爱宠,虽是高傲了些,但只要不招惹它,它是不会咬人的。

    一路上,行人只要看到几人就会纷纷让道,便是不认得曲花间这张脸,更不识得他身边的高大男人和可爱小童,也认得那头经常在城中游荡的大狼。

    那可是镇长家的狼,能让它帮着开路的,除了镇长还能有谁?

    好是曲花间贤名在外,百姓都知道他平易近人,这才没引起行人通通避让,空出一大片的景象来。

    若是那样,逛街还有什么意思?——

    作者有话说:大狼,该喝药了~~~

    第105章 龙灯 风调雨顺!平安喜乐咯!……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今日天公作美,是个好天气,月明风稀,连下了两日的细雪也在昨日停了, 十分适合逛灯会。

    与渔湖大街连通的几条主街上纷纷亮起各色的花灯, 灯光映射在街边满挂的红绸上, 泛起温馨又热闹的光芒。

    三人一狼一路逛, 一路买买买, 很快穆酒手中就拎满东西, 连小哈嘴里都衔着个篮子,里面是几个密封好的油纸包。

    遇到一处猜灯谜的摊子,曲花间朝里头望了一眼,发现摊主竟是张长袖, 新学第一批夫子里唯一一个没有考取功名的那位。

    他妻子生病, 长年累月的要吃药, 即便新学给夫子的待遇很不错, 他还是过得十分拮据,没想到闲暇时还会出来做些营生挣钱。

    曲花间对张长袖印象不错,性子良善, 待人接物也十分周到,新学也没规定夫子不能私下做小生意挣钱,于是他也走上去凑凑热闹。

    张长袖看到曲花间,略有些不好意思, 见人并没有露出不满,这才放下心来,热情地招呼他们挑选花灯,还连连摆手不肯收钱。

    曲花间自然不可能占人便宜, 把铜板塞人手心里,让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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