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四合院大美人娇宠日常: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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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无奈。

    “所以你其实不想离, 只是担心被抛弃?”何书嘉看周凌霄的眼神变了,原来陷入爱情的周哥跟普通人一样, 也会害怕。

    周凌霄看傻子一样看着何书嘉,眉眼间尽是傲气,“只有像你这样的普通人,才会担心这个,我不用。”

    “好好好, 我等凡人才会在感情里卑微,您不是凡人,自然是用不着烦恼感情这种事。”何书嘉自讨没趣,忍不住翻白眼。

    “当然。”周凌霄起身往屋里走去,留给何书嘉一个高大冷漠的背影。

    何书嘉碎碎念道:“老天,你真该派个人下来收收我周哥, 他这人, 忒不接地气了。”

    房间里,几个人一起把两个樟木箱子抬出来后, 牛艳单独留下了苏锦书。

    她先打开一个箱子,里边全是印花被褥,“这些被褥是我这些年亲手缝制的,就等着你结婚的时候给你做嫁妆呢。”

    苏锦书意外地看着箱子里的被褥,前世亲情缘浅, 她从未想到过,牛艳会用心帮她准备这些。

    被褥用的布料是当下最流行的的确良印花布,颜色是统一的大红色,花样是传统的牡丹花、喜鹊登梅、龙凤呈祥等图案。被里是柔软的纯棉白布,中间絮着新弹的棉花,厚实又暖和。

    被子的四角还缝着小小的红布条,寓意拴住福气,细细地摸着被褥,苏锦书的眼眶逐渐湿润。

    “这个箱子里的是绣花枕头和床单,上面的大红喜字是我一针一阵绣上去的。”牛艳打开另一个箱子,献宝一样给苏锦书看,“我还跟着村里最会织毛衣的大娘学了怎么织幸福花的花样,用红纱线给你织了两件毛衣。”

    整整两个大木箱子,满满装的全是一个母亲希望女儿婚姻幸福的希冀。

    苏锦书落下泪来,“妈,你对我真好。”

    牛艳抱住她,“从你在我肚子里,我们相伴二十载。锦书,比起你陪伴我的时光、在这期待带给我的惊喜与希望,这些东西,算不了什么。”

    苏锦书回抱着她,心中五味杂陈。那个陪伴牛艳二十载的人,如今不知魂归何处。好在,以后自己可以代替原身,继续陪伴牛艳。

    “妈,等我在京市站稳脚跟了,就接您去京市享福。”

    牛艳笑着说:“你在京市过得好就行,不用想着我。你跟凌霄什么时候办婚礼,我好把这些东西晒一晒,到时连箱子一起给你们送过去。”

    提到婚礼,苏锦书沉默了。她和周凌霄的婚礼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像是一种作秀,苏锦书不想让牛艳空欢喜一场。

    “妈,咱先不着急,这些东西,您先替我好好收着。”

    牛艳对苏锦书这个女儿,一向是放心的,听她这么说,只当他们小夫妻另有打算,没有多问。

    第二天一大早,趁着星期天休息,何书嘉也不急着回去了,兴致勃勃地提出要去山上捡菌子,做菌子油。

    前些天下过几场雨,夏季雨后的菌子是捡不完的,于是一伙人上山,花了四个多小时,捡了整整两大筐菌子回来。

    且这次菌子的品种多了起来,有松树菌、青铜菌、红菇、白葱等种类,各种颜色的蘑菇混在一起,光是看着就能让人产生幸福感。

    “这两罐给何书嘉带回家去,这罐送给方叔,再给小玉玉带去两罐。”苏锦书一样一样地数着,“剩下几瓶,周凌霄,你带去给同事们分一分吧。”

    她细心为自己筹谋,周凌霄心中淌过暖流,完全说不出拒绝的话,“好。”

    吃过午饭不久,他们就要返回京市。临走之前,苏锦书和牛鹏他们几人商量,“我有一个想法,可以雇佣沈峰叔叔上山帮我们养猪。”

    “一来,沈峰叔叔有养猪的技术,养猪方面,村里没人比他更强;二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沈峰叔叔的人品绝对信得过。你们怎么看?”

    在政策尚未完全放开的情况下,养猪场的事情需要绝对保密。所以人选上面,第二条远比第一条重要。

    第三点,苏锦书没有说出来,刘婆子这么一闹,沈娇以后在村里恐怕很难再抬起头生活。那么对于沈峰来说,带着女儿上山养猪,反而有利于他的家庭稳固。

    牛鹏率先表示认同,“沈峰叔叔的技术和人品都是值得信任的。”

    剩下的苏云中和牛才,一个姐控,一个哥控,自然不会反对。

    确定人选后,他们又确认了工资,按照三十六块钱一个月的标准发放。这在京市属于普通初级工人的工资,但在农村不是一个小数目。

    至于和沈峰沟通的事情,就交给牛鹏牛才兄弟俩了,苏锦书很快踏上了回京的小巴车。

    上车之前,牛鹏特意提了一个猪脸肉和一双猪耳朵给苏锦书,“表妹,这些你先拿去练练手。明天开始,我就按照你要求的数量,托人给你送猪脸肉和猪耳朵。”

    苏锦书推辞不过,加上确实需要先做一些出来试试口味,只好先接下,琢磨着下次回顺远村,给两个表哥带点什么东西回来。

    回到菊儿胡同,苏锦书推周凌霄去给方豹送菌子油,“明天你就要上班了,先给方叔送过去吧,不然该不新鲜了。”

    上次误会了方豹,苏锦书多少有点抱歉,她不知道周凌霄和方豹具体有什么渊源,不过目中无人的周凌霄愿意跟方豹来往,就说明他们关系不错,该打点的时候要打点。

    周凌霄拿着菌子油,显然不太想去。

    “我一会儿去找小玉玉试菜,晚上吃饭再回来。”苏锦书又说。

    听到她不在家,周凌霄立马答应,“好。”

    两个人走出院子后,一个往左走去杨家,一个往右走出胡同往衬衫厂筒子楼走。

    “他们分开走了,怎么办?”跟了他们好一会儿的邱蕊问吕大勇。

    吕大勇:“我去跟着苏锦书,你跟着周凌霄。”

    “不行,吕大勇,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小心思。”邱蕊想都没想就拒绝,“你就是看上苏锦书那个村姑了是不是,想趁机对她做点什么”

    “臭婆娘你给我闭嘴!现在办正事要紧,你还想不想要钱了?”吕大勇恼羞成怒,低声喝道。

    邱蕊干脆地说:“要么我去跟踪苏锦书,你去跟着周凌霄,要么,这活咱们别干了。”

    眼看再不跟上去,苏锦书和周凌霄两人都要走没影了,吕大勇只好按照她说的来。

    前天晚上,因为钱的事情,吕大勇和邱蕊又吵了一架。吵完架后,两个人来到院子外面散心,碰见了一个脸上带着刀疤的中年男人。

    他自称是周凌霄的仇人,千里来寻人报仇的,愿意出两百块钱雇他们跟踪周凌霄两口子,找合适的下手机会。最好是趁两个人分开的时候各个击破。

    吕大勇和邱蕊近乎没怎么考虑就一口答应了,只要跟踪几天周凌霄和苏锦书夫妻俩,就能得到两百块钱。

    这种好事,谁不干谁是傻子。

    除此之外,即便中年刀疤男看起来不是好人,在嫉妒心的驱使下,他们乐意给周凌霄和苏锦书使绊子,看他们夫妻俩遭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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