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权贵轮番精养: 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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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似乎明白她的顾虑,是以迁就着她,也走得很慢。

    “哥哥,为什么太后娘娘自己一身华衣珍品,却喜欢简朴之人?”兰姝太过好奇了,忍不住发问。

    “因为她虚伪。太后年轻的时候创办的女学,你看如今京城还有多少贵女去里边上课的?那不过是她想博个好名声罢了。她那人,最爱锦衣华服,山珍海味,最爱权势和地位。”

    兰姝难以置信,那么个慈祥的老人居然是这样的人。

    男子见她缓了缓,继续道,“她母家并不出众,膝下的两位儿子也都早逝了,她的兄长前些年也战死沙场。如今她的亲人只有程国公的夫人,那是她的侄女,二十几岁的时候被她做主嫁给了年过半百的程杰,生了个傻儿子,连族谱都没上。而今又想拉拢我母妃,黄瑾瑜是她的侄子,喜欢阿柔,她一直想撮合他俩。”

    “可阿柔不喜欢他,强扭的瓜不甜。”

    “嗯,父皇会替阿柔寻一门好亲事的。”强扭的瓜不甜但解渴。明棣心想,或许要不多久,小狐狸就要像阿柔讨厌黄瑾瑜那样讨厌自己了。

    “朝朝会讨厌我吗?”男子故作轻松道。

    兰姝停下了步子,和男子对视着,三息后她才开口,“哥哥怎么会觉得我讨厌你呢?”

    “如果哥哥做了错事呢?对朝朝做了不好的事。”

    这一次兰姝思考了很久,还一直在打量着男子,小半盏茶后才试探道,“哥哥,是有了别的女郎了吗?”

    “没有,哥哥喜欢朝朝,只会疼朝朝。”明棣忍不住把她抱进怀里,深深嗅着她身上的芬芳。他知道她并不抹香粉,可他觉得她就是香的,他描述不出来那种气味,但对他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女郎很快也回抱了他,她很喜欢被眼前的男子抱着,有安全感,还有家的感觉。

    抱了好一会男子才开口问她,“朝朝可会骑马?”

    “会的,爹爹教过我。”

    “那朝朝教哥哥如何骑马可好?哥哥许久没骑了,已经忘记了。”

    桑度闻及主子这大言不惭的话,若是被故去的太傅听见,都要从棺材板里爬出来怒斥他几句。主子的骑术是圣上和徐老国公亲自教的,师承大家,哪里需要一个小女郎来教。

    女郎环视一眼周围,发现果然只有桑度牵着的一匹马,再没有旁的马了。那马通身雪白,崇高雄伟,一看就是一匹宝马。而且,它好像很有灵性,知道女郎在看它,它也垂头朝她望去,呼出热气逗弄着她。

    “哥哥,它好漂亮啊。”

    “嗯,它叫飞雪,是哥哥的宠物,朝朝给哥哥演示一下如何上马吧。”

    桑度心里犯嘀咕,飞雪可不是主子的坐骑,迎春才是。但是迎春是公的,所以今日才特地叫他把飞雪牵出来。主子真是无药可救了,这点醋都要吃,还有上次那狸奴也是。

    明棣瞥了一眼自己的侍卫,只见他立时拉着圆脸小丫鬟退到一旁去了,非礼勿视。

    兰姝倒没注意那些,她正在抚摸飞雪的马鬓,它的皮毛油光水滑,英姿飒爽。它好像特别通人性,为了让这个小美人知道它很好相处,还用头在她手心拱了拱。似乎原来是想舔一下女主人手心的,但被男主人一记眼刀过去,就改变了主意。

    “乖乖哦,等会我要教哥哥怎么骑马。”

    少女手拉着缰绳,抬起左脚踩在脚蹬上,右手扣着马鞍,用力一蹬就坐在马背上了。

    兰姝为了让男子看清她的步骤,故意放得很慢,还一直给他讲解自己的动作。

    “哥哥可是会了?”

    女郎明显没有育人的经验,哪有人看一眼就会了,还真有,只见男子一套行云流水的动作,已经贴着她,稳稳坐到她身后了。

    兰姝觉得有点怪异,因为爹爹之前教她的时候并没有坐在她后面,而是在下面替她牵着缰绳,所以她方才是想下马的。

    “朝朝,然后呢,怎么让马动起来?”

    闻及身后男子的虚心请教,她也没管那么多了,继续教导他,“哥哥,你把腿夹紧马肚子,然后坐直身子,拉着缰绳,控制缰绳的时候不要太紧或者太松。”

    “是这样吗,朝朝?”

    男子右手已经环住了女郎的腰,左手牵扯着缰绳。他说话的时候热气吐在少女脖颈上,有点痒,女郎哆嗦了一下,脱了力,靠在了他怀里。

    “朝朝坐好了,哥哥带你骑马。”

    飞雪不愧是名副其实的骏马,它跑得很快,颠得女郎哼哼唧唧个不停,上衣一直在起伏着。

    “停,停下,啊,哥哥。”没跑多远,女郎就抓着男子的手央求道。

    “吁,怎么了朝朝。”男子很听话,虽然不明所以,但还是说停就停。

    “哥哥,哥哥,不要跑那么快,朝朝,朝朝胸口疼。”女郎轻咬下唇,微红的眸子泛出些潮气,尤其是说到最后两个字时,耳尖更是红得似梅。

    明棣听了她一番话,瞄向饱满挺拔的玉峰,似是记起来了什么,他忘记给她准备裹胸带了。因为方才马跑得太快,她刚刚定是难受极了,经不住了,才忍不住要求自己停下来。

    “对不起朝朝,是哥哥的错,哥哥忘记给你准备束胸带了。”男子一本正经地开口,仿佛说的是一件再普通的事情不过。

    “不是哥哥的错,是我,我的……”女郎却没有他那般轻松,她羞赧万分,说话声音越来越小。

    “朝朝没有错,朝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长得是美或是丑,是胖或是瘦,都不是你的错。”

    明棣实际上一直都知道她很自卑,动不动就容易想多,和阿柔的性子很不一样。可她小时候,应当也是一个开朗的小女郎。有着疼爱她的爹爹和娘亲,活得无忧无虑的。既然他来到了她身边,他就不愿自己的娇娇儿不断地否定自己,怀疑自我。他希望她开心,开朗,幸福,不用去慕艳任何人。

    [1]摘自白居易《琵琶行》

    [2]摘自《庄子·秋水》

    第47章 过夜 朝朝,今晚我们不回去

    兰姝听着男子的安慰, 透过他的声音,恍惚间回忆起了从前,那段没有爹爹和娘亲的日子, 又或许是更前, 是她在长乐街中了药之后的时日。

    从八岁起她就再没出过门了, 除了来京城前她参加手帕交的及笄礼那一次, 整整七年时间,她都在凌家那个二进院落里的垂花门内度过。几个春秋, 花开花谢, 蝉鸣飘雪,她时常会忘记今夕是何日。院子的狗洞早已被人填满砖头, 院墙上爬满了青苔,靠在墙上的梯子也积满了灰尘,小小的一方天地, 关住了她的步子, 更束缚着她内心。

    “哥哥, 谢谢你。”女郎凑过去抱着他,她何德何能,如今竟然又有了疼爱她的家人。

    她垂眸往下望去,地上的杂草虽然渺小,却生机勃勃, 绿草茵茵。微风轻拂,荡起女郎束发的发带, 似乎也在为这新鲜空气,为这无拘无束的自在而畅快淋漓。

    明棣搂紧了她,伸出一只手摸着她的秀发,无声地安慰着她。

    “朝朝, 想要兔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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