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刀: 7、公路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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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路上,再次路过冈仁波齐。

    并未停留,金森抱着嘎珠,没有再提悲伤的话题。

    “大夏,我们多久能到?”

    “不怎么玩的话,明天能到。”

    “先回去治嘎珠的腿吧。”金森摸着毛茸茸小藏獒,心都软了,“这么小的一只狗,居然能长成大藏獒吗?”

    “大熊猫生出来还像小老鼠呢。”

    过了冈仁波齐,嘎玛让夏心情大好,嘎珠来的真是时候,有了让金森留下的理由。

    而自己也有了留下金森的理由。

    嘎珠吃饱了,眯着眼翻了个身,金森拿纸给它脏乱结团的毛发擦了擦,小狗很舒服,躺在他腿上睡着了。

    “擦不干净,最好要水洗。”金森满眼都是怜爱。

    “让它睡会吧,再往前有个大湖,可以带它去。”

    下午一点,到达公珠措。

    冷门景点,依旧没几个人,嘎玛让夏把车开到湖边,天空一半晴一半阴,湖面也一半波光一半暗淡。

    白雪未融,高原湖水远看蓝得心醉,近看却澄澈透明,碧波下是细软的白沙,金森蹲在岸边,用手指在白沙滩上戳出一个个小圆洞。

    湖水冷冽,金森玩了会水感觉手指要被冻僵。

    “大夏,这水好冷,给嘎珠洗估计不行。”

    “那算了,等晚上到住的地方再说。”嘎玛让夏抱着狗站在车旁说:“歇一会,开累了。”

    “要不等会我开?”金森跃跃欲试。

    “你行吗?头疼不疼?”

    “还好,主要没开过……这么帅的车。”

    “哈哈哈哈,开,给你开。”嘎玛让夏笑的身体发颤,怀里的嘎珠跟着汪汪几句。

    两人一狗沿着湖边慢慢散步,金森垒了好几个玛尼堆,嘎玛让夏在一旁偷偷拍他。

    今天是橘色的冲锋衣,第一次遇见金森的那件,嘎玛让夏向前翻到转山时给他拍的屏幕合照,默不作声地删了。

    “金森,我们和嘎珠一起拍个合照吧,留个纪念。”

    金森欣然起身,凑到嘎玛让夏身后,比了个耶。

    “你到我前面来,我太高了。”嘎玛让夏看了眼刚才拍的,人物畸变明显,不太满意。

    “你抱着嘎珠。”

    “汪汪!”

    嘎玛让夏揽住金森的肩膀,金森怀里抱着不怎么白的小狗,他们一齐对着镜头笑。

    站在前头的男人嘴角笑出小括弧,站在后头的高个咧出大白牙,他们一个纯真,一个痞帅,他们在湛蓝的公珠措旁留下第一张合影。

    嘎玛让夏非常喜欢这张。

    很快,另半边天的云层飘了过来,起风了,大雨说下就下。

    两人措手不及,飞奔跑回车上,嘎玛让夏的卷毛湿了一半,嘎珠受了惊,缩在他怀里呜咽。

    金森一脚油门把车开出湖滩,雪地里留下两道长长的车辙。

    大雨追着车跑,砸在窄长的前窗上噼里啪啦响,藏在云层里轰隆的雷声,劈在原野上的树状闪电,让这一程国道宛如末日逃亡的大电影,惊险又刺激。

    但悍马的马力不是盖的,油门轰上去表盘瞬间飙到一百八,滂沱大雨渺无人烟的西部公路,让金森的驾驶体验感拉满了。

    肾上腺素飙升,嘎玛让夏直呼:“哇哦,真爽啊!”

    “我第一次开这车。”金森夸道:“以前开过霸王龙,在西北。”

    “喜欢哪个?”

    “当然是这个,这车比霸王龙好开。”金森摸了把方向盘,小声问:“多少钱?”

    “一百三十万。”

    “啧……真有钱,藏族好多有钱人。”金森说着又看向他脖子,“据说一枚天珠就要好几百万,真的吗?”

    “看品相,传了好几代是要这么多。”嘎玛让夏摸着脖子上天珠说:“我的估计三百万,但是我又不卖。”

    金森受到了冲击,嘎玛让夏把一百万说得像一百块一样。

    三百万,在老家抵他一套房了。

    “帮我连个蓝牙。”金森把手机递给嘎玛让夏,“听点中文的。”

    “嫌弃我是美式男孩了?”嘎玛让夏乐呵地接过他手机,“密码?”

    “960216。”金森接着唱了起来:“听许巍啊,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嘎玛让夏解锁手机,却见屏保是两人合影,贴在往生石上的那张,一时心情有点郁闷。

    稍稍失落了几秒,他很快恢复如初。

    的确,他又不是不知道人家名草有主,他喜欢金森也不过是单方面输出。

    人家心里压根儿装不下别人。

    “来了,你的许巍。”嘎玛让夏自嘲地笑了,“多少人因为他一首《蓝莲花》,只身入藏。”

    “我不是。”金森却道:“我是上学的时候,看了本小说《藏地密码》,你知道吗?”

    嘎玛让夏摇头,“不知道……我只知道南派三叔写的《藏海花》,在墨脱。”

    金森笑了,“忘了你是00后了,和我有代沟。”

    嘎玛让夏听完心里不是滋味,是啊,他比金森小了八岁,他成天在瞎想什么呢?

    他低头对上嘎珠的眼睛,小狗懵懵地朝他眨了眨,啥也不懂真可爱。

    金森对他,估计就像他对嘎珠一样吧,觉得他啥也不懂。

    一刻不停直到天黑,中途换了嘎玛让夏开车,两人终于抵达萨嘎县。

    订了间公路旅馆,住宿条件非常有限,只能凑合着过一夜。

    金森抱着嘎珠上房间,首要任务是给狗子擦一下,嘎玛让夏也没闲着,问旅店老板要了几双一次性筷子和布条,想给它简单处理一下断腿。

    嘎珠很通人性,绑腿的时候疼得呜呜叫也没跑,金森心疼地撸着它头,哄着狗说:“一会就好,嘎珠乖,绑好了给你吃小面包。”

    嘎玛让夏打断他,“吃牛肉,我刚和老板买了牦牛干。”

    “听到没,你哥给你买牦牛干了,以后你就跟着大哥吃香的喝辣的,乖乖的哦~”

    嘎玛让夏黑着脸问金森:“我是他哥?”

    “不然呢?”

    “那你是什么?”

    “我是它爸爸啊。”金森一幅理所当然的表情。

    “……”嘎玛让夏绷不住了,“那我叫你叔叔吗?”

    金森这才反应过来,忍俊不禁,不过这便宜不占白不占,他拍了拍嘎玛让夏的肩说:“也不是不行,叫声叔叔听听?”

    嘎玛让夏气笑了。

    他才不叫。

    嘎珠瘸着腿跳下椅子,它发现自己能动后兴奋不已,汪汪扒着金森的裤脚要吃的。

    金森手里拿着牦牛干,一本正经地训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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