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遁,我是专业的[快穿]: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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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雪至买的那辆跑车的四个轮胎。

    他看了半天,忽然笑了:“轮胎也要?”

    “嗯。”靳雪至说,“好看。”

    这大概是靳雪至说的、最后还有点人味儿的一句话。

    接下来他们公事公办,他签字,靳雪至靠在椅子里,慢吞吞喝完那杯咖啡。他没怎么细看那些财产分割,靳雪至有手腕,分走的那部分资产都卡在迟家全面冻结前。

    迟灼合上笔帽,那个人才像被他惊醒似的,眼睫动了动,抬起来。

    “放那儿吧。”靳雪至说,“你们家的问题很大。”

    迟灼打算讲个笑话:“你是第一天知道吗?”

    靳雪至露出了个他看不懂的笑容,很短促,像是除了弧度没有其他任何一丁点内容。

    迟灼把签好的离婚协议交给这张红木办公桌。

    迟家好查,好办,因为超过百分之九十的内幕秘密,都是迟灼亲自送到靳雪至手上的。

    迟灼想过要重新整顿这个烂透的家族,想过剔除腐肉、刮骨疗毒,整体换血砍掉所有盘根错节的利益链,他需要靳雪至的合力,就像那么多次……靳律师在胜诉方,轻轻扬起不含温度的笑容。

    迟灼曾经想重塑迟家。

    现在不必了。

    迟灼走过去,帮他把窗户关上:“把我妈的墓地护住吧,行吗?”

    靳雪至依旧在那份文件上写写画画,笔尖发出沙沙声。迟灼没再多说,他以为那大概是种默认,因为迟灼去年过世的母亲是真的对靳雪至不错。

    迟灼曾经带着靳雪至去病房里看她。

    迟灼告诉母亲,他找到了喜欢的人,要结婚、成家。

    迟灼的母亲还送了靳雪至一件亲手织的毛衣,有很幼稚的图案,灰色,和他那件深棕色的一对……母亲拖着重病的身体,很期待地等他们的婚礼,等了半年。

    没有等到。

    靳雪至并没去半年后的葬礼。

    那天是靳雪至一个很重要的案子出庭,靳雪至准备了很久,很重要,不能错过,迟灼知道。

    迟灼站在窗口,看着被靳雪至避嫌快速合上的文件。

    ……他的视线在桌面那张意气风发的、靳雪至和联邦司法总检查长握手的照上停了一阵,这两个人站在检查署猎鹰徽章下的台阶上,像两柄华丽的礼仪佩剑。

    最近有些胆大包天的八卦小报,暗戳戳暗示这两个人“私交甚密”、“形影不离”。

    他们的婚姻其实从一开始就名存实亡——婚礼后靳雪至有了异常宝贵的机会,从一个无权无势、律师出身的众议员一跃成为烫手新秀,有了人脉,有了资金,于是也就开始有了影响力。

    靳雪至是有本事的,走到副检察官这一步,实至名归,不止是靠着他的托举。

    迟灼承认靳雪至很有本事。

    “靳雪至。”出门前,他还是没能忍得住,问出了那个其实压根不必问也不该问的、其实很自取其辱的问题,“我也是你的台阶吗?”

    靳雪至低头整理文件,钢笔尖在纸上轻轻一划。

    那声音实在很轻飘,不仔细听,近乎温柔:“你是第一天知道吗?”

    ……

    迟灼盯着那只被污水和雪沫弄脏的手。

    灰色的旧薄毛衣,袖口被扯得松垮变形,冻得发紫的腕骨硌着空酒瓶,手指蜷曲,指尖泛着不正常的潮红。

    那理当是只很漂亮的手——骨节匀称,手指修长,如果忽略从掌心蜿蜒进袖口的那道狰狞丑陋的伤疤的话。

    那是被碎玻璃割的,六年前,靳雪至不听他喊破的嗓子,固执地把他从那辆要爆炸的车里拽出来……殷红的血浸饱了西装衣袖,滴在迟灼的脸上,温热黏稠。

    那大概是迟灼这辈子哭得最难看的一次,他的眼泪和靳雪至的血,混合成某种鲜红过头的颜料,最后编织成完美的错觉。

    靳雪至在最后救了他一命。

    这很感人。

    迟灼并不是有意调查,是几个月前,他意外捡到了一个亡命徒,对方为了半块发霉的面包跪着向他哀求讨饶,哆嗦说了当年的真相。

    “当年那件事……那辆车,有问题……靳检察官知道……”

    “是靳雪至……私下找的我,让我做的……”

    “是他……安排的……”

    “我有证据……”

    有趣。

    迟灼不是个偏听偏信的人,他把这条野狗圈养起来,喂水喂食,想找个机会和靳雪至聊一聊。

    他想。

    今天的事,也是靳检察官安排的吗?

    “喂,懂不懂规矩!”一个纨绔发现他没有要走的意思,反倒审视似的盯着这边看,被激起浓浓不满,“你特么谁啊?也来尝野味的?”

    “你也馋这一口?总得讲个先来后到吧?”

    “也行啊!那你得排队,等我们玩尽兴……”

    迟灼看到那个人影。

    洗得发白的灰色旧毛衣,已经明显不合身,松松垮垮沾满了泥水,领口歪歪斜斜,露出一截苍白的锁骨,脖颈很细,一折就断。

    凌乱的黑发湿漉漉垂落,把大半眉眼遮住,在这种天气里,已经冻结成某种完全不会动的、僵硬的弧度。

    一条腿曲着,另一条腿以一种相当别扭的姿势伸展在雪地里。

    雪花不停落在人影的头发上、身上,脊背上,几乎已经把大半个人埋住,像一座浅浅的坟。

    这些含着金汤匙、注定一辈子锦衣玉食的年轻人正兴致勃勃地研究“盲盒奖品”,有人用脚拨拉那条腿,有人揪着毛衣的下摆往起掀,露出苍白的腰线,有人用镀金打火机去烫微蜷的指尖。

    ……他被同伴忽然用力拽了一下。

    忽明忽暗的火苗,照亮地上那人微抿的薄唇,和小半张毫无血色的脸。

    “干什么!”顽劣的坏种扯着嗓子喊,却看见同伴瞪圆的眼睛、苍白的脸色……和枪口。

    一支银色的袖珍手-枪。

    枪柄烙着嵌金的冬青花纹,被火光映得发亮,镌刻的优雅叶脉由扳机一直缠到消音器管口。

    这不是黑市能弄到的货,是该被天鹅绒衬布垫着,锁在某个防弹玻璃柜的顶级暴-力-美学艺术品。

    此刻,这玩意正漫不经心,对着纨绔那只明明已经戴了家徽戒指、只不过拿着打火机,随便按着玩两下的手。

    迟灼的左手还插在大衣口袋里,右手托着枪,姿势像是随手指路。

    迎上几道惊恐的视线,那枪口就无所谓地挑了下。

    子弹擦过手腕,新鲜的血绽开,打火机脱手飞出滚进雪堆,火苗“嗤”地灭了。

    纨绔脸色煞白,抱着那只手,险些脱口的惨叫被同伴死死捂住——他们不是蠢货也不是傻子,这不是个好对付的家伙,更像是个脑子有病、彻头彻尾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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