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有凰: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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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个良民。”

    “逃奴?”

    握瑜有些惊讶——奴籍不是被废止了吗?

    那妇人却会错了意,只当握瑜在好奇:为什么一奴隶杀人还值得升堂,还有这样多人围观。

    “这逃奴偏是个漂亮女子,这张管事被杀时,裤子都没穿。这事还发生在监牢!所以啊”

    “啧啧啧。”妇人继续道:“最妙的是,就在今早,有人刚敲了登闻鼓,声称那杀人女子并非逃奴,而是良家女!”

    “这曲折离奇的案子,怎不令人好奇!”

    那妇人说完便又转身向人群中挤去。

    握瑜微不可查的皱眉,随即,向街对面走去。

    “如何?”

    一清瘦女子,静静等着握瑜,这正是一路奔波,刚到苏州府的容华。

    今晨,她与握瑜起了个大早,正沿街走着,看到衙门口前人声鼎沸,故而派握瑜打探。

    握瑜走近,将所闻一一低声回禀。

    “娘子,我们可要去看看?”

    容华思索片刻:“我记得这苏州府的父母官姓周,单名一个“虹”字?”

    “是。”握瑜继续补充:“永安八年进士及第,河北道人,曾在陇右道的襄武县任县令;嘉德二年,右迁秦州刺史;嘉德七年,调任苏州。”

    “襄武县?”

    “我记得,齐王之母,已故权贵妃,是出自襄武县开国侯家?”

    “是。”

    容华默默看着拥挤的人群,半晌才道:“走,我们去听听,周大人怎么断案子。”

    苏州府衙,坐落于府城正中,重檐飞角,朱门森森。

    三进大堂,石阶斑驳,牌匾之上“清慎勤”三字,被日光照得发亮。

    大堂之中,青砖铺地,一道道乌衣衙役列于两侧,齐整肃立。

    公堂之上,卷宗堆叠,判官端坐。周虹年过半百,鬓边已有白发,身边两位师爷,低头伏案,手执笔录。

    大堂中央,一少女披发,跪于青石之上,手腕缠着布条,袖口隐隐透红,衣襟凌乱,无悲无喜——正是阿盼。

    周虹看着堂下之人:“姓名?”

    “阿盼。”

    “可知罪?”

    “知。”

    周虹看着这位没有情绪波动,声音始终平淡的女子,不禁皱起眉头,思绪飘远。

    今晨,下官禀告,称张府良家管事,于大牢探监时殒命,凶手是张家家奴。

    他觉得甚是奇怪,一个平民被女奴所杀,何必报他?

    “大人,张家说,那女子,是奴籍。定要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奴籍?”

    周虹愣了一下。作为官吏,他自知永安年间,奴籍被废,可做了这么多年地方官,他亦知,真没有几家高门大户是遵守此律。

    概因奴籍之人,无论男女,其身皆由主人掌控。打杀、买卖,皆在主人一念之间,无需缘由,无需备案,不可赎身,不可脱籍,名存人形,实无人格。

    贱籍仆从尚需以律制之,罚其亦需章程——倘若主家无端鞭挞,旁人尚可参一本“私德不修”;贱籍之人虽低,尚可脱籍为民。但奴籍不同,主家欲杀便杀,欲弃便弃,朝堂不问,律法不载。

    说得直白些,奴籍之人,在律法之下的地位,不如牛羊。牛羊尚要估价过秤,奴籍却只登记为“数”,未列为“人”。永安年间改制,特设籍册。贱籍需登记造册,依人头交税;而奴籍,却连这一份人头税都不用缴——因其不被视为“人户”。

    这些年,官不举、民不究。稀里糊涂就过下来了。

    也从没有听过,哪家奴仆,因杀人案,闹上公堂的。

    周虹直觉告诉他,这事闹大了会很麻烦——往小说,是杀人案;往大说,那就是户籍改制,官员渎职。不知牵连多少人,若真上达天听,他自己的命,怕是都保不住——估计没等朝廷裁决,就因挡路被人收拾了。

    “将那女子还给张家,就当不知道。”

    “大人,怕是不成。”

    “为何?”周虹皱眉。

    “今早,有人敲了登闻鼓,说着涉案女子,现在是通州良籍!很多人都看到了。”

    “!”周虹这次真的被惊着了。

    “大人?大人!”

    身旁师爷的呼唤,令周虹骤然回神。他环顾公堂,深吸口气:“既然知罪,杀人偿命,你可认罚?”

    阿盼觉得很奇怪,自己一逃奴,杀了平民,为何还会单成一个案子?

    她正欲开口,只听一个清亮女声:

    “大人明鉴!我妹良家女子,籍贯通州,却莫名其妙被捉进监牢!那管事欲行不轨,这才落此下场!”

    “这其中古怪,请大人明察!”

    阿盼双目圆瞪:

    琼琚!——

    作者有话说:1.右迁:升官,左迁:降职

    2.容华:我沉默,只是去不想人挤人。

    第67章 公堂断案 周虹不禁皱……

    周虹不禁皱眉——他只想快些将案子落定, 免得日后有更大的牵扯。

    此案涉及吴郡张家,那是百年大族,地方豪强。平日公务往来、人情应酬, 自己免不了要与他们打交道。彼此互惠互利,早已是约定俗成、心照不宣的事。如今,只为一个疑似逃奴的小女子,就得罪了张家,那是大大的不值。

    退一万步说,就算那女子, 已经改籍为良, 那又如何?

    她毕竟背着一条人命。

    何在钦一个活生生的人走进去,血糊糊的尸体被抬出来。期间, 牢中又只有她与死者二人,何在钦就死在那女子身上!且那女子行凶后, 状如疯魔,仰天大笑, 毫无悔意。其一言一行,牢头、狱卒皆可为证。

    更不必说,仵作验尸后称:何在钦是被利器戳伤血脉, 失血过多而亡。伤处形状与那女子的铜簪, 痕迹一致。且致命伤处有反复穿刺的痕迹。

    这是妥妥的故意杀人!此案,人证、物证俱全。

    若真有蹊跷, 便是那通州户籍来得莫名!他在官场多年,自觉见识不浅, 却从未听说,哪家主子愿意替家奴改换良籍的。

    思及此,周虹心中已有了成算。他陡然一拍惊堂木, 厉声喝道:

    “大胆!此乃公堂,岂容你咆哮!”

    “来人!将那扰乱之人,押上来!”

    差役得令,不过片刻,便押着一女子上前来,其与阿盼并排,跪在堂上。

    那女子眉清目秀,一派小家碧玉之姿,只是脸色苍白,眼下乌青,嘴唇干裂——正是琼琚。

    话说,自那日与王家叔、婶商定后,琼琚便即刻动身进城,去击鼓告状——只称小妹进城一趟,却不知所踪。家人多方打探,才知,是被误当作张府逃奴捉去。如今,她手持通州良籍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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