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寡夫郎后被迫万人迷: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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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咂砸嘴,叹了口气,颇有些遗憾。

    诗是好诗,只是这样夸赞的话他也就只能从这不懂刀的毛头小子口中听听,过过耳瘾罢了, 不得当真。当得起这两句诗的在他心中另有其人。

    论他的锻刀技术, 在方圆百里确实算得上上乘,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他没见到不代表外面没有能力在他之上的,在他尚还年轻时, 他曾从他爹口中听闻京城有一人名叫卫据, 其曾因得徐大将军赏识, 为他铸造出青焰刀而一举成名。

    传说这青焰刀以铁为骨, 以火为脉,亮刀之时方圆百米草木皆震颤,是世间罕见的宝刀。只是在京城徐家遭遇屠门后,这宝刀便同卫据一同隐于世间, 有心者寻觅许久也未得踪迹。

    他以卫据为终身目标,多年来潜心研造,过程虽颇有感悟,却始终无法突破,如今以年过半百,恐怕是再难以精进了,如今的徒弟虽有几分锻刀天赋,心思却未全心全意在这上面。

    如此想着,他心中惆怅不已,随意摆摆手就要赶客:“你且走吧。”

    这变脸速度也太快了,祝明悦暗忖,乖巧地掏出二两银子放在桌上。

    老头埋头抡锤子去了,没在看他。他对上学徒笑了笑,抱着布包便走了。

    贺安还未出来,他在原先约定好的地方等了约莫两柱香的时间才在药铺门口见到贺安的身影。

    “掌柜的,”贺安手中拎着大大小小几包药小跑过来,气息还有些不稳:“让你久等了。”

    县里郎中为他娘抓了几副不大相同的药让他娘搭配着喝,因此花了好些时间。

    祝明悦摇头:“我也才刚到,没等多久。你还有上面要置办的吗?”

    贺安:“没有了。”他是专门来买药的,如今药也买了,也没什么缺的。

    “对了,”他把剩的银子还给祝明悦,嘿嘿一笑:“还剩这些,剩下的从我工钱里面扣。”

    祝明悦接过钱,笑着点点头。

    贺安不行李正阳那般碎嘴子喜欢问东问西,即使看到祝明悦抱着东西,一路上也没问他是什么。

    祝明悦怀疑他满心都是赶紧回家给他娘熬新药,根本就没注意自己怀里还抱着东西。

    就冲着孝心,祝明悦不禁加快了脚程。

    到了镇上,铺子已经打烊了,李正阳这会儿不在铺子里,不知道是回家了还是四处溜达去了。贺安提出要把他先送回去,被他严词拒绝了。

    不怪贺安盯他盯的紧,县城难民是被安置到了其他地方,可镇上还存在数量不小的难民到处流窜。白天有些心存歹念的还算安分不敢惹事,天一黑,就开始搞事了。

    “你快回去吧!你娘说不定还在等着你呢!”祝明悦说完果然在贺安脸上瞧到了焦急神色。

    他再次催促:“你快回去吧,天色还早,我自己回去就行。”

    贺安在原地不动,他就轻轻推搡了一下,而后便扬长而去。

    他身上揣着刀,安全感十足,就算真有不长眼的敢来惹他,他也能出其不意给人来两刀,真论起来,这刀比赤手空拳的贺安要好使。

    回到家中,谢沛和二丫都不在,祝明悦把刀放在卧室,捡了两块糯米糍配一碗热茶倚坐大门门槛上,咬一口糯米糍压一口茶望着远山风景走神,好不惬意。

    十一月份太阳落山早,没过一会便落了山头,没了阳光照射,他突然觉得有点冷,准备回卧室添件厚衣裳。

    正欲起身,眼角余光却隐隐瞥见不远处山角下走出了一个身影,大鸟跟随在上空盘旋。

    祝明悦将碗里的热茶一饮而尽,也顾不得添衣裳,径直朝谢沛的方向赶去。

    谢沛显然比他走得更更快,祝明悦接人接了个寂寞,迎面碰上时是在自家菜园旁。

    来都来了他索性掰了颗大白菜带回家吃,这个季节地里除了白菜什么也没有了,想吃点其他的换换口味都无法。

    除了地里种的蔬菜,山上的动物也不在像春夏季节那样泛滥,数量减少了不说,有时甚至毫无踪迹。

    即使发现了踪迹,一些动物也学聪明了,懂得躲在荆棘丛里游走,谢沛出手在准,也无法保证斧头能精准穿过荆棘。

    谢沛大概是午后去的山上,除了一只野鸡外什么也没猎到。

    二丫这时不盘旋了,站在他肩膀上。祝明悦顺手摸了摸二丫的的肚子,鼓囊囊的,看来已经喂饱了

    他目光落到那只野鸡上,盘算着晚上做什么菜吃。

    谢沛默默走在他身侧,走着走着突然摸索出一把灰不溜秋的东西给他。

    “枳椇,”他开口道,随后又淡淡补充了句:“很甜。”

    祝明悦连忙双手接过,定睛一看,这不是拐枣嘛!

    说枳椇他不认识,说拐枣他可就熟悉了。

    他上小学的时候,小区里就种着一颗,大人都不稀得吃这玩意儿,反而是被他们这些在小区里玩耍的孩子当成了宝。

    他小时候就乖巧得紧,只愿意在家待着,不愿意和那些皮孩子们搅和在一起。

    其实他并不是真心不愿意出去玩,只是性格孤独内向玩不到一起,害怕遭到排挤罢了。他家当时住进了当地旧小区,这小区原先属于工人单位,住的都是员工家庭,他是后面才和家里人搬过来的。

    前主人是原国企单位的退休老员工,孩子长大了去了大城市,一家人举家搬迁,低价将房子卖给了家道中落的他家。

    他爸妈年轻时候过得都是正儿八经的富三代日子,和居民楼里的街坊邻居没什么共同话语,初次碰面也就顶多点点头礼貌性打声招呼,所以他们一家初来乍到便没有融进去邻里圈子里,连带着他也没能融入进小区的同龄小孩圈子里。

    他家住在二栋四楼,家里有六七十平,面积不算大,但他和爸妈奶奶住也够了,除了主卧和次卧,他爸妈还硬生生给他隔了个巴掌大的小房子当书房兼卧室。

    小小的孩子就住小小的卧室,他每天一回家除了吃过饭看半个小时动画片,就是在里面写作业睡觉,巴掌大的地方清晰的承载着他的童年。

    他那时最喜欢的不是儿童频道每晚六点雷打不动的动画片节目,而是看他家楼下的娱乐设施场地的同龄小孩们奔跑戏耍。

    矮墩墩的一个人,每天写完日记就站在椅子上撅着小屁股上半身趴在书桌上把小脸蛋贴着玻璃窗子,呆呆地看着楼下玩,仿佛自己也是其中一员。

    秋季时,他家对面一栋楼下的拐枣熟了,像小蛇一样密密麻麻的长得满树都是,起初他看着这个以前从未见过的新事物有点害怕。

    渐渐的,看到楼下那些小孩总争先恐后爬树打果子,打下来一点立马就被一抢而空,他就不害怕了,甚至生出羡慕来。

    他吃过苹果、香蕉和西瓜,却没尝过那个东西,那到底是什么味道的呢?好吃吗?

    小小的脑袋产生大大的疑惑,同时他咬着手指头,小小的嘴巴流出大串的口水。

    羡慕归羡慕,他还是不敢和那些小孩一起爬树摘果子,依旧是怂怂的待着自己书房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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