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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网www.wajiwxw.com提供的《上门书生的骄横小夫郎》 40-50(第6/15页)
裴乐想着县城的调料味道,把家里的调料都混在一起,调了两碗干料,待烤熟后让他们撒在肉上吃。
几个人都没烤过肉,烤出来的第一串都带着黑焦,不过大家都糙惯了,有肉吃就不错,也并不在意。
裴向星咬了一块肉,被烫得直吐舌头,但眼睛却在发亮:“好好吃,比煮的肉好吃多了。”
闻言,裴向浩也吃了一块,同样被烫得吐舌头,不过他也觉得好吃。
“真的吗,看来我在这方面有些天赋。”裴乐说着,拿了一串生肉烤。
他方才在配调料,这会儿才有空烤肉。
程立烤了三串,将两串没怎么糊的递给他。
裴乐接过,谨慎地咬了一小口,没被烫到。
烤的肉果然很好吃,但到底比不上人家摊位上的。
术业有专攻,裴乐第一次弄这个,能够弄得好吃,心里已经满足了。
鸡兔肉虽多,可他们人也多,边吃边聊,没多久便将所有肉串吃了个干净。
时间也来到了傍晚。
朱红英煮了稀饭,一人吃一点,天黑了,正好洗漱睡觉。
一夜无梦,次日天蒙蒙亮,裴乐就被喊起来,坐车前往镇上。
第45章 夫子 (可跳)建蒙学堂,无感情线无C……
回到镇上当日, 陈明月和陈明照来送了一份贺礼,如同过年般丰厚,并解释说父母事忙, 所以才没有亲自过来。
他们在村里住了一天,次日离开。
又过了几日,早晨的忙碌过后,裴乐正琢磨着要不要练字, 就听见有人喊他。
抬头一看,竟是孙仪和夏春霜。
夏春霜朝他笑笑, 自报了姓名, 而后道:“乐哥儿,我们打算明日去湖山游玩,想邀你一同前往。”
云隐镇没有招收女子哥儿的书院,因此孙仪一直在外地念书, 逢年过节才会回家,裴乐总共和她只见过三面,都没什么交流,夏春霜就更不用说了。
她们会来邀请自己,裴乐感到很意外。
不过转念一想, 孙仪与单行将来要成亲,程立同单行关系好,以后少不了相互扶持,他和孙仪多多熟悉也好。
他问道:“只有我们三个人去吗?”
“对,就我们三个。”夏春霜道, “你若是同意,明日辰时二刻我们来这里找你。”
“好,明日我等你们。”裴乐应下。
有人进铺子里买菜, 两个人没有再闲聊,买了些水果后告辞离开。
湖山就在云隐镇,坡度平缓,草木繁茂。
三人坐车到山脚下,然后沿着山道往山上走。
湖山不大,走上去只需半个时辰,下山会更快,因此他们带的东西都不多。
裴乐带了一壶水和一袋水果,以及两个饼子。
这些东西加在一起挺重的,但对他来说并不是很大的负担,走到半山腰时仍然气息平稳。
见两名姑娘额头冒汗,他便提议休息一会儿。
“我不用休息,孙仪你呢?”夏春霜看向好友。
孙仪擦了擦汗道:“我也不用。”
夏春霜:“那咱们就继续走,争取一鼓作气走到山顶。”
怕她们强撑,裴乐道:“我帮你们拿水吧。”
“不用不用,我们可以的。”夏春霜摆手拒绝,“若是真的累了,我们自然会停下。”
于是,三人还是各自背着各自的东西,继续往山顶走。
孙仪话少,不过夏春霜身上有种莫名的兴奋劲儿,不停地讲话,裴乐做生意几年了,自然能接上话茬,一路上倒也热闹。
等抵达山顶,裴乐已经知道夏春霜是孙仪的同窗,今年十六岁,家里是做绸缎生意的。
因为不是节日,山顶没有其他人,只有鸟叫虫鸣,还有风吹过的声音。
“等以后你们去了凉城,我带你们吃喝玩乐,再送你们几匹好布。”夏春霜大方说着,席地坐下,呼出长长的一口气。
孙仪也坐在地上休息,打开水壶喝水。
哥儿与女子之间不需要像汉子那么避嫌,但到底是不同性别,裴乐在距离她们一尺的地方坐下,顺势笑道:“夏小姐大方,若我有朝一日去了凉城,一定会去找你。”
“一言为定。”
坐着休息了一会儿,裴乐将水果拿出来分着吃,她们也拿出自己所带的点心。
鸟语花香中,几人边吃边聊。
不知不觉,裴乐将村里蒙学堂的事说了出来。
“我可以去当夫子。”夏春霜道。
裴乐抬眸:“你?”
夏春霜点头:“我五岁开始认字,十二岁进书院直到如今,不敢说多有学问,但只是教人识字和基础算术,我肯定没问题的。”
裴乐道:“我并不质疑你的学识,只是你家在凉城,家世富贵,你的爹娘恐怕不会同意。”
“没关系啊,我是逃婚出来的。”夏春霜语出惊人。
见裴乐惊诧,她继续解释:“我爹娘要我给人当填房,我不同意,他们就说让我自食其力,再也不管我了,我才到这边来的。”
“你爹娘只是一时气话。”孙仪道,“过不了几日他们就会来找你。”
裴乐也这般认为:“而且当村学堂的夫子和书院夫子不同,别的不说,光是学费就很低。”
“有多低?一个月一两?”
裴乐道:“一年二钱。”
夏春霜问:“一年能招多少名学生?”
“最多能招三十个,再多便教不过来了。”裴乐顿了顿,补充说,“通常招不到那么多,远村的蒙学每年也就二十多名学生。”
夏春霜沉默了一会儿。
她只带了五十两银子出门,本以为少,现在看来……赚钱确实艰难。
孙仪道:“霜儿,你若是想挣钱,可以去大户人家当女夫子,比在蒙学堂工钱高,且会更加轻松。”
“现在看来只能这样了。”夏春霜叹气。
孙仪又看向裴乐:“乐哥儿,若村中不介意女夫子,我倒是有人选。”
她说的人选是一名十七八岁的女子,曾经在大户人家当丫鬟,做过小姐的陪读。后来不慎毁容,没能做成陪嫁丫鬟,小姐出嫁后,府中便不要她了。
巧云不是本地人,是幼时跟着主家搬过来的,一个人根本回不去故乡,回去了也不一定能找到家人,如今在一家小饭馆后厨洗碗。
洗碗也挣不到钱,还总是受气,因此,她是愿意当蒙学堂夫子的。
裴乐看了看她的脸。
疤痕在左脸,自眼角到下巴,看得出当时伤得很深,但疤痕并不宽,且几年过去,颜色在减淡,看起来并不可怖。
巧云下意识捂了捂脸:“是不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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