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杖,通俗点说,也就是拐杖。
他怎么会用拐杖?
陆崇十坐在地上,一手放在曲起的膝盖上,一手指着墻角。
他低垂着头,显得有一丝落寞。
桑澜初走过去把手杖拿给他,她说不出清楚自己现在心裏是什么滋味,轻声问他:“你...你的腿怎么了?”
难道他前段时候真出过车祸?
她微弯着腰把手杖递给他,陆崇十伸手接过,却没有回答她的话。
他非常客气且淡漠地说了句,“劳烦桑小姐了。”
他撑着手杖起身,身体却晃了一下,桑澜初忙扶了他一把,搀着他的胳膊。
陆崇十却抽回了手臂,没要她扶。
他转身往门边走,左腿似乎有些瘸。
桑澜初此时才註意到陆崇十今天穿的不是衬衫西服,而是宽松的唐装。这和他平时的精英风格有点儿不同,和纽约时的那种痞子风也不同。
他很高,拄着拐杖倒显得他是个病弱的大佬。
看着他的背影和他微瘸的腿,桑澜初咬了咬唇,走上前去扶他,“要不要我扶你?”
“不用。”他拒绝地很干脆,声音也很冷淡。
好心当作驴肝肺,桑澜初手收回来,心裏也有了一点气,“我还有事,就不打扰陆总了。”
她说着,身子就越过陆崇十,抬手去开门。
手刚碰上门把手,桑澜初就被一股大力拉进了他的怀裏,鼻子撞上了他硬.硬的胸膛。
她的细腰被他大掌紧扣着,形成了一个s的弧度。
桑澜初鼻子发痛,抬头刚想叱他呢,陆崇十没给她出声的机会,猛地低下头,吻上了她。
这个吻有点像战争,谁也不服输的战争和掠夺。
陆崇十吻得很凶,他不是像在吻,而是在啃,裏头还带着点惩罚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