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门寡妇流放养崽日常: 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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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自家这群孩子,谢明珠更不可能让月之羡去山里冒险。

    这说来说去的,不就是赚钱么?既然是赚钱,又为什么一定要选择最危险的一种呢?

    当即又想起原主出身于商贾之家,曾经也算得上是富甲一方,故而就动了行商的念头。

    但是没有本钱,想在城里开店什么的,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而且又不知要做什么行业才能只赚不赔。

    所以思来想去的,便也是想到了一个行业。

    货郎!

    于是连忙问月之羡,“你可想过行商?”

    “行商?”月之羡明白,这和自己拿些山货去城里卖是不一样的,所承担的财务风险也大,所以摇着头。

    “那你听过南货北卖么?”谢明珠又问。

    月之羡点着头,这个倒是知晓的,北边的皮草木材卖到南边湿冷的地方,价钱翻几倍赚。

    不过他立马又摇着头,“不行,这样的话我一年半载都回不了家,那你们怎么办?”家里好多活都自己来做,哪里能叫媳妇一个女人去干?这像话么?

    谢明珠连忙解释,“你想多了,商队咱们哪里有那个本钱组建?我的意思是,做个货郎,本质意和这南货北卖也没多大的差别,只不过范围缩小在咱们广茂县周边而已。”

    她这会儿心头已经有了眉目,见月之羡听了有几分兴趣,继续说道:“这算是小本生意,咱们想办法攒一攒,还是有的指望。”

    到时候在城里购置些日常用品,是偏远村寨里没有的,带过去卖给他们,卖到了银子,再收他们的海货,回来转卖给城里的店铺。

    这一去一来,都有的赚,虽说薄利,赚的又是辛苦钱,但谢明珠总觉得,好过去山里吃瘴气要安全许多。

    毕竟岭南这环境,山林里都是瘴气,即便山里还有狩猎为生的山民,但是山贼这个行业还没衍生出来。

    所以到时候要防备的只是蛇虫鼠蚁,这样炎热的山林里,大型猛兽极少。

    如此一来,遇到的机率自然就更小了。

    她当下与月之羡一说,月之羡本就是个聪明的,自然也就明白了过来,一脸惊喜地看着谢明珠,“媳妇你怎么这样聪明?我以前怎么没有想到这个好办法。”这来来去去的,都有的赚。

    拿村民们给自己买东西的银子,又回头买他们的海货,然后带回城里卖,赚这车马费,只要不是太高,城里的店铺自然乐得从自己手里收。

    而且城里做这些生意的,几乎都是北方人居多 ,与他们比起来,自己有天然的优势,不管是语言还是交流上,自己都占了先机。

    宴哥儿也被他们俩的聊天给吸引了过来,很是赞成,“这样的话,爹爹就不用离家太远,可时常回来。”而且都在周边转悠,都是熟悉的环境,娘也不会担心。

    谢明珠见月之羡愿意,当即就拍板决定,“既是这样,那接下来就想办法攒本钱,我粗略算了一下,最起码也得七八两起步。”

    再小的小本生意,启动资金也是需要的。

    可问题来了,什么时候他们才能攒够这些银子?

    不由得叹起气来,“若是你给宴哥儿他们玩耍的珍珠能拿去卖就好了。”可惜怕给疍人们带来麻烦。

    而且家里好些料子纱布,拿去也能换几十两银子,奈何这财不能露白。

    月之羡宽慰着,“没事,等着邪风停了,我夜夜去赶海,白日里就晒成干货,攒上半年,肯定能见成效。”

    “算了算了,这本钱的事情急不得,咱们现在商量好,就当是先定个目标,你也别太着急。”谢明珠真有些担心,他为了赚钱,可能真会夜夜跑去海边。

    这还要不要休息了?还是长身体的年纪了。

    而且也不急于一时,此处落后,不管是哪一方面,都还是一片空白,有的是机会。

    这时候,却听宴哥儿问了一句,“爹你要是将这生意做大了,以后肯定一人忙不过来,那到时候就要做账,爹你会做账么?”

    “自然会。”月之羡自信满满,“不过汉人文字我不会。”如果以后真做大做强了,肯定要常和汉人打交道,要是不认识他们的字,到时候被骗了可怎么办?

    于是立即就将求知若渴的目光望向了宴哥儿,“你以前是上过学的,那你教教我。”

    宴哥儿其实就是随口问一句,但是要叫他做先生,他是真做不来?连忙摆手,“爹你实在高看我了,我才读了几年的书?”

    不过脑子一转,立即就有了法子,指了指旁边的谢明珠,“何况你又何必舍近求远,而且要说生意这一行,娘才是行家。”

    月之羡一脸的吃惊,他只知道谢明珠从前是侯府夫人,那肯定出身不差,那些京都来的小姐们,个个都是识文断字的。

    但是,大部份人都是写诗作词什么,那又有什么用?既不能换钱,又不能做饭吃。

    所以怎么也没想到,媳妇还会做生意。

    谢明珠的记忆里,原主的父亲只有她这个女儿,的确是倾囊相授,只是可惜到底是受了传统教育和环境的荼毒,原主嫁了人后,一心想的都是相夫教子。

    还尤其想要生儿子,正是如此,对于亲生的两个女儿都不亲近。

    其实站在原主的角度,她有这个想法没有错,这是世道强加在她身上的。

    一来她是独女,父亲虽然富贾,但因没有儿子,最后为了自己死后不被吃绝户,保住家产,只能拱手把女儿和万贯家财白送给镇远侯。

    而原主成长期间,因为没有兄弟所遭受的白眼和族中不公正的待遇,更是数不胜数。

    二来她是继室,没有自己的儿子,恐担心镇远侯百年后,宴哥儿这个继子会对自己不孝,将自己赶出府邸,落个死无葬身之地。

    这种种的种种,自然是更加坚定了她一定要生个儿子的念头。

    只有自己生了个儿子,这一生才不算是那飘浮无居所的浮萍。

    父亲家族的祖坟不会留自己,祠堂也不会供奉自己的牌位。

    而所嫁的男人镇远侯他有自己的原配,原配还留下了宴哥儿这个儿子。

    所以可想而知,其实原主一直都生活在这种恐惧与没有安全感的不安中,如此也难怪她身体这样差。

    其实没抑郁,谢明珠觉得原主已经算是坚强的了。

    可惜终究,还是因为镇远侯尸骨与外室同葬一棺而接受不了,气急而亡了。

    她一生所求,只是想有个依靠,能得善终。

    谁知道,自己努力了那么多,最终是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外室与镇远侯死同眠,享受萧家万代子孙的香火。

    她哪里能接受得了?

    谢明珠收回思绪,正好对上月之羡那满目的崇拜,不由失笑,“我倒是可以教你学做账,但是这眼下也没个什么能写字的。”

    “有沙盘啊。”宴哥儿提醒,他们在海神庙的学堂里,都是用沙盘学写字,写完了后,刮板用力刮一遍,又能继续书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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