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是动物之主[快穿]: 第1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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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泥巴加麦秸杆, 晒干就成了土坯。

    这样垒成的屋子,潮湿阴暗,一天到晚只有大晴天的中午看到点阳光。

    屋子里有个蓬头垢面的女人。

    一根长长的生铁链, 一头在她脖子, 另一头挂着把铁锁。

    女人看不清具体年龄, 但应该很年轻, 她大概怀孕了,肚子微微鼓起。此刻, 正使劲捶打肚子。

    不是按摩的那种捶打,是拳拳到肉的真打,沉闷的撞击声听的人头皮发麻。

    女人紧咬牙关,大颗汗珠顺着脸庞滚滚滑落。

    木栅窗户忽然蹿上个什么东西,隔着脏乎乎的的窗纸, 看起来像只大老鼠, 不过尾巴又粗又大。

    “吱吱!”

    女人闻声回头, 看了看窗外,目光变得决绝,她拿起看不出啥颜色的被角塞到嘴里咬住, 两手疯狂连续重击小腹。

    血, 一股鲜红带着腥味的血缓缓沿着裤管流下,流到坑坑洼洼的地面,冲出天血淋淋的蜿蜒痕迹。

    女子浑身都湿透了, 她表清麻木看着地面的血, 说不清喜还是悲, 惨烈笑了笑。

    与此同时,屋门被推开,走进个四十多岁的秃顶男子, 见到地上的血,他愣了下,上前一步拎起女子,像对待牲口般毫不客气扯掉女子裤子打量几眼后,抬手狠狠一巴掌。

    “贱人,你是不是想死?”

    女子被打的重重栽在地上,半天没动一动,只有腿间的污血还在不停流。

    “顾小梧,踏马的也是你的孩子,老子打死你。”秃头男子并没有因此而心软放过,把人拎起来拳打脚踢。

    任他怎么打,女子毫不反抗,当然也可能没有力气反抗或者习惯了,宛如一块没有生机的麻袋任凭回来回去。

    暴力持续了十多分钟男子才收手,临走时还不解恨,气喘吁吁最后重重踹了一脚。

    等到门刚关上,一只黄鼠狼立刻从窗户里爬了进来。

    它看起来比一般同类要大,浑身金黄色毛发精光油亮,脸颊两团椭圆形黑毛,小耳朵软趴趴,可爱的像只小熊猫。

    黄鼠狼圆溜溜的眼睛里此刻满满的泪水,扑过来蹭蹭顾小梧的脸,发出像人样的呜咽声:“呜呜,呜呜,咦疼不疼。”

    顾小梧艰难摇摇头:“没事。”

    黄鼠狼眼角两边的毛都哭湿了,毛绒绒的小爪爪松开,露出排锋利的指甲:“杀,黄黄杀。”

    它似乎会说话,但像个刚牙牙学语的孩子说不清。

    “黄黄,不可以,他们会打死你的。”顾小梧擦去嘴角流出的血,幽幽道,“再等一段时间,等我准备好了,我亲手杀了他。”

    她被卖这里七年了。

    之所以还苟活着,因为她有太多恨,那个女人,有朝一日,她一定要出去亲手报仇。

    她永远忘不了那一天,王秋云忽然要带她去赶集。

    母亲去世的时候她还不懂什么叫死亡,也不懂母亲这两个词语,父亲说,换了个人疼她,要乖要听话,像对待亲娘一样。

    她是个乖孩子,父亲怎么说她就怎么做。

    王秋云对她还行,虽然能感觉到不像亲娘那样好,但又说不出来。

    有一天她无意撞见,王秋云往哥哥的碗里滴东西。

    她好奇问,王秋云说:放油呢,你哥哥身体不好,给他增加点营养。

    油可是金贵东西,她信了,因为闻起来的确香香的,而且新娘对小哥哥特别好,好吃好喝的都留给他。

    为此她还掉过眼泪,新娘旧娘都不喜欢女娃娃。

    再后来,小哥哥大病一场,腿瘸了,新娘就不怎么喜欢他了。

    时光让人长大,会看清万物看清人心。

    再怎么狡猾的狐狸,日久相处总有露出尾巴的那一天。

    顾小梧不知道从哪天开始懂了,也可能是日积月累一点点看懂了。这个表面和善,乡亲邻居常夸的后娘其实有着另一幅模样。

    她还想通了,往小哥哥碗里滴着东西发出来的香味,绝对不是油,很像敌敌畏的香味。

    以及王秋云当时惊慌的表情。

    小哥哥是他故意害的吗?

    这个问题困扰了他很多年,越来越怀疑,却不敢和任何人说,没有证据没人会信。

    她开始防范王秋云,敢害小哥哥,说不定哪天也会害她,只是万万没想到,居然敢把自己给卖了。

    那天赶集,喝过一口饮料便晕过去,中间昏昏沉沉醒来,好像是在火车上,哐当哐当响。

    再次醒来好像是在驴车或者牛车上,睁眼能看到摇摇晃晃的蓝天,这是到哪里了?

    路好像很难走,她身体都快散架了,偏偏软绵绵的没有一丝力气,喉咙干的冒火。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她被活活疼醒,睁开眼,就见一个陌生丑陋的中年男子在她身上……

    那一年,她刚满十八岁。

    隔壁堂屋里,李寡妇见儿子脸色铁青进来,连忙迈着小脚迎上去:“怎么了?”

    “那个贱人,自己把孩子打掉了。”李玉东端起搪瓷缸一顿猛灌,咬牙切齿扔在桌子砸了个坑。

    李寡妇差点没站稳:“又,又弄掉了,你这孩子,我不是说了吗,什么东西都不要留…哎,我的大孙子呀。”

    说完拿起擀面杖就往外跑:“我要打死那个贱人。”

    “再打人就死了。”李玉东不耐烦把人拽住,“让她流,过几天老子再让她怀上,继续流继续怀,我还就不信了。”

    村里穷,大山深处啥也没有,没姑娘愿意嫁进来,所以几乎家家户户买媳妇。

    多年下来,就像养猪养鸡一样养出了经验。

    人刚买来肯定要反抗的,不急,可以理解,先摧毁她最看重的东西。

    身体和尊严。

    能多狠就多狠,不用在乎人怎么样,反正女人就那样。

    这一招下来,甭管是大学生还是什么大姑娘,立刻老实不少。

    再接着就饿,不给饭吃不给水喝。

    很少有人愿意死,哪怕活在地狱。

    想要吃的喝的,跪下来求。

    一次次反复,用不了多久就能训的非常听话,再接着有了孩子,就等于有了牵挂,好好过日子。

    至于那些实在脾气烈的也没事,孩子生下来,卖给没太多钱只能买二手货的老光棍。

    呵呵,那才是真正的生不如死。

    顾小梧就属于后者,除了刚来第一年生下个男娃,再之后怀上就想法设法流掉。

    往死里打都没用。

    庄稼人过日子,有娃才有希望,娃越多越好,一个不肯生娃买来的女人等于失去最大价值。

    之所以没卖给老光棍,是有原因的。

    因为,她能赚钱!

    话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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