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当极品了,来做饭!: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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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后厨拼死拼活干了五年多,好不容易攒够首付,买下市中心临江的大平层,怎么睡个觉的功夫就穿越了呢?!

    叶从溪在心里疯狂呐喊,不死心的她第三十二次闭上眼。

    第三十三次睁开眼,又看见天花板霉菌脱落的墙皮,再看看自己现在瘦瘦嫩嫩的手。

    叶从溪叹了口气,终于认命地扶着发晕脑袋坐起来。

    好饿啊,饿得胃像有人拿勺子在刮。

    她下了床,想在这家破破乱乱的厨房里找点东西吃。

    啥都没有。

    也没看见手机的踪影。

    倒是从柜子里的铁盒中翻出一些纸币跟硬币。

    好有历史感。

    叶从溪心里咯噔一下,她现在到底在哪一年?

    算了,吃饭要紧,叶从溪摸不清现在钱的购买力,干脆把铁盒子里所有的钱都揣兜里才出门。

    这房子在一楼,刚好在巷子最前头的位置,周围到处都是矮矮的平房,远远看见前面有人在摆摊。

    叶从溪瞧着那阿婆家的番茄挺水灵的,心想着先买颗番茄做个面应付下吧。

    结果还没靠近,那阿婆抬头看见她,像是见了鬼似的,手忙脚乱卷起编织袋。

    叶从溪:“?”

    “阿婆,等等啊,我要个番茄。”

    “要什么要啊,没有啊,卖完啦!”阿婆连连摆手。

    “骗人,我都看见了还有好多呢,您怎么不卖我呢?”叶从溪抓住阿婆的手,力气很大。

    这是一个快饿死的人在试图抓住她的番茄面!

    阿婆攥着手里的编织袋,像是想到什么,终于敢把憋了半天的话喊出来:“什么卖卖卖说得比唱得好听,你摸着良心说,哪回拿东西给钱了!”

    “你爸妈现在都在派出所蹲着呢,这回怕是真要进去了,你可不能再仗着人横就胡作非为……”

    当了快三十年的孤儿,爸妈这两个字对叶从溪来说是很陌生的。

    她自动过滤掉,赶紧掏出钱:“我真带钱了,我买,我买。”

    阿婆剩下的骂话又被堵在口中,她狐疑地接过钱,摸了摸,真的。

    “称一下这个。”叶从溪从编织袋里扒拉出两个红红的番茄。

    阿婆愣了愣,一边用拿起杆秤,一边盯着叶从溪,就怕她要搞什么小动作。

    番茄不到半斤,一毛九。

    叶从溪:“再给我把葱。”正好两毛钱不用找了。

    阿婆收了钱,皱眉看着叶从溪,嘴巴动了动,终究没说什么,只是叹了口气。

    叶从溪提着番茄,从旁边的粮油店抓了两个鸡蛋,又挑了一把挂面,口感肯定没有手工面香,但她现在实在是没精力计较了。

    家里用的是蜂窝煤炉,点火那环节折腾了她半天,烟呛得眼泪直掉。

    等生完火,叶从溪已经饿得灵魂出窍,完全凭借多年当厨师的经验在机械地煮面。

    先将番茄放到热水里烫过一遍,剥皮切丁,锅里热油煎两个边缘焦香的荷包蛋盛出来。

    也不用洗锅,拿起铲子就用这锅里剩下的油将番茄丁压成出汁的烂泥,酸香扑鼻,她顺手放酱油跟盐,本来还想放点白糖提鲜的,没看到就算了。

    加水,等烧开入味后下面条,煮到差不多了,锅盖一掀,满屋子都是番茄的甜酸香气。

    叶从溪最后撒一把葱花,将荷包蛋也加进去,蛋黄半凝不流,筷子一碰就破,稠稠地往面汤里落。

    她顾不得烫,将泡过汤汁的荷包蛋往嘴里塞,又快速吃了几口面条。

    温热从喉头一直顺到胃里。

    叶从溪长呼出一口气,太好了,活过来了。

    这会儿脑子也跟开机了一样,嗡地瞬间冒出无数记忆碎片。

    等她终于理出点头绪,惊得重重一咳,差点没被面条给噎死。

    她,她居然穿到自己的小说里!

    这是叶从溪二十二岁那年写的小说,那时她刚从大学毕业,拿着低得离谱的工资,就想着按网上说的写点小说当个副业。

    但她实在不是这块料,写了几万字就弃坑了。

    她笔下的叶大翔是粤省某个小县城出来的,因为家里原因,十多岁就来鹏城这边打工。

    林秋娇是蜀地姑娘,也是背井离乡,在鹏城工厂打零工,遇上小混混被叶大翔英雄救美后,一颗怦怦乱跳的小鹿心就被钓走,没多久后,两人在一起了。

    两人都不是能吃苦的人,打工也没恒心,赚到钱就躺,没钱就再出去混。

    也幸亏现在是九零年代经济经济蓬勃不缺活干。

    两口子还爱看去录像厅租港片看,被港城电影带成古惑仔,叶大翔三十多岁的人了,还染个黄毛,戴着假金链,穿着喇叭裤,腰上别着个不能通讯的二手bb机,带着一窝小弟喊他大哥。

    一年后,两人生了个女儿。

    到目前为止的剧情,都是叶从溪写的。

    她本意是想要先抑后扬,让小混混叶大翔走幡然悔悟,然后发家致富的热血路线。

    但写到这,她就弃坑了。

    万万没想到这本烂尾书还能被剧情大神自己续写下去。

    故事中的叶大翔后来没能浪子回头,反倒成了极品炮灰,而巷尾那个清贫少年江闻川则一路开挂,成了未来福布斯榜最年轻的大佬。

    被夺去光环的叶大翔还坐了几年监狱,因为他的女儿……也就是原主,原主喜欢上了江闻川,并且在爸妈的鼓励下,开始追求他。

    但江闻川并不喜欢她。

    几次拒绝还被死缠烂打纠缠,江闻川冷着脸,用非常残忍的话点明自己对原主的厌恶。

    原主大受打击,绝食两天两夜。

    叶大翔心疼女儿,跑去把江闻川揍了一顿。

    江闻川也没还手,顶着伤去了派出所报案。

    所以叶大翔一大早就被警察带走了。

    好不容易有了父母,虽然是两个极品杀马特,但她真不想他们跟故事里一样,一个蹲几年牢才出来,一个在家里天天哭成孟姜女。

    叶从溪把最后一口汤面喝干,她一抹嘴,往派出所跑。

    派出所传来一阵女人的哭声,那声音哭得真切,鼻音里全是委屈。

    叶从溪进门顺着看过去,一眼就愣住了。

    “求你了,我求你还不行吗?你就放过翔哥吧……”林秋娇拽着江闻川的衣服,透过她哭得一塌糊涂的劣质眼影跟死亡芭比粉口红都能看出这张鹅蛋脸有多好看。

    叶从溪写那本小说时,确实存了一点私心。

    她三岁那年被亲生父母丢福利院,心里也一直渴望能有真正爱自己的父母。

    所以她写小说时,就把叶大翔跟林秋娇的女儿名字定成了叶从溪。

    林秋娇也是她想象中的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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