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岁一喜欢: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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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把冲锋衣拉锁拉到顶,丢下一句,“不好吃。”

    成功让老板的脸变得跟他一样黑。

    下午程诺没有去旁边的游乐场玩,陈长风也无心呆在这里,他的脑子就像这皑皑雪地一样白,大脑沟壑还没雪上的脚印深,这样去运动容易出意外,惜命的他选择跟程诺一起坐车回去。

    程诺噼里啪啦的一顿输出完,自己舒坦了,还问他需不需要送他去机场,陈长风摇头,想静静。

    程诺说也好,她还要跟着剧团去做下一站的准备。

    陈长风就这样一个人回了家。

    房门口遇到陈奕安问他玩得开心吗,他行尸走肉般躺倒在自己床上,说了句“开心得要死”。

    这句话配上他生无可恋的表情,让陈奕安不敢再多问,心想要跟程诺发消息打听打听情况。

    “我没事!”陈长风在弟弟要出门的时候喊了一嗓子,待他回过头来,强调了句,“别给浪花发消息,以后我的事都别问她,不然我会生气。”

    陈长风从不跟陈奕安生气,哪怕陈奕安小时候打碎了他最喜欢的水晶奥特曼,他也只会关心陈奕安的手有没有受伤。

    所以这是一句挺重的话,陈奕安听了很认真地点点头,替他把门轻轻带上。

    然后在门外给程诺发消息:“浪花姐,我哥怎么了,看起来好像很崩溃。”

    程诺:“没事,天要下雨,姐要嫁人,他拦不住。”

    发这条消息的时候,程诺已经收拾好行李箱准备休息了。

    她看着陈奕安发来的感叹号笑了笑,回答他“嫁谁”的追问,“只是比喻,还没谁,出现了我会告诉你的。”

    她今天很累,但又觉得很轻松,好像困扰她很久的事情终于尘埃落定。

    他们被锁在一起的时间太久了,那晚的事是一把钥匙插进锁芯,今天她选择转动钥匙把锁解开。

    她懵懂地喜欢过他,尽管她不愿意承认,甚至把十八岁悸动的记忆彻底锁起来,自己都快要忘了。

    是的,她的十八岁,她的大脑自动保护而刻意遗忘的那段时光。她一面跟陈长风吵架斗嘴当冤家对头,一面偷偷关注他的穿衣戴帽,珍藏着他写的“一岁一喜”贺卡。

    可他那时候总是肆意妄为,逃学打架,缺席了她的生日却一声不吭,后来忽然就出国留学去了,突兀地消失在她的生活中,让她的小心思措手不及。

    程诺也间断地期待过爱情,但是今天她说服了自己也劝退了他,他们真的不合适,不要再浪费时间和情绪,不如就退回到好朋友的位置。

    这样挺好的,新的开始。

    下一站巡演的城市从北地跨越到南城,程诺刚买的棉服都没了用武之地,时间好像也从冬天倒流回初秋。

    在这里,她再次遇上了梁云昇,好久未见的梁生。

    他这次不是工作,是回家休息的。

    看到程诺的社交状态定位,梁云昇主动给她发消息,消息的主题依旧是带她尝尝南城的美食。

    程诺应约了,调侃他是个“老饕”。

    梁云昇回了个震怒的表情包:“哪里老了,最多就是个小饕!”

    程诺:“好的,梁叔叔!”

    她心有企图的时候不喊他叔叔,现在叫回从前的称呼,却把梁云昇叫的有几分恍惚,好像跟她有一些难说的纠缠。

    梁云昇请她吃早茶,是在他从小吃到大的一家,店面不大,满满当当坐着阿公阿婆,尽管他们一家搬走了,但有好多邻居还认得他,也不把他当明星,亲切地跟他唠家常,问程诺是不是他女朋友。

    梁云昇简单回了几句,叫他们不要吓跑小妹妹,是同事而已。

    程诺听得懂他们的大部分对话,“小妹妹”这个称呼还让她愣了愣,当姐当惯了,突然变妹有点奇妙。

    她坐在墙角圆凳上吃蒸笼里的点心,每样只吃一口,不敢吃太多,怕影响状态。

    梁云昇今天穿得很休闲,灰色的卫衣、藏蓝色束脚运动裤,头发没做造型,服帖地垂着,看起来有些学生气。

    这桌子也小,坐得这么近,程诺认真看了看他的脸,没看到什么眼角纹法令纹,他皮肤状态蛮不错的。

    梁云昇察觉到她在观察自己,低声问:“干嘛,在研究我脸上最近做了什么项目?”

    程诺笑了,点头:“看起来很不错,回头把你的美容院推我!”

    他们在这街角小巷的老店里吃饭的温馨画面,被传到了蹲在建筑工地吃灰的陈长风手机上。

    之前受他委托去调查梁云昇感情生活的侦探工作室,一直还记得欠他个结果,这次刚好搜罗到了狗仔的跟拍,第一时间发给陈老板。

    陈长风两指放大屏幕,看程诺对着梁云昇笑得灿烂,心里堵得要死。

    哦,这就是她想找的不幼稚、不嘴贱、不冲动的男人是吧?

    他倒想看看这个梁叔叔有多成熟、多温柔、多谦和。

    陈长风给发信人回消息:“发我干嘛,发他公司啊。”

    第24章 小雪

    还有两天就是节气小雪了, 也是陈长风的生日。

    他名字的来历便是一首元稹关于小雪的诗,“满月光天汉,长风响树枝。”

    他把这首诗说给程诺听的时候, 是在小学,程诺别的没记住,就记得“长风想树枝”了。

    然后那年冬天, 他第一次收到了来自程诺的生日礼物——一根棍子,树枝棍子。

    没有男生能拒绝一根像棍子的树枝, 陈长风单方面判定那是世界上最完美的树枝, 孙悟空大闹天宫时用的金箍棒也不过如此了。

    那根树枝陈长风收藏至今,就放在卧室橱柜最顶层的格子里, 没事的时候还会拿出来比划几招——他还因为这个树枝曾经学过一段时间少林棍法。

    陈长风从柜子里拿下树枝, 他回国以后好像还没碰过它,树枝的颜色都不够鲜亮了,看起来灰扑扑的。

    但握在手里的时候依旧是熟悉的手感, 世界上最完美的小棍,一头粗一头细,粗的那头像是骨节圆润, 细的那头犹如棱剑锋利。

    颠一颠, 握紧手掌,势如破竹, 削铁如泥。

    小棍小棍,世界上最完……蛋玩意儿!

    陈长风跳起来,看着被他砸到桌角断成两截的树枝, 傻了眼。

    那可是跟甘蔗差不多粗的棍子, 怎么会磕一下桌角就断了呢?

    陈长风打开屋里所有的灯,在最明亮的光线下观察小棍的裂口, 想着要怎么样修复它。

    半小时后,程诺收到了这根树枝的“遗照”。

    她也没有想到,这么多天没联系,陈长风再次跟她说话的时候,说的第一句话居然是:“小棍断了!”

    看,她说什么来着,就算他们闹得再僵,都不可能老死不相往来,因为他们有太多过去的牵绊。

    就像此时此刻,只有程诺能理解他的悲伤心情,而不是觉得他脑子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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