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有归处: 第111章 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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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间被挂满纱幔的房间里,点起了惶惶跳动的烛火,夜幕将光线收拢大半,只留了室内一片浅淡晕黄。风吹银铃响,细碎断续,沁着水声,让人闭眼就能想起那一年的秦淮游船,香味也是特调过的,与西南绵延千万里的花海都不相同,而是甜腻廉价,像毒蛇的信子,轻轻一点,就使人头脑发晕。

    木辙坐在一张椅子上,看着轻纱背后的妙龄女子,如狐仙上挑的眉眼水波潋滟,唇若染血,却少了几分当年的妩媚。他痴态地看着他,忽而又神情痛苦,透过眼前人,问着那数年前就已经香消玉殒的伶仃孤魂:“为何你没有生出一个同你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儿?”

    凤小金没有说话,只是漠然地闭起眼睛。他能听到对方的脚步声正在逐渐靠近,又在那里停驻许久,而后便有一只苍老如树皮的手,抚上了自己的脸。

    “为何你当初不等我,却要跟着姓谭的那狗官走?”木辙继续问,“她们甚至说你是自己给自己赎的身。”

    他不明白,既然她有钱,为何当初却不肯跟自己离开秦淮。

    凤小金却是明白的。一个青楼女子,在同时面对一个遭朝廷追捕的混混,以及一个风流倜傥的王城贵族子弟时,会做出何种选择,其实并不难猜。

    木辙困惑多年,只是因为他不想承认而已,不想承认自己心目中冰清玉洁的神女,其实也同这世间绝大多数女人一样,会在意男人的身份地位,不想承认她当初其实根本就没有看中他,不想承认臆想中的情人离散,其实只是一厢情愿。说来可笑,最善于玩弄人心邪|教头目,偏偏同样受制于人心的弱点,逃避怯懦,对于一个最简单的问题,这么多年硬是苦思不得解,以至于将他自己生生逼成了一个疯子。

    凤小金不觉得自己的娘是一个多坏的女人,也不觉得她是一个多好的女人,归根结底,只是一个庸庸碌碌的俗人。在年轻时遇到家世显赫的俊俏公子,想赌一把,结果命苦,赌错了,这一生也就毁了。

    他已经记不清那所谓“爹”的长相了。八岁那年,自己杀了豆腐佬,带着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一路北上,历经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在隆冬腊月抵达王城,那是一座大得惊人的城,街道宽阔得能并排行驶五辆马车,每一栋房屋的屋脊上都有雕刻与彩绘,琉璃瓦在阳光直射下,灿烂得教人睁不开眼。

    人也与小镇上那些尖酸刻薄的邻居不同,他们穿着风流,贵人们裹着厚厚的裘皮,看起来都高兴得很。包子铺的老板娘先发现了赤足站在雪地里的小少年,她惊呼一声,赶忙差伙计到后院找了身干净的旧衣,招手叫他:“孩子,别待在那里了,快进来烤烤火。”

    凤小金被伙计拉进铺子,擦洗之后换了衣服,老板娘又给他端来了包子与热汤,问道:“你是来王城寻亲的吗?”

    “是。”凤小金捧着热汤,看着外头树上挂着的红绸,羡慕地问道,“婶婶,王城的年,每回都这么热闹吗?”

    “这才腊月初九,还没过年呐,挂红绸是谭府有喜事,谭大人今天要纳妾。”老板娘笑道,“等会我家小子要去讨糖吃,你也一起去玩吧,对了,你的亲戚姓甚名谁,住在哪里?我看看能不能帮你。”

    谭府,谭大人。凤小金抬起头问:“是正阳街的谭府吗?哪个谭大人?”

    “是正阳街的谭府,王城拢共也就那一个谭府。”老板娘道,“谭晓钟谭大人,今日要纳周府的三小姐进门。”

    凤小金的手指稍微错了一下,包子里甜蜜的花生红糖馅儿流出来,温热地裹满掌心,他问:“谭大人纳妾,那他的妻子是谁?”

    “是户部李大人的女儿,当初他们成亲时,可比今天热闹多了。”老板娘打开了话匣子,那得是十一二年前的事情,自己当初还没嫁人呢,就站在街道旁边,看着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一路走过长街。而策马行于队伍前的谭家公子,面如冠玉笑如春风,只这一眼,就成了王城不知多少少女的梦。

    凤小金心想,十一二年前。

    那时候自己的娘正挺着肚子,或者正抱着自己,待在那间破旧的豆腐坊里,日日痴痴看着北方。她以为他正在等她,以为她只要能抵达王城,出现在他面前,就还是能有情人终成眷属。而造成眼下这种困局的,不是薄情人心,而是弄人造化。

    她觉得那个男人是爱她的,所以经常会偷偷给儿子讲那短短的相逢,讲男人的许诺,讲王城的繁华,以及只存在于幻想中的“将来的好日子”。

    “你爹会找我们的。”她说。

    于是凤小金也就相信了,自己的爹一定会去秦淮接娘亲与自己,一旦发现人不在了,就会派出家丁,在各个角落疯了一般地找,他也是抱着这样的奢梦,一路咬牙行至王城的。

    可在抵达王城的第一天,就遇到了自己的爹纳妾,而且他还有妻,有子,有女。

    凤小金默不作声地吃完包子,跟随老板娘的儿子,一道去了谭府门口。穿着锦缎的管家笑容满面,正在给孩子们分糖,喜婆大声喊着什么“多子多福”的话,周围吵闹极了,吵得脑髓也开始扭曲。他在一片如被蚁噬的剧痛里,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爹,穿红衣骑白马,笑得那般开心,甚至连看都没有看自己一眼,就兴冲冲地前去接新妇。

    所有箱子都裹着丝滑的红绸,有些被风吹散了,落在地上,被人们踩得一片脏污,凤小金想起了自己的娘,八年间,她没有买过一块新的布料。

    “你这傻小子。”旁边有个大婶忽然拍了他的肩膀一把,“谭大人娶亲呢,大好的喜事,你哭什么?小心被管事的看见了又挨骂。你是住在哪家呀,你爹娘呢?”

    “死了。”凤小金透过遮住眼的水雾,看着那潇洒骑马的背影,“娘死了,爹也死了。”

    “哎吆。”大婶有些后悔,放轻声音道,“是我不该问,快别哭了,那你住在哪里?”

    凤小金推开她,慢慢地走出了人群。

    他不想再去认那个爹了,哪怕对方还有那么一丝丝的可能,愿意认自己。他也不愿意将自己与娘亲这八年来所受的苦难再复述一遍,用来换取那座豪宅官邸里的人们或猎奇、或怜悯、或惊讶的廉价同情,更何况或许根本连同情也不会有,自己只会像一条野狗一样被赶出去。

    那一卷滚落在地的红绸,娘亲差不多要推上整整半年的石磨,才能买得起。凤小金一边走,一边入魔一般地想着,当自己在那座豆腐坊里,正因为遗失一枚铜板而饥寒交迫、遭受虐待时,谭府里的人正在做着什么。

    越想越焦躁,越想越愤怒,而在焦躁与愤怒过后,又感觉到疲倦和麻木,他像一具行尸走肉,行走在王城沸沸扬扬的大雪之中,脚上不合适的鞋子掉了,也不觉得冷,直到后来一头栽倒在雪地中。

    他以为自己会死,但最后还是醒了过来,醒在了一座摇摇晃晃的马车上,周围是一圈酒气冲天的男人。

    “官兵呢?”

    “放心吧,早被我们甩了。”

    他们聊着天,哈哈大笑,领头的男人见凤小金醒了,便将他拎了起来,又丢了一壶酒过去。

    “小崽子,我看你也是个无家可归的,走吧,随我去东边讨生活。”

    凤小金捧着酒壶灌了一口,将他自己呛得直咳嗽。

    他没有问对方是谁,但光凭那一句“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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