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迎春: 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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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吗?还是,所有人?”

    “想美事儿呢?二人世界没那么容易哈。”迟肖笑得更洋溢,“盛宇请客吃饭。”

    “去哪?春在云南?”

    “那还能叫盛宇请客么?我能让你们哪一个买单?”迟肖干笑一声,“你怎么里外不分呢?一点都不向着我。”

    这压低声音的一句,还带点幽怨。

    “就在客栈,自己做饭,孙昭昭和小毛他们买菜去了,你要是有空就一起。”-

    奚粤看了看日历,今天已经是10月7号。

    国庆假期要结束了,距离她上个月初到达云南开始旅行,已经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

    她已经在云南呆了一个月了。

    可这个五彩斑斓闪耀着光辉的地方,总能给她一件又一件的新惊喜。

    盛宇一说要请客,立刻得到了八方响应。下午,奚粤和孙昭昭她们一起去菜市场买了菜和肉,孙昭昭给奚粤普及玛尼客栈聚餐的规矩,几个人就做几道菜,客栈有厨房,每人都要有贡献,酒水则由请客的人负责。若是赶上客栈有客人,也会邀请客人一起加入。

    奚粤想不起来自己上一次摸锅铲是什么时候了,公司有食堂,周末就外卖,她不愿她的小小出租屋需要分出一部分空间给炉灶,就干脆在灶台上搁了置物架,用来放东西。

    玛尼客栈的厨房就很不一样了。

    虽然很小,但用具和调料齐全,看得出来是经常会使用的,甚至还有烤箱和空气炸锅,烤盘手套还是三丽鸥系列,准是杨亚萱添置的。

    奚粤说,既然有烤箱,我给大家做烤鱼吧!

    她上来就报了个这么高难的菜,孙昭昭和小毛都很意外,尤其是小毛,她只会炒土豆丝儿,每次聚餐她贡献的菜都是土豆丝儿,并且出品很不稳定,有时是土豆条。

    奚粤说不难,一颗土豆让她切丝,她或许也切不太好,但烤鱼,她真觉得一点都不难。她可是跟着小姨在水产市场度过了一整个初高中时代,连少女时期的梦都携着水波和浪潮,长着缤纷的鳞片。她期望自己是一条美人鱼,日出之时不会和泡沫融为一体,反倒会乘着那些泡泡去更远的地方。

    她自有她的擅长。

    古城菜市场卖菜很便宜,一块钱一把小白菜,十块钱就能挑两束花。

    烤鱼的话,罗非鱼比较合适,新鲜,刺少,奚粤数了数人头,一条不够,得两到三条,她自告奋勇要把烤鱼当成今晚聚餐的主菜。

    孙昭昭一开始还担心奚粤是不是在说大话,可看到奚粤把鱼拎回来,接了根水管蹲在院子里亲自杀鱼,动作相当利落。鱼血溅到她脸上,被她用手背抹去。

    这一幕被迟肖看见,也有些难以置信。

    “干嘛这么卖力?”他走过来,帮她举着水管,“需要帮忙么?”

    “不用,不就是两条鱼。”

    奚粤也没多想,她就是想把自己最拿手的东西贡献给大家而已。

    迟肖蹲在奚粤面前,看她劲儿劲儿的和那鱼作斗争,一时间也不知道该作何表情,有点想笑,还有点没来由的心疼,虽然他也知道,就是杀个鱼而已,但他就是见不得奚粤这拼命的样,不论是因为什么,不论在什么时候。

    他抬手帮她把头发捋了捋:“你真厉害,这世上还有你搞不定的事儿么?”

    奚粤很受用:“再夸两句。”

    “你堪称完美,”迟肖笑,低声和她说悄悄话,“不过有时候你也可以不用这么完美吧?给别人点活路啊。”

    奚粤被夸美了,轻轻把塑料盆往迟肖那一踹:“去,给我刷了。”

    “好嘞。”

    智米和茶茶赶在开饭前回来了。

    杨亚萱和jade偷懒耍赖不进厨房,是在饭店打包的外带。

    小毛今天的土豆很成功,粗细均匀,介于条和丝之间,青椒也切得很规整。

    至于迟肖,从来就不觉得下厨是什么难事,他做菜很好吃,并且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手艺不错,于是在一声声迟老板真棒的夸奖里迷失了自我,钻进厨房又炒了两道菜。

    孙昭昭做了一道大杂烩,就是把大伙用剩下的边角料炖在一起,炖上满满一锅,取了个文艺深邃的名字叫——今夜不再来。

    因为这堆乱七八糟的食材仅限今晚,以后再想复刻,都不可能复刻一模一样的了

    奚粤后来的确常常想起这个夜晚。

    云南待她不薄,在她走投无路濒近崩溃的时候,云南以一种温柔的怀抱姿势接纳了她,在她复盘人生意识到自己的孤独时,又安排了许许多多真诚的人与她相认。

    就像盛宇说的那样,这是一个江湖,他们都是侠客,天下之大,有缘相聚,哪怕只有今夜,也值得举杯。

    因为客栈的危机暂时得以解决,盛宇心情大好,出了次血,和高泉一起搬酒回来,先放进厨房。

    不是啤酒,也不是洋酒,好像是自家酿的酒。

    奚粤在腾冲在瑞丽都尝过这种酒,知道厉害,别人再怎么怂恿她,她都不会喝一口的。

    原本是这样想的。

    但架不住迟肖说的太诱人了。

    他说:“你记不记得你刚来大理那天晚上,在酒吧喝的什么?”

    奚粤有印象,那家酒吧的鸡尾酒都很好喝,名字也好听。迟肖说,他们家调酒就是用这些自酿酒做基酒,盛宇认识一个很有名的酿酒老师傅,最擅长用玫瑰花,茶叶,水果泡酒,比如奚粤现在看到的,玫红色的这一壶,就是杨梅泡酒。

    奚粤没什么酒瘾,可是气氛到了。

    她趁大家不注意,偷偷把迟肖拉进了厨房。

    “尝尝?”

    “尝呗。”迟肖也不觉有什么,“度数又不高。”

    于是出现了这样的场景,还没开饭呢,俩人就在厨房悄悄地,你一杯我一杯的对饮上了。

    盛宇真能耐,能把老师傅的存货全都给搬了过来,奚粤举着小酒盅,挨样品一口。

    迟肖没说谎,这酒确实没什么劲儿,喝起来就像小甜水。

    大家都在外头忙碌,吆喝着把餐桌摆到院子里,鱼还在烤箱里烤着,酒香和辛辣的调料味道糅杂在一块,奚粤眯着眼睛看向院子里,夜色之下人影幢幢,而自己和迟肖在这躲清静,好像确实有点风花雪月,附庸风雅的意思了。

    她想要倒一杯那个浅浅的琥珀色的酒,被迟肖拦了一下。

    “你别没等上桌呢,就喝多了。”

    奚粤觉得无所谓,离喝多远着呢,她就是好奇:“这又是什么泡酒?”

    用小酒盅倒一点,抿一口,皱了眉。

    “嗯不好喝。”

    这杯有点辣,还有点苦。

    迟肖擎着她的手腕,就着酒盅把剩下的半杯喝了,品咂一番,表情也不太好看:“的确一般。”

    奚粤把那小酒桶转了个方向,看清了上面的字:“海龙海马海狗海狗什么?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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