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话: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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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来奇异的凉意。

    回应他的是有意的沉默。

    “为什么,你喜欢那么多人,唯独"

    他看到方绪云的脸颊上多出一滴泪珠,意识到是自己掉下来的。

    “唯独不能喜欢我呢。”

    伏之礼不想打湿她的脸颊,缓缓把脸埋进她的颈窝。

    “我比它们更早认识你,我陪你的时间比它们更久,我比它们更了解你。可是,你宁愿喜欢它们,也不要喜欢我。”

    毛茸茸的黑发在她颈间轻轻耸动。

    他的声音很小,颤抖,但不喧闹。克制得像在跟她讲一则故事,好像在埋怨,好像又没有任何埋怨。

    方绪云望着天花板,上面绘着米开朗基罗的《最后的审判》。

    米开朗基罗的脸印在圣巴塞洛缪手中那张被剥下的人皮上,这具空荡的表皮悬在天堂和地狱的交界处,像一件即将被丢弃的衣服。

    她很困惑,慢慢摸着伏之礼的后颈。

    “我没有不喜欢你。”

    伏之礼抬起脸,一起抬起的还有通红的眼睛鼻子,和两条泪水。

    “我说的,喜欢,是指”

    方绪云凝视他的痛苦与无助,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把自己变得痛苦与无助,她从来没有计划过自己与伏之礼的事。

    伏之礼从出生开始就属于她。已经是她的东西,为什么还需要经历“变为”的过程呢?

    伏之礼的睫毛被泪水黏在一起,“那你喜欢我吗?”

    不要“没有不喜欢”,要的是“喜欢”。

    方绪云不喜欢思考这种抽象的问题,比如喜欢与爱。既然是抽象的问题,又怎么会有具体的答案?她只知道,她需要用的时候,伏之礼在,她不需要用的时候,伏之礼也在。他从出生开始,就为她所用。

    他像她的肋骨,头发,身体里的某一滴血。出生即带,理所应当。

    方绪云捧住他的脸,轻轻放在自己的唇上。

    “伏之礼,你是我的,我需要你,我不需要你的时候也需要你。”

    她尝到了眼泪的咸。

    “这是客观事实,不用确认,懂了吗?”

    需要,等于,存在。

    她愿意让他存在,等于……爱。

    伏之礼点头,眼泪却更多地却流了下来。方绪云觉得很有意思,只是看着他簌簌落泪,没有问原因。既然感情是抽象的,那么一定没有具象的原因。

    “那你为什么不能像用它们一样,用我?”

    他用凄楚的样子说出了长久以来的执念,但这份执念实在有伤风化,所以显得十分艺术。

    “不可以。”

    “为什么?”

    方绪云眨着眼睛回答:“你不是抽筋了么?”

    直面如此狡猾的戳穿,伏之礼自知没有再假装的必要,他凑上去用唇小心翼翼蹭着她的嘴角,“是骗你的。”

    在剥去仅剩的那件衣服之前,伏之礼握住她的手,眼神坚定,声音却在颤抖:“你是怎么玩它们的,就怎么玩我。”

    “什么意思?”方绪云好奇地挑眉。

    他把她的手拷在自己的脖子上,“你不是喜欢这个吗?那就这么对我。”

    好像要一鼓作气,把这些年没有经历过的,全部承受一遍,才能甘心,才能安心。

    看来她这些年确实忽视了他,没想到伏之礼彻底长大了,而且比她想象的还要寂寞。

    方绪云笑着抽回手,往旁边摸出了一样东西,吩咐他:“张嘴,给你吃个好吃的。”

    伏之礼还没来得及张,一颗球状的物体就强行地闯进了他的嘴里。

    外面的天渐渐暗下来。

    皮拍子划破空气,落在后腰的皮肤上,自带的电流顷刻爬遍全身。

    疼痛有节奏地莅临这具身体。

    男人双手被反捆在身后,跪在地上摇摇欲坠,只能发出含糊不清的低哼。

    这具身体真正的使用者替他拨出嘴里那枚球。

    “说。”

    穹顶的众神集体审判着这张被迫仰起的漂亮面孔,暖色的光洒下来,不知是屋里的灯光还是神的圣光,照亮了雪白颈项上烙着的那圈紫红的纹。

    伏之礼意识模糊地张嘴,对倚靠在床头的方绪云开口。

    “就是这样,喵。”

    第22章 庄周梦蝶 “你想听听我真正的心里话吗……

    方绪云从梦中醒来, 睁眼,发觉自己正置身于另一双眼睛之中。

    伏之礼穿戴整齐,小学生一样叠着胳膊趴在床畔把她望着。他浑身包裹得严严实实,仿佛昨晚的那些风光是一场短暂的梦境。

    见方绪云醒了, 他唇角微微扬起, 又很快抿住。双手不自觉绞在一起, 偷偷把袖口拽长了一些。

    像一位想举手却又不敢,期待老师能点自己回答问题的学生。

    方绪云拿手垫着脸,观赏他不自然的小动作。

    昨晚很轻易地脱下了伏之礼的衣服, 是计划之内也是计划之外。虽然总会有这么一天,但说实话, 在这之前,她并没有具体的想法。

    拳养在身边的小羊和牧场里住集体宿舍的羊儿不同, 前者要骄贵许多, 因此也更麻烦。一点小动静都可能吓坏它。

    方绪云伸出手,摩挲他的下巴。

    况且, 还是大院里的孩子。从小被长辈用规矩、规章,规则之类的东西浇灌长大, 尽管私下与她和宝书能闹到一块儿去,但本质仍是一名少先队员。

    预想里, 他的衣服应该是最难脱的。毕竟伏之礼不缺物质上的一切,很难和外面那些花钱就能吃到的快餐一样——只要有钱, 怎么做都行。

    当年得知她把人玩进医院, 他脸色惨白得仿佛下半辈子与床为伴的那个人是自己。有些东西, 伏之礼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而今,不等她烹饪, 他就亲自跳进了这口烧沸的油锅里。

    真是令人费解。

    伏之礼重新抬头看她,眼神虔诚而羞涩,上去执起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脸颊上,嘴角终究没忍住,浮起笑意。

    “我感觉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什么?”

    伏之礼起身,两手撑着床,从床沿一步一步匍匐到她耳边。像头刚从胎膜里爬出来的羊犊。

    他慢慢低下头,鼻尖蹭着她的鼻尖,用她的方式回礼她。

    “我感觉很幸福。”

    方绪云恍然大悟,原来是自己错了,早知如此,她就应该在伏之礼十八岁之前把他吃掉的。

    不碰窝边草是谬误,近水楼台才是真理。

    不过,十八岁之前,她也还没明白一直以来在心底澎湃的东西是什么。

    方绪云亲了亲他的嘴,问:“还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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