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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网www.wajiwxw.com提供的《怎么就跟金发碧眼大帅哥谈上恋爱了?》 110-120(第2/16页)
Henry的鼻梁。
欧芹也不知该如何处理眼前的情况,只能顺着话说:“噢,好的,我再去拿副碗筷。”
说完,还看了一眼面色难看几近扭曲的安德雷斯,“你先坐吧。”
二十分钟后。
三人便围坐在欧芹那张普通到人手一张的宜家黑色餐桌旁。
安德雷斯是先坐下的,欧芹懒得看他那张死人脸,特意坐到斜对面,让谢贺茗和他面对坐着。
餐桌上摆了八只蒸好的大闸蟹,还有一碟炒通菜和一盆葱油拌面,非常简单,但红红绿绿的鲜亮色泽还是引得人食指大动。
谢贺茗给欧芹拿了只刚出炉的螃蟹,放到盘子里时还冒着热气。
“谢谢。”欧芹温和笑道。
谢贺茗也对着她笑笑,没有多话,神情间有种一切尽在不言中的亲密。
没人给安德雷斯夹菜,他也不动,就那样坐着,用那双扑扇着纤长睫毛的大眼睛可怜巴巴看向欧芹。
欧芹知道这人其实是不太爱吃东西的,他平时饭量就不大,也多以素菜和简单烹调的肉类为主,基本不会碰刀叉无法切割的食物,连带壳的虾都很少吃。
不同于帝王蟹或雪蟹,大闸蟹这种食物膏肥肉少,讲究的是滋味,吃起来格外麻烦,他估计见都没见过。
欧芹慢条斯理地戴上手套,剥开蟹壳,摘掉多余的蟹腮和蟹心,便把手中的螃蟹对半掰断,沾上点加了姜丝的醋,就往嘴里塞。
蟹的鲜香在口中爆发,蟹膏本有的半分黏腻也被醋香中和,入口即化,瞬间就让她幸福地眯起双眼。
给谢贺茗寄螃蟹的朋友很贴心,怕他在美国没有趁手的工具,连吃蟹的工具都给他寄了几套。
三两口把蟹膏和蟹身上的肉吃尽,欧芹就开始拆蟹腿了,但谢贺茗动作比她更麻利,转眼就把他手中那只母蟹的蟹黄和蟹肉都拆到了碗里,还十分贴心地将这小半碗可以直接吃的蟹黄蟹肉放到欧芹面前。
“谢谢你今天帮忙蒸螃蟹。”
欧芹虽有些不好意思,但又不想显得扭捏,便用勺子将那些蟹肉挖到自己碗里。
“不客气。那就谢谢你的蟹粉啦!筷子我还没用过,碗还你。”说着,就将空了的碗推回谢贺茗面前。
也不知是有心还是故意,他们这段对话用的是中文。
安德雷斯虽一直在偷偷自学中文,但他们凑得近,说话声音也小,便只依稀听见几个字,拼凑不出完整的意思。
这一幕颇为亲昵的场景落在眼里,安德雷斯气得心头滴血,却又不得不将那根名为理智的弦维持在崩裂的前一刻。
他恨不得当场把这张餐桌掀了,就此将欧芹带回纽约,藏在一个别人永远都找不到的地方,让她永远只能看他一人,只能同他亲昵,只能被他用在怀里细细吮吻,只能为他哭、为他笑。
蓦地,安德雷斯又想起她几次在人群中见到他和别的女人站在一起。
她那时是不是也同他一样,仿佛心底被硬生生撕裂,又疼又恨,却不知能做什么。
他就那么死死盯着面前那盘螃蟹,消化着几欲将他摧毁的情绪和妒火。
欧芹当然不知他在想什么,嘴里螃蟹香得很,让她心情也好了不少。再看安德雷斯时,就开始冒出些不应有的同情。
她也尝过因为文化背景不同,被人排除在外的感觉。如果可以,她不愿意伤害任何人,哪怕对方是曾经让她伤心难过的前男友。
分手而已,又不是结仇。
见他像个被孤立的小可怜,低着头坐在那,没人跟他说话,也不吃东西,欧芹就有些过意不去了。
她一心软,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手,下意识夹了些绿油油的通菜到安德雷斯碗里。
安德雷斯看着自己碗里突然出现的青菜,想起她以前在纽约也喜欢做饭,还经常把厨房弄得烟气腾腾。
闻起来很香,也会让他胃口比平常好很多。
去了DC之后,她周末回来也会偶尔下厨,但他总是故意摆出一副冷淡的样子,几次下来她便也不做了。
她不知道,每次她走后,安德雷斯都会把她做的饭菜吃完。
一边吃,一边想,他不能表现得非她不可,她每次都可以说走就走,凭什么一直要
他留在原地等待?
他就是要迫着她回头,让她知道,她必须得留在他身边。
“你不吃螃蟹,吃点青菜吧。”欧芹语气淡淡。
话音刚落,就见安德雷斯微微抬头,直勾勾望向她,眼底竟然还泛着明显的红,浓密的深棕色睫毛上挂着明显湿意。
欧芹愣了一下。
安德雷斯向来是强势矜傲的,他不需要讨好谁,更不需要刻意博取谁的关注。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引动飞蛾的火焰,炙热璀璨得让人忍不住靠近。
多少人愿意为他奋不顾身,曾经的欧芹也不例外。
但现在,他竟然因为自己给他夹了点青菜,就忍不住红了眼眶,眼泪仿佛下一秒就要从那汪碧蓝的眸中溢出。
欧芹立刻垂眸,假装没看到,端起碗就往嘴里扒拉蟹肉,却没能品出那原本鲜掉舌头的滋味。
谢贺茗眼见着安德雷斯在欧芹面前惺惺作态,心中忍不住暗骂——
这个金毛绿茶。
这一幕要是被纽约那些金融界的名流见到,不知能惊掉多少下巴。尤其是HRC那帮老东西,平时挑剔难伺候到连人家口头禅都受不了的刻薄东西,现在因为有人给他夹了点菜,就能感动得几乎落泪?
而且那副眼泪将落未落的样子,配上他完美到透着些非人感的五官,简直就是——
西洋狐狸精!
曼哈顿花魁!
这是什么勾栏做派不要脸!——
作者有话说:喜欢这篇文的宝宝可以移步专栏,看看新文《恃美行凶的他终会低头》,文案如下:
琨因(QuinnEmerson)来自怀俄明州的蛮荒小镇,好看得就像油画里的水仙少年纳西索斯——
浅薄、桀骜,却实在漂亮。
程素商出身优渥,研究生毕业前,她人生最大的烦恼就是——琨因又发脾气了,不知道买什么礼物才能把他哄好。
在她身边,他简直就是“恃美行凶”的代言人,无所顾忌挥霍着她的温柔。
素商以为他们有过的曾经,不过是富家女和穷小子之间你情我愿的交易,分开也是因为自己家中变故,无力再承担拥有他的代价。
再相遇时,他已是好莱坞最炙手可热的男一号,而她却只是曼哈顿城中一个普通的房产经纪,还在纽约为生计奔忙。
所有人都以为要不是素商有钱,琨因是绝不可能看上她的。就连他自己都差点把自己骗过去了——
直到她移开了一直注视他的目光。
直到她躲开他的触碰。
直到她的好也被别人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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